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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时间:2023-10-30 09:21:22 来源: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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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部、研究发展部、宣教展陈部、文保工程部

(一)综合部

1.负责文秘、拟文、收发、会务、接待、信访、保密、值班、督查等事务工作; 

2.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报告;

3.负责综合类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协调组织工作;

4.负责工资福利、职称申报、继续教育等人事管理工作;

5.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拟订单位制度规范、;

7.负责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8.负责印鉴、档案、资产、仓库及各类台账的管理工作;

9.负责办公设备、用品的采购与维护工作;

10.负责单位网络宣传和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研究发展部

1.负责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内各项事务;

2.负责常态化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日常工作;

3.负责开展浙闽赣三省八市联合研究;

4.负责相关学术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承办浙西南革命精神论坛,推动浙西南革命精神对外交流;

5.开展革命文化研究,深化浙西南革命精神理论研究和阐释,编撰浙西南革命精神丛书,进一步丰富革命精神谱系;

6.负责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项目、课题的规划与实施;

7.负责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成果申报、发布和展示工作;

8.负责浙西南革命历史和所需研究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研究、开发利用工作;

9.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相关学术机构和相关专家学者的联络等工作;

10.负责单位有关史实材料的审核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宣教展陈部

1.负责浙西南革命精神及浙西南革命历史的宣教推广,组织宣教活动,开设红色课堂,推动七进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网络;

2.负责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国防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等基地作用;

3.开展公共文化雷锋站点志愿者培训和服务工作,负责志愿讲解员的发展及管理;

4.开展红色文化宣传,强化红色资源价值转换,推动红色研学游融合发展;

5.负责参观团队的预约登记和接待;

6.负责讲解员管理和宣讲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各类宣传宣讲资料的编写制发工作;

8.负责与共建单位的联络、发展与管理工作;

9.负责浙西南革命历史资料的陈列展示工作;

10.负责展陈更新、策划临时展览等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文保工程部

1.负责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旧址(刘英旧居)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

2.负责征集、收藏、保护浙西南革命历史文物工作;

3.负责管理文物库房、图书资料室、清风书屋管理工作;

4.负责场馆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建设及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5.负责单位用水用电管理,做好耗能统计工作;

6.负责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7.负责督查物业落实安全、消防、保卫、卫生、绿化、展厅、馆舍的巡逻检查工作,确保旧址、藏品安全和对外正常开馆工作;

8.负责对物业队伍管理及整治工作,组织物业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和业务培训,落实物业管理考核制度;

9.负责做好单位文明创建、卫生巩固等有关工作;

10.负责落实单位安全生产应急响应机制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