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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民
日期:2024-11-15 16:31    来源:《浙西南革命人物》    浏览量:

王一民(1929—2019),曾用名王树荣,笔名丰原、绿原,浙江青田人。1929年12月11日出生于青田县浮翼乡(今属腊口镇)三塘汇村阮岙山头自然村一个破落地主家庭。

1936年8月,入青田县坑口小学(后更名为浮翼乡中心小学)就读。1943年1月,就读于处州中学(今丽水中学),曾任高中部学生自治会理事会主席。1947年6月,响应全国学生“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运动,参与组织学生罢课和上街游行示威。1948年6月15日,参与组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采取合法斗争方式,把反动校长赵咏八扭送法院,并将其贪污犯罪的确凿证据整理成文,向法院起诉,开展全校学生罢课斗争,取得撤换校长的胜利。同年,与奉命进入丽水城内恢复中共组织的吴奉取得联系。

1949年1月,按照组织意图,作为学生运动骨干先后发动处州中学学生20余人离校,奔赴丽(水)青(田)松(阳)边区参加游击队,并承担游击队的会计、军需等工作。同月,经吴奉介绍,在宣平县金坑村(今属莲都区)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奉命与吴奉重返丽水城,分头联络、动员江晓军、叶仰青等进步青年10余人参加游击队。后与魏建锋一起相继到松阳县石仓源、裕溪发展组织。

3月,任河间区武工队指导员,与队长谷明月率部活动于松阳、丽水、云和边区。4月5日,为寻找在石仓源遭敌袭击而失散的同志,奉命率小分队回河间区行动。在张山、石桥、下岙一带活动时,联络到从高亭战斗中突围的松(阳)宣(平)遂(昌)人民游击支队第二大队部分队员。后获悉失散同志已归队,即率武工队留在河间区开展工作。4月下旬,与祝更生等所率之部及谷明月所率武工队会合于河间区之后,即在河间、石仓、玉岩一带活动,寻找战机。因谷明月留在支队部工作,遂接任中共河间区特派员。

5月,南下解放军进抵松阳与当地游击队会师后,奉命率武工队赴松阳县城参加接管工作,任河间区办事处主任。同月,松阳县人民民主政府成立后,任松阳县一区(城关区)人民民主政府区长兼第一区队区队长。11月,调任松阳县石仓乡人民政府指导员。

1950年5月,调任中共三区(靖居区)区委副书记。8月,任丽水地委组织部干部干事。1951年2月,入浙江省委党校学习。9月,调任丽水地委农委秘书、城区“五反”工作队副队长。1952年6月,任温州地委丽水工委生产检查组副组长。1953年1月,任丽水县海潮乡工作队支部书记。2月,任丽水县南明区委副书记(1954年6月任书记)。1955年2月,任丽水县委干部学校负责人、文卫党组成员。1956年11月,任丽水县委办公室主任。

1961年2月,下放到丽水县丽阳公社凉塘大队、丽水县农科所(云和)劳动。1962年4月,调任丽水县林业局局长、农林党组成员。1965年4月,调任丽水县人委办公室主任。1968年9月,被下放到丽水县“五七”干校劳动,任丽水县委食堂会计。1969年10月,任丽水县粮油服务站负责人。

1970年10月,任丽水县农林水利局(1971年10月改为农林局)革命领导小组组长(1972年11月改任副组长)。1977年5月,任丽水县农业局革命领导小组组长(12月改称农业局局长)。1978年12月,任丽水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1980年7月,任丽水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10月,兼任丽水县农委党组副书记。1981年12月,兼任丽水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84年1月,任丽水县委农村工作部部务会议成员、副部长。1985年6月,离休。

离休后,历任丽水市(今莲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农口系统“双老协会”会长、农口系统科技协会会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促进会顾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大港头河边村)观察员、丽水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系中华诗词学会、浙江省诗词学会、中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会员,曾任丽水地区及莲城诗词学会副会长。2019年5月17日,病逝于丽水,时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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