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根福(1923—2000),浙江缙云人。1923年9月26日出生于缙云县小章村(今属大源镇)一个贫苦农民家庭。
因家境贫寒,自幼参加劳动,少时在家牧羊、割草卖。1937年1月开始在本村打零工。1939年7月,入缙云县普化小学(1941年1月改为缙云县立简易师范学校)读书。1940年10月,经缙云县工委组织委员钟健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按组织指示,在小章村发展党员。1942年2月,任中共缙云县立简易师范学校支部书记,开展学生工作,并组织学生抵制“三青团”在该校发展团员。1944年春,在岭头、小章等地发展党员10余人。5月,与校训育主任金清言一起组织师生开展宪政讨论会,揭露蒋介石“还政于民”骗局,考察师生政治态度,提高师生思想觉悟。
1945年5月,奉命离校,任中共缙(云)仙(居)区委书记。5月14日,奉命与张之清率农民三四百人到仙居县麻车坑、金竹岭脚开仓分粮济贫。1946年12月16日夜,与张之清率民兵在小章村双坑岭头伏击援敌,支援黄山战斗。1947年春,兼任缙(云)仙(居)区武工队队长,在缙(云)仙(居)边境地区开展武装斗争,锄奸反特。8月,该武工队大部分队员编入浙江壮丁抗暴自救军第三总队后,重新发展队员。12月,率武工队和民兵配合傅振军部袭击缙云县普化乡公所。1948年9月,以该武工队为基础组建浙南人民解放军第三支队第一大队第三中队后,又重新发展队员。1949年2月中旬,奉命率民兵自缙云夏弄攻打仙居安仁,后因敌强我弱撤出战斗。5月初,率武工队参加雅江整编,大部分队员编入处属特委主力部队,但保留了该武工队建制。5月17日,率部参加和平解放仙居县安仁。
1949年5月,缙云解放。7月开始,历任中共缙云县西区区委书记,县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兼县政府文教科科长,团缙云县工委书记,缙云县纪委委员,缙云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委会副主席、副主任委员,缙云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成员。
1952年1月,到华东局党校学习。4月,调上海工作,历任华东合作事业管理局计划处副科长,中共华东局组织部组织处干事、副科长。1955年1月,调北京工作,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干事、二级巡视员。1957年1月,奉调回上海工作,历任上海金星钢笔厂党委书记、上海亚美电器厂党委书记、徐汇区委工业部部长、上海市造纸工业公司党委书记、上海纸木工业公司政工组核心人员、上海中百十店工宣队指导员、上海市轻工业局政校教务组负责人、上海市木材工业公司党委书记等职。1983年12月离休。2000年11月12日,病逝于缙云,时年7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