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丽水市综合年鉴质量评估会议在市行政中心0116会议室召开。市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议成员、四级调研员朱晓亮作动员讲话,来自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参与评估工作。
会议指出,综合年鉴编纂是为国存史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年鉴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上谱写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
会议强调,丽水年鉴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把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年鉴事业改革发展的工作实践中,坚定推进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开新局、谱新篇的信心和决心,为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更大年鉴力量。
本次综合年鉴质量评查范围为全市9部县(市、区)综合年鉴。检查内容以《地方志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和《浙江省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范(试行)》为依据,覆盖框架、资料、内容体裁、行文、出版等6大类58个小项。检查分两轮进行,首轮由各县(市、区)年鉴编纂专家进行综合评分,次轮由市地方志研究室在复核的基础上,提出等次建议。
会议期间,组织学习《浙江省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范(试行)》,交流编纂年鉴心得体会,并就《丽水市综合年鉴编纂质量评分表》进行了说明。
通过质量评估,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找准了问题症结,提升了编纂水平,有助于推动全市综合年鉴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