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主要职责:
(一)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在丽水的实践。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丽水工作实践,编辑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丽水活动的重要文献资料。开展党的历史、党的领袖人物及老一辈革命家精神风范的宣传普及教育。
(二)研究中国共产党在丽水的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
(三)负责拟订全市党史工作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丽水革命史、丽水当代史,编纂出版地方志书、地方年鉴、各类地情丛书。组织审核县级地方党史、地方志书和地方年鉴。
(四)组织党史专题研究和地方志理论研究,开展地情调查和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史志资源。
(五)审核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与丽水、党在丽水历史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籍、照片。参与审核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展览、新建纪念场馆以及地方志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
(六)征集整理重要党史、地方史、地方文献和市情资料,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七)运用党史和地方志资料及研究成果,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国情、地情教育。
(八)开展丽水革命文物和遗址、遗迹普查保护,指导建设丽水市党史教育基地。
(九)指导县(市、区)开展党史、地方志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推进全市党史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属单位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主要职责:
(一)承担常态化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的日常工作。
(二)开展浙闽赣三省八市联合研究,定期承办浙西南
革命精神论坛,推动浙西南革命精神对外交流。
(三)开展革命文化研究,深化浙西南革命精神理论研究和阐释,编撰浙西南革命精神丛书,进一步丰富中国革命精神谱系。
(四)开展以“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为内涵的浙西南革命精神宣传推广工作,推动浙西南革命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网络。
(五)负责浙西南革命历史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国防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等基地作用;开展公共文化雷锋站点志愿者培训和服务工作。
(六)开展红色文化宣传,强化红色资源价值转换,推动红色研学游融合发展。
(七)负责做好有关浙西南革命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陈列展示、保管工作。
(八)负责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旧址(刘英旧居)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
(九)负责征集、收藏、保护浙西南革命历史文物工作。
(十)完成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