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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魁梅
日期:2024-11-15 15:42    来源:《浙西南革命人物》    浏览量:

丁魁梅(1916—1986),女,浙江天台人。1916年3月21日出生于天台县黄榜乡(今螺溪乡)坑边村一个没落小地主家庭。

1921年秋,入学于家乡的丹丘小学。1926年秋,入天台县城的文华高小就读。1928年秋,考入天台县立初级中学就读,参加天台青年读书会的进步活动。1932年暑期,参加中共天台县委召开的女知识青年座谈会后,积极参加学生运动,开展反对封建礼教和买卖婚姻的斗争。期间,因照顾生病的母亲休学一年。1933年秋,入浙江大学附中就读。1934年秋,与胞弟同到杭州,考入浙江大学附设高工染织科学习。因立志当教师,仅一学期,即瞒着兄弟辍学在家自修,于1935年秋考入浙江省立杭州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就读,并以缝纫、绣花等方式勤工俭学。全民族抗日战争爆发后,学校从杭州搬至建德,因无力维持学业,于1937年9月返回家乡,参加天台县民众抗日救国团、天台县民众抗日后援会,参与救国团《民众简报》编辑工作和后援会妇女宣传队工作,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并与兄弟一起变卖田产支援救亡活动。

1938年2月,由齐德夫、丁学渊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5月,任中共天台县委委员、妇女部部长,兼天台城区妇女支部书记,推动改组天台县妇女会,建立各区、乡妇女分会。同月,任天台县政工队第二区队队长,在中共天台县委领导下,开展抗日救亡运动。7月,调任中共台属特委妇女部部长。10月,奉命赴温州到中共浙江省委机关工作,由此与省委书记刘英相识。

1939年3月,省委机关从温州迁驻丽水,以“兴华广货号”百货店老板王志远(刘英化名)的夫人身份为掩护,与刘英、省委交通员王德三的母亲和女儿组成祖孙四口之家,租住于丽水城郊厦河村保长王玉坤家,协助刘英领导开展全省党的工作和抗日救亡运动。4月,省委妇女部改为“中共浙江省妇女运动委员会”,与程为昭、杜永康等任专职委员(主任由刘英兼)。7月下旬,作为省委机关代表,在温州平阳出席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当选为省委妇女委员和中共七大代表。在领导浙江革命妇女运动和协助省委处理日常工作中,与刘英由革命战友结为终身伴侣,并于10月16日在温州举行婚礼。10月17日,刘英率中共七大浙江代表团自丽水出发,赴皖南准备出席中共七大时,因怀孕未能随行,留在丽水开展工作。12月,因时局逆转,刘英奉命返回丽水主持党在浙江的工作时,继续协助刘英开展省委的工作。1941年4月初,随省委机关撤离丽水,返回温州。

1942年2月8日,刘英不幸被捕时,连夜处理省委秘密文件,一面派人通知瑞安县委书记程美兴,设法营救刘英;一面把各特委和华中局联系方式等秘密文件塞入棉絮,随身携带撤离温州,转移到台州,在温岭大溪地下交通站赵任家中致信各特委书记,发出刘英被捕、省委遭破坏的告警。后由中共台属总特派员秘书林尧护送,秘密转移到上海,向华中局派驻上海的谭启龙和新四军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杨斌汇报情况,使浙江党组织与中央取得联系。5月18日,丈夫刘英在永康牺牲。20日,丁魁梅在上海产下遗腹子。后因环境恶劣,将2岁的女儿和数月的儿子送到天台,交由母亲抚养,于1943年1月转移至四明山抗日根据地,在浙东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工作。1944年9月,在驻安庆黄花塘的新四军军部、华中局组织部任干事。1945年5月,入华中局举办的建设大学高级干部研究班学习。8月结业后,调至江苏淮安华中分局工作。1946年9月,随新四军苏浙军区第二纵队渡江至山东,在淮南党校从事组织工作。12月,在华东党校组教科任干事。1947年3月,调至华东局工作。10月,在华东野战军总留守处政治部任秘书。1948年3月,任华东野战军总留守处政治部组保科副科长。1949年1月,任华东野战军妇女干部学校干部科科长。3月,作为山东省代表,赴北平出席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受到毛泽东等接见。会后,随军南下转入地方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任南京市机关党委组织科副科长。1950年8月,任南京市委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952年9月,任南京染织厂党委书记兼厂长。1954年4月,任江苏省工业厅轻工业处处长。1956年春,任江苏省工业厅轻工业局局长。

1957年1月,调任浙江省委工业交通部部务会议成员兼干部处处长。1958年9月,任浙江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兼工交干部处处长。1962年6月,任浙江省轻工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冲击,接受审查,住斗批改干校。1971年4月,获取消隔离,在家等待分配工作。1972年秋,恢复工作。1973年2月,任浙江省人事局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1977年10月,任浙江省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在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83年3月离休。1986年4月18日,病逝于杭州,时年7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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