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儿女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史志园地>瓯江儿女
苏东坡和缙云詹适的朋党情结
日期:2024-01-23 16:45    来源:丽水史志(2023年第4期)   作者:王达钦 浏览量:

缙云古代名人中,与宋代文学家苏轼有交谊之好的是詹适。在《苏东坡全集》中就有《次韵詹适宣德小饮巽亭》诗一首:

君方梦谪仙,我亦吊文园。

江上同三黜,天涯共一樽。

涛雷殷白昼,梅雪耿黄昏。

归去多情雨,应随御史轩。

其中,首句作者自注:“来诗记李白郎官湖事”,最后一句亦注:“詹为御史台主簿。”这首诗,历代研究者都认为写于元祐四年(1089),苏轼担任杭州军州事期间的作品。而詹适《小饮巽亭》诗,一直未见下落。

詹适(1036—1113),字德远,宋缙云人。父亲名象先,字太冲;母施氏;兄名迥(庆历元年进士)。幼以孝闻,从遂昌龚□□(龚原之父)学,登嘉祐四年(1059)进士。次年授建德县主簿。元祐元年(1086)登承议郎御史台主簿,以直名,旋即丁艰在家。服除后知汉阳;大观二年(1108)知婺州;四年(1110)三月知越州,再知鄂、郓二州。居官廉正,所至多有惠爱,文章政事俱优,晚以苏轼刘挚党引退致仕。

苏轼,字东坡,和詹适同年登科入仕,苏轼二十二岁,詹适二十四岁,在宋仁宗嘉祐年间。嘉祐时期,北宋王朝进入一个十分关键的阶段,当时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严重,士大夫们感到必须采取措施摆脱困境。嘉祐四年十月,宋仁宗下诏升王安石任三司度支判官。王安石上《言事书》,主张“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资”,受到普遍赞扬。稍后,司马光、苏轼、苏辙等也上奏提出“斟酌事宜,损益变通”的改革主张,但都未被采纳。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任翰林学士兼侍讲;次年(1069)二月,升任参知政事,决定由他主持变法立制,并由吕惠卿、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朝廷陆续制定均输、市易、春苗、农田水利、募役、免役、方田、均税、将兵、保甲、保马等法。各路设提举常平官,督促州县推行。

王安石变法虽然得到宋神宗的支持,但朝廷官员由于所掌握儒学理论角度不同和出身经历的区别,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状态的认识出现差异,变法推行过程中,朝野时常发生政策上的争执。最高主宰者宋神宗,虽有励精图治之心,而无雄主圣君之才,受见识上的限制,他不能对争执各方进行有效的疏通和引导,支持新法者往往重用,对提出不同意见者则用罢免流放的简单做法去压服。儒家重气节,罢免者虽不在其位,但仍据理力谏,并视为正邪忠奸的斗争,从而朝廷上酿成壁垒分明的变法、守旧两大对立派系。宋王朝对官员还比较开明,但双方此起彼伏的斗争,还是给整个变法政策带来动荡和反复。两派主要官员也因皇帝的思想倾向而黜罢升迁,就连王安石本人也亦一度罢相。这种现象在皇位变更时更为突出。从《缙云县志》记载分析,詹适的思想倾向于司马光、范纯仁、苏东坡一边,属于反对新法的守旧派。

元丰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赵顼死。十岁的幼子赵煦继位,是为哲宗。宋英宗皇后高氏以太皇太后身份垂帘听政,处理军国大事。高太后早就反对王安石新法,她刚一执政,便首先起用在守旧派中享有声誉的司马光为宰相,由他主持废除新法,凡守旧派可以迅速复官提升。近年出土的刘述《宋故缙云处士敕追赠承事郎詹君(象先)墓志铭》下的附记云:“公既葬后二十七年,其子适以承议郎在朝。当元祐元年秋,大飨明堂,恩敕追赠承事郎。”1992年出土龙泉何琬《宋赠缙云县君周氏(詹迥妻)墓志铭》也云:“元祐元年秋,大飨明堂,追封夫人于缙云。”可见元祐元年(1086),在詹适出任御史台主簿这一重要职务时,高太后准詹适的奏本,封其父詹象先为承事郎,母为淮安令人,敕兄嫂詹迥妻周氏为缙云县君。于是缙云詹姓氏族相应举行隆重的“大飨明堂”活动。

巽亭之“巽”,《说文》曰:“具也。”殷玉裁注:“巽训为具,故引申之有顺义。”《祭统》曰:“备者,百顺之名也。备犹具也。”故“巽”有万事如意之义。又,“巽”为八卦之一。《易·说卦》云:“巽为木,为风……”它意味着与木质桥梁亭宇相容,可避免风雨袭击之意。这种表达个人良好意愿的文化行为,和当时的现实有很大距离。

司马光废罢新法,守旧派中只有刘挚、王岩叟、刘安世等人完全赞同。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有些新法还可以继续施行,如范纯仁(范仲淹之子)不主张废除青苗法,苏东坡、范纯仁等人不主张废除免役法。元祐元年(1086)四月,王安石死;九月,司马光亦死。八十一岁的守旧派文彦博任左相。朝中官员因人事的倾轧和政见、学术主张的分歧使守旧派中又分成几个小集团。崇政殿说书程颐及其门人贾易、朱光庭等被称“洛党”;苏东坡、吕陶等人被称为“蜀党”;刘挚、梁焘、王岩叟、刘安世等被称为“朔党”。三党之间展开了一场无谓的混战。元祐四年(1089)二月,苏东坡以论事为当朝者所恨,连续上章乞求外任。三月十一日批文下达,出京知杭州。七月,苏东坡到达杭州,消息传到缙云,詹适在自建的巽亭中作《小饮巽亭》诗,寄给苏东坡,表达问安和相互鼓励的心情。

御史台,皇帝耳目机构,掌纠察文武百官恶风邪气,肃正朝廷纲纪法规。对于御史台官员,苏轼一般只会敬而远之,因为早在十年前“乌台诗案”期间,是在御史台受审。当担任御史台主簿的好友詹适“来诗”时,自然十分看重,立即以“次韵”相酬。巽亭,明成化《处州府志》(1482)载:“巽亭,在县南龙津桥上,宋御史邑人詹适宅,眉山苏轼有咏,今废。”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缙云县志·辨误》载:

《(括苍)汇记》及府、县志《古迹》内有巽亭,宋御史詹适建。《处州府志》、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缙云县志》都认为是在县南龙津桥上,《令狐志》、清乾隆三十二年(1757)《缙云县志》认为在毛翁岩下,并载东坡巽亭诗为证。

《东坡诗集》有《次韵詹适宣德小饮巽亭》诗,王十朋注云:“《图经》:庆历三年,郡守蒋堂于旧治之东南建巽亭,以对江山之胜。”胡宿诗云:“武林天下奇,巽亭境中绝。”又东坡有诗云:“江上同三黜,天涯同一尊。”王注:“是时先生出知杭州,而詹适尝为御史台主簿。”又潜悦友《咸淳临安志·官寺》云:“府治有南园巽亭。庆历二年郡守蒋堂建。苏舜钦有题巽亭诗。”据此,巽亭自在杭州。旧志载之古迹内误。要之天下随处皆可以巽名亭,或缙云有巽亭,实系詹适所建。亦未可知然,必授东坡巽亭诗以实之则非矣。至《令狐志·艺文》内载,黄邦彦诗有“风流消得老坡诗”之句,通体词句恶劣,当是后人欲证实东坡之巽亭,即系缙云之巽亭,故为赝作,其谬更无庸辩。

这是150多年前在编撰道光《缙云县志》时,参修者就龙津巽亭真假问题的讨论记录,由于宋王十朋注和潜悦友《咸淳临安志》中,均考定杭州府衙内有巽亭,建于庆历二年(1042);又黄邦彦诗句不雅,否定意见占了上风,故道光、光绪二部《缙云县志》,不再列“巽亭”一节。

对上述史料进行认真审理的过程中,在成化《处州府志》(1482)、《缙云县志》(1672)一时失传的情况下,当时的人们显然还忽视了《詹氏宗谱》内龚原《宋故淮安令人施氏墓志铭》中所说的一段话:

元祐二年春,次子适行御史台主簿,奉夫人归京师。数日得疾,且渐顾子与孙曰:“吾行有期矣。”未几,卒在六月五日,享年七十有九。

它告诉人们,元祐二年(1087)春,詹适奉母亲施氏到京。不久母起病,至六月五日病故。接着詹适从京师奉灵柩返回缙云,并和兄长涟水录事参军詹迥一起,开始三年守孝的假期。苏东坡与詹适巽亭唱和诗,写于元祐四年秋,詹迥、詹适兄弟守孝未满三年。从“来诗”两字判断,詹适《小饮巽亭》和苏轼《次韵詹适宣德小饮巽亭》唱和两诗,不在杭州府内巽亭写成亦明,因此《道光缙云县志》的结论必须推翻,缙云龙津桥上巽亭之说可信。

宣德,宋官阶名,属寄禄文散京官,从八品。新出土宋刘述《宋故缙云处士詹君墓志铭》后附言:“适以承议郎在朝。”承议郎,朝官,从七品。就是说詹适虽然居御史台主簿,元祐元年为朝官承议郎,从七品。到元祐四年(1089),降至宣德郎,下降了一品,这是詹适居丧告假时的正常待遇。但明何镗《括苍汇记》称,詹适官银青光禄大夫龙图阁学士,官从二品;且元祐元年詹适母施氏诰敕淮安令人,似乎詹适在淮安也为官多年。郎官湖,今已沽,在汉阳境内,因唐诗人李白流放夜郎途遇故人张渭赋诗湖上而得名;“来诗记李白郎官湖事”表明詹适曾出知汉阳。因此,詹适在元祐元年以前,可能与苏东坡类似,都有黜罢江上(江淮一带)的遭遇,故用“江上同三黜"的诗句。文园,指汉文学家司马相如。司马相如为了上谏汉武帝节俭,作畋猎《子虚》《上林》《长杨》三赋;为了上谏武帝好仙道、封禅作《大人赋》,被后人称颂。“我亦吊文园”,表明自己要继续向朝廷上谏的决心。“涛雷殷白昼,梅雪耿黄昏”,是对双方共同品行的总结和志向。“归去多情雨,应随御史轩”,是期望詹适能像唐代大忠臣颜真卿一样忠贞为国,为民雪冤。因此,《次韵詹适宣德小饮巽亭》诗,是苏东坡出知杭州不久,收到好友詹适从家乡缙云寄来问安诗后的回赠诗篇,它表达了作者在政治逆境中对朝廷的忠贞,对人生境遇的旷达和对好友志向的共鸣心情。

元祐六年(1091)正月,苏东坡升任为吏部尚书。三月六日,苏东坡离杭州,五月二十六日到京官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七月,贾易、杨畏上疏论浙西灾伤不实,八月贾易言苏东坡诽怨先帝。苏东坡具辩其事,因复请外,诏以龙图阁学士出知颖州。七年(1092)二月,又改知扬州,八月以兵部尚书兼差充南郊卤簿使召回。十一月到达汴京,又官复礼部尚书。元祐八年(1093)九月,高太后病死,宋哲宗亲政。哲宗对高太后不满,并有志继续宋神宗的新法。守旧营垒内的苏东坡自然失宠,立即出知定州。元祐九年(1094)三月,苏辙劝哲宗不要轻变元祐之政,不要再用变法派。哲宗大怒,罢苏辙门下侍郎。四月任章惇为左相,又改元祐九年为绍圣元年,表示决定恢复新法。以章惇为首的变法派再度掌握政权,对守旧派甚至中间派进行打击。哲宗下令追贬司马光,并将刘挚、苏东坡、苏辙、范纯仁流放岭南。六月,苏东坡罢定州任,十月抵达惠州(今广东省),且不得签书公事。绍圣四年(1097)闰二月,又诏苏东坡受琼州别驾,移送昌化军安置。六月渡海,七月到儋州(今海南省)。

元符三年(1100)正月,哲宗病死。宋神宗皇后向氏提出立神宗十一子赵佶为帝,即宋徽宗,开始垂帘执政,向太后早就反对新法,守旧派开始抬头。五月,苏东坡开始离儋耳北还,六月渡海。七月宋徽宗亲政。九月苏东坡抵广州,十二月过韶州。建中靖国元年(1101)入江西,四月过南昌,五月至金陵,七月十五日到毗陵,二十八日病亡,时年六十六。

詹适的遭遇,未见记载,而在毗陵留有踪迹,道光《缙云县志》载:

《咸淳毗陵志》中有《横山唱和》诗,缙云詹通、会稽陆傅、晋陵李公弼、吴兴陶先譔,诗佚。《志》在元丰后建中靖国前,则詹通当是詹适、詹迥兄弟。然考《缙云志》无詹通名,疑《毗陵志》所云詹通当詹适,传写者误耳。

崇宁元年(1102)五月,韩琦子韩忠彦罢相,奸臣蔡京勾结宦官,很快取代曾布任右相。从此,蔡京与童贯、王黼、梁师成、朱勔、高俅等人,在二十多年里掌握全部军政大权,直至北宋王朝灭亡。蔡京首先定文彦博、司马光、苏东坡、程颐等一百二十人为元祐奸党(文献名单117人,尚缺三人,詹适可能为遗脱者之一),又将元符末向太后执政时主张维持新法和恢复旧法的臣僚,分为正邪两类。崇宁三年(1104)六月,重定元祐和元符党人及“上书邪等”者合为一籍,共三百零八人,刻石文德殿门。颁行全国,称“元祐党人碑”。被列入党籍官员,重者被编管,责降到远地;轻者则赋闲或谪降,非经特许不得内徙,其子弟同样受到种种限制。

对先朝大批重臣的无限上纲,文人气质很浓的宋徽宗似乎有些顾忌。崇宁五年(1106)春正月,戊戌夕,彗出西方,由奎贯胄、昂、毕。乙己,以星变,徽宗害怕,诏中外臣僚,并许直言朝政阙失。《通鉴续编》云:“帝夜半遣黄门,毁石刻。”丁未,太白昼见。大赦天下,除党人一切之禁。在这种解禁形势下,詹适才有重新出山的机会。康熙金华府志载:大观二年(1108)四月,已经七十七岁高龄的詹适,“以直名”由朝请大夫知婺州(金华),(大观)四年改建野声堂为自公堂。随后又知越、鄂、郓三州。詹适知越州,会稽志云:“方会,大观二年(1108)四月以朝请大夫充集贤院修撰知。三年(1109)三月除徽猷阁侍制知广州。十月再知。”故詹适知越州,属替职填缺性质,而后仅在短短的一年之中还知鄂、郓二州,表明均没有得到信任而重用。故志、宗谱和墓志铭称其“晚以苏刘党引退致仕而归”或“苏刘党罢归”。

詹适在北宋元祐元年(1069)缙云龙津桥上所建的巽亭,在当时的科学技术条件下,还挡不住凶恶洪水的袭击,很快消亡了。但缙云文人没有忘记,南宋朝散大夫知兴化军黄邦彦,却有《巽亭》诗记其事:

巽亭恢拓百年基,金紫山前一段奇。也作涛雷梅雪看,风流消得老坡诗。

明末遗老郑赓唐也诗曰:

亭台不可见,传自旧乘轩。

流水山阴禊,闲云梓泽园。

龙津桥,是连接缙云县城南北的重要纽带,由于好溪洪水的袭击,此桥历史上屡建屡毁,许多建桥佳话已经消亡。在当今先进科学技术下,重建宋代风格的龙津桥上巽亭,展现大文学家苏东坡与缙云詹适情谊佳话的时机,已经成熟。

(作者系缙云县文史工作者)

【推荐】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