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建议抓这个工程?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
第一,上有部署。2021年,《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将“指导和督促编修镇村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2022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即地方志“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积极推动修志工作向部门、基层延伸。”“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组织编纂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率先开展编纂工作。”2022年8月,在市委文化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胡海峰强调,“要构筑古今交融的文化传承地标,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2022年4月,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市乡镇(街道)志编纂覆盖面达到30%以上”。这些部署和要求,为我们抓好这项工程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第二,内有动力。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实施乡村振兴,文化振兴既是重要内容,更是内在动力。乡村志作为记录历史、弘扬文化、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对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启动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结合全党作出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文化普查,收集历史记录,编纂乡村志书,并以此助力场馆建设,丰富展陈内容,塑造乡土品牌,助推乡村振兴。
第三,下有呼声。乡村是中国传统文化根基所在:“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修志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其意义,说通俗一点,就是使我们做一个明白人。”“了解历史的可靠方法之一就是看志。”我们启动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既是“记得住乡愁”,更是记录历史,传承文脉。特别是1992年推出的“撤扩并”机构改革至今已30多年,时过境迁,若不及时进行全面收集和全程记录,则极易造成文脉“断档”。这次把“撤扩并”的建置镇列为首批实施对象,目的也在于此。
二、这个工程抓什么?
我们高度重视文化工程的谋划工作,去年底就开始谋划推动此事,向兄弟地市温州学习借鉴成功做法。今年以来,市委副书记张赟和副市长蓝伶俐两位领导先后听取情况汇报,并对文化工程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起草了《丽水市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提请市政府办公室予以印发。
(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职责要求,以乡村志修编为切入点,实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传承和抢救乡村历史文化,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培育文明乡风,助推乡村振兴。到2025年,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志编纂覆盖面达到30%以上,村(居)志编纂不少于5部;到2035年,全市乡镇(街道)志编纂覆盖面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此次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名镇首批实施对象以“撤扩并”后的建置镇为重点,名村首批实施对象以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村、文明村、乡村治理示范村为重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街道)和村(居)积极申报。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开展名镇和名村文化资源普查。由乡镇政府组织开展文化资源排摸调查,围绕主导产业、主体风貌、主题文化,整理挖掘名镇和名村传统文化内涵,2023年底前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是编纂出版名镇志和名村志。以县(市、区)为单位、以镇为主体统筹推进名镇志和名村志修编。2023年10月,完成组建名镇志名村志编写班子;2023年12月底,审定篇目大纲,试写重点章节;2024年6月,完成总纂稿;2025年3月,完成评审工作;2025年底,完成首批“丽水市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系列丛书”编纂出版任务。三是推动乡土文化有效传承。加强名镇和名村文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名镇志和名村志鉴古知今、传承文明、服务发展的作用,积极参与文化礼堂、百姓书屋、村史文化馆、民俗生态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建设,助力地方特色文化开发,服务本土品牌塑造,参与文明乡风建设。
三、这个工程怎么抓?
1.组织领导。成立丽水市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志研究室,加强对全市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的领导与协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也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2.职责分工。各县(市、区)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项目实施的要素保障。镇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牵头抓总、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宣传文化等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共同监督和保障项目的开展,推进任务落实。
3.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普查工作和志书编写、验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条件的镇、行政村可以引进社会资金,汇聚编纂合力。
(作者系丽水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