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丽水是位于浙江西南部“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典型山地地区,也是全省唯一所辖县(市、区)都是革命老根据地县的革命老区,受地理等多方面因素限制,经济发展长期相对落后。丽水地区党组织自20世纪20年代建立以来,就一直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砥砺探索,形成了有特点、有成效的山区特色经验和系列措施。本文从梳理丽水百年党史历程入手,探寻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发展之路。
【关键词】 党史,革命老区,共同富裕,丽水实践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丽水作为全省唯一所有下辖县(市、区)都是革命老根据地县的革命老区,推进老区振兴发展、实现人民共同富裕,是沉甸甸的历史责任也是政治责任。丽水的社会发展一直以来受多山的自然条件制约,人民群众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更加迫切。丽水党组织带领丽水人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进行了长期探索,逐渐摸索出一条建设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的独特之路。2022年,丽水市第五次党代会上提出,要永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奋勇向前的新时代“挺进师”,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为建设革命老区共同富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丽水党组织对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的百年探索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丽水党组织领导丽水人民开展土地革命斗争,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和人民贫困的制度根源,为推动共同富裕进行了初步探索。土地革命时期,浙西南革命根据地先后开展土地革命的尝试,开创丽水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中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先例。丽水党组织领导丽水人民开展土地革命斗争,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和人民贫困的制度根源。如1927年,青田县周定在县城创建中共青田支部,此后,中共青田支部组织农民协会,实行二五减租,为贫苦农民谋取利益。1928年春,李振声指派邹耕山回青田县东部,动员贫苦农民参加农会。1930年3月底,青田县东部地区33个村建立了农会。农会领导农民进行反对租田制、闹米荒和没收豪绅地主财产的斗争。
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在浙西南建立革命根据地后,挺进师政委会和丽水各级地方党组织领导各地苏维埃政府,发动群众开展土地革命。土地革命的主要形式是查田插标分青苗,基本做法是按照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模式。挺进师地方工作团首先在松阳县安岱后一带进行农村土地占有情况的调查。接着,在松阳县安岱后、斗潭、小吉和龙泉县柳山头等地进行土地革命试点工作。
1935年7月间,挺进师在松阳县安岱后村陈氏宗祠召开关于开展土地革命的大会,松阳县西部、南部100余个村庄的群众代表和遂昌、龙泉、云和三县与松阳县交界村庄的群众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介绍、推广安岱后村土地革命试点工作经验,宣布土地革命主要政策和土地分配的主要方法。7月至9月上中旬,在多数已建立村苏维埃政府或村分田委员会的村庄,陆续开展了以查田登记造册、分田插标分青苗、登记发证为主要内容的土地革命。在松阳县西南部一些工作进度较快的村庄,有的农民已经领到了当地苏维埃政府颁发的红色《土地证》。在安岱后、王村口、住溪各中心区域呈现出分田分地真忙的热烈场面。
抗日战争时期,丽水党组织领导群众发展农业生产,切实改善广大人民生活。1938年年初,中共浙南特别工委派张之清、张锡昌到丽水县太平区1进行社会、经济调查。8月,经中共浙江临时省委同意,张锡昌向伍廷飏建议,在丽水县北乡建立战时特约太平经济建设实验区(简称太平经济实验区),以作为战时区乡政权建设和动员组织群众发展农村经济、支持抗战的一种尝试。该建议获省政府同意后,省建设厅将实验区的筹建工作交由张锡昌等办理。实验区的领导关系、经费来源、人员调配、工作计划等,由张锡昌根据党组织的指示与丽水县当局商洽。张锡昌推荐进步民主人士徐旭担任实验区区长。通过张锡昌的关系,中共丽水县委选派县委青年部长曾涛带领20多名中共党员、进步青年,经省建设厅短期学习培训后,以经济建设指导员身份,到太平经济实验区工作,并建立了中共太平区委。
太平经济实验区工作取得经验后,张锡昌、陈虞荪等中共党员又通过伍廷飏的关系,向省政府提出在处属地区建立若干个战时特约经济建设实验区(简称经济实验区)的建议。10月,省建设厅宣布建立青田县海口、松阳县古市经济实验区,而后又相继在云和县小顺、遂昌县大柘、龙泉县八都、庆元县竹口、宣平县曳岭等地建立了经济实验区。在建立初期,实验区主管部门是省建设厅战时物产调整处,后改由省建设厅视察室领导。视察员张锡昌、陈虞荪和石础都是中共党员,他们经常到各经济实验区视察、指导工作。实验区健全农户组织、开展减租斗争,通过建立乡村农林业生产合作社、乡村消费合作社和乡村信用社,扶持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同时,中共党员积极推动《浙江省战时政治纲领》的出台,推行“二五减租”,动员农民成立合作社。在青田县海口经济实验区,各乡村普遍建立农会开展减租。东山、章村、祯旺等乡的土豪劣绅上诉到省政府,反对减租。县政府有人接受行贿,扣压省政府要求继续执行“二五减租”的答复公文。中共青田县委获悉此情后,便以海口区署名义催促县政府传达;林艺圃等中共党员则以农会名义,宣传省政府的答复,迫使田主接受减租。自1938年秋到1940年冬,龙泉县八都经济实验区调整乡镇合作机构,指导合作社办理各项业务,办起瓷业、纸业、蚕桑等各类合作总社10多个,分社11个,社员人数达6150人,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2%。在八都经济实验区的各项工作中,共产党员起着领导和骨干作用。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社会主义制度在丽水的确立,为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这一时期,丽水第七专区领导农民进行土地改革,建立了以农村集体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展城市民主革命,完成“三大改造”。1950年土地改革前,丽水各县的土地制度都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地主阶级手中。从1950年6月开始,丽水全区开展土地改革试点运动。1950年12月26日至1951年1月2日,丽水土地改革运动从北向南分步推进:先在群众基础较好、土地资源较多的丽水、缙云、松阳、宣平四县进行,同时扩大抓好云和、景宁、龙泉、庆元南部四县试点工作。土地改革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每个工作队进驻一个乡,工作队下设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进驻一个行政村,各乡、村农民协会为土地改革运动的执行者。各地土地改革运动大致分为宣传发动、划分阶级和评定成分、没收征收、分配、总结评比五个阶段。全区域94.49万贫雇农、中农分得耕地、房屋、粮食和其他生产资料,全区贫雇农占有的土地从原来的14.42%上升到48.22%,中农占有的土地从原来的25.35%上升到36.77%,地主占有的土地从原来的18.1%下降到3.63%。
丽水区域地处浙江省西南部,全区土地面积2594.7万亩,其中山地占88.42%。解放前,绝大多数山林为私人所有,而且其中一半以上为地主、富农所有。如遂昌县有山林322.8万亩,其中公有山林20.14万亩,私有山林292.66万亩,占90.7%;私有山林中为地主、富农所有的有159.13万亩,占54.4%。因此,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山林的没收、征收和分配,也是一项重要内容。
在山林分配过程中,景宁县城西乡2石溪村、外舍乡岭北村、大均乡大均村等乡村,采取先发动群众登记山林,然后按林木种类、株数和林木大小,折算成稻谷,算出每块山的总产量,以150公斤稻谷折算为一亩山,在原耕地基础上以山林亩数来抽补调整,与耕地一起计算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丽水地委认为景宁县的评产折合工作做得细致、合理,于是在全专区推广景宁经验。
至1952年4月,全区山林改革基本结束。山林改革结束时,全区共有山林2100万亩,其中国有山林105万亩,占5%;乡村公有机动山林31.5万亩,占1.5%;农民私有山林1963.5万亩,占93.5%。各阶层山林占有情况发生根本性变化。遂昌县土改后,地主、富农所有的山林26.69万亩,占8.2%,人均21亩;中农所有的山林116.21万亩,占36%,人均26亩;贫雇农所有的山林149.81万亩,占46.4%,人均23亩。3
1955年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要求到1958年春全国大多数地方基本普及初级社,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在中共温州地委和中共金华地委的部署下,丽水区域各县在迅速发展初级社的同时,开始全面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丽水区域各县都是山区县,全区域九县合计土地面积为2594.7万亩,其中,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88.42%,全区有林业用地2106.5万亩。土地改革让全区广大农民也分得了山林。1954年冬,在温州地委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部和龙泉县委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部的联合推动下,龙泉县凤鸣乡4村头村建立初级合作社。为打消部分中农户的入社顾虑,凤鸣乡村头初级社山林入社评议小组于1955年3月提出山林入社方案,规定房前屋后零星竹木、水果等归林主私人经营,一般采用四种办法处理林主报酬:一是合作社从林木收益中提取部分偿付林主报酬;二是合作社从当年总收入中提取部分偿付林主报酬;三是确定每年按比例偿还;四是社员自用木材,按低于市价30%计算,以林还林。此方案获得正式通过并照此执行,全社共计兑现林主报酬2718元。
5月20日,《浙江农村工作通讯》第59期刊登了《龙泉县凤鸣乡十五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正确地处理了山林入社问题》的文章,获得了毛泽东“可供各地参考”的批示。龙泉县凤鸣乡山林入社的做法,解除了丽水山区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中的重要障碍,也为全省乃至全国山林入社提供了较为成功的经验。
从1955年下半年开始,丽水各县参照龙泉县凤鸣乡的做法,全面展开山林折价入社工作。1956年6月起,山林入社工作进一步加快和完善。1956年底,丽水县全县158个社,山林入社已经结束的有100个社,正在进行处理或纠正不合理的33个社,尚未处理的25个社。
丽水区域手工业历史悠久,以篾匠、木匠、铁匠、石匠、泥水匠等五匠为主,传统手工业有陶瓷、宝剑、石雕、造纸、纺织、酿造等,兼有其他为满足人民生产生活所需的手工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丽水地委开始探索手工业的合作化道路。在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丽水区域各县委开始试办手工业合作社。各地先是组织手工业联营工场,国营商业机构对私营工场供应原料、订购产品,然后建立手工业合作社。1952年,丽水区域手工业产值1325万元,比1950年增长79.3%。
此后,衢属、金属、温属丽水各县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一步开展起来。松阳县成立手工业劳动者协会,西屏镇、古市镇、靖居区、玉岩区设立分会;制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训练干部,学懂弄通手工业合作社章程;宣传动员、组织发动,认真贯彻入社(组)自愿互利政策,使手工业者在“心愿、口愿、全家愿意”的基础上申请加入手工业合作社(组)。1956年底,整个丽水区域除景宁县外,有手工业合作社(组)599个,社(组)员23078人,集体工业总产值达到1962万元,90%以上的手工业户走上合作化道路,基本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此外,青田、龙泉等县在恢复和发展石雕、青瓷、宝剑等传统手工艺品生产的基础上,还按照国家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有关方针政策进行改造。1954年,龙泉县有19座窑联合组成生产合作社2个,并有联营窑8座,私营窑24座;1956年,个体剑铺组成宝剑生产小组,隶属铁器生产合作社,组建城镇宝剑生产小组,清末沈庭璋创建的百年老字号沈广隆剑铺,也加入宝剑生产小组。青田县有关部门按照县委“保护、发展、提高”的方针,积极组织石雕艺人归队就业,恢复和发展石雕生产。1956年6月,青田县相继组织山口、城镇、油竹、方山石雕小组,发展成为石雕生产合作社,共有社员486人,年产值22万元。5
从1954年开始,丽水区域各县全面展开对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9月至10月间,全区域各县大多地方完成了对棉布行业的改造工作。紧接着,各县开始对其他行业和个体零售商的社会主义改造。至1955年底,丽水区域各县粮食、百货、盐业、棉布四个行业全部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轨道。至1956年6月,全区域私营商业3567户基本上实现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安定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贯彻《紧急指示信》和“农业六十条”中,丽水区域各县对农村政策进行初步调整,并取得较好的效果。1962年2月七千人大会后,各县认真贯彻省委、地委的指示精神,以农村生产关系和经济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全面调整在丽水迅速展开。
一是进一步调整各县区域和社队规模,下放基本核算单位。如1961年底,遂昌县将靖居区的石仓、汶东、横樟三个公社划出,成立县直属的石仓公社6。至1963年初,遂昌县在1961年7月基础上又新增生产大队8个、生产队663个。1962年2月,依据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丽水区域各县委立即组织进行农村生产关系和经济政策的再调整,确定以原初级社的生产队基本所有制为基础,公社和生产大队各为部分所有制的三级经济新体制,生产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生产权同分配权统一。
二是进一步调整经营方式,恢复农村集市贸易。按照省委、地委的要求,丽水区域各县县委对分配社员自留地的标准,达到占人均耕地的5%至7%。社员自留地上和开垦的荒地上收获的农产品全部归社员所有,由社员支配,任何人不得侵犯。除国家统购统销的农产品以外,其他农村副产品都可以互相交换,也可以到市场上出售。在发展集体经济为主的前提下,允许和支持社员从事家庭副业。
三是进一步调整分配方式,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丽水区域各县进行一个或多个公社的试点。1961年8月至10月,中共温州地委召开全会和各县第一书记会议,中共金华地委召开扩大会议,总结试点经验并肯定了这一分配原则。各地由农业书记带领工作组,认真执行大包干政策,由点到面逐步展开。
丽水区域各县对口粮的分配,主要采取几种典型办法:第一种类型是包产基本合理,包产以内的口粮全部按人分配,超产粮全部由生产队按劳分配;第二种类型是包产偏高,没有超产粮,或超产没有把握,包产以内的口粮必须实行按人和按劳相结合的分配原则;第三种类型是包产偏低,基本口粮偏少,超产粮偏多。除包产以内的口粮全部按人分配外,超产粮实行按人和按劳相结合的原则分配;第四种类型就是按劳分粮加照顾政策,克服队与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1962年,遂昌县粮食征购任务再次调减至1.12万吨,1963年再调减至1.05万吨。
经过此次调整,丽水区域各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从1962年起逐步复苏,农业生产得到较好的恢复与发展。1962年,丽水区域各县粮食总产量达到36.49万吨,1963年达到41.52万吨,比1961年的32.94万吨有了幅度较大的增长,扭转了连续数年生产下降的局面。1963年,是丽水区域各县自新中国成立以来15年中粮食产量最高的一年,农业总产值恢复到1958年的水平。
20世纪50年代,丽水山区各县山林以砍伐为主,毁林开荒现象严重。1963年6月7日,地委召开恢复成立后的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确定“以林为主,林、粮、畜同时并举,全面发展山区经济”的生产方针。地委有组织地推动各县造林、抚育、林政、计划采伐和遏制毁林开荒等工作。至“文化大革命”爆发前,全区共育苗5290亩;造林131.02万亩,其中用材林65.16万亩;四旁植树209.64万株;抚育209万亩。在“大办钢铁”运动中,古树几乎被砍光的丽水县城万象山又重新种上小树苗。1966年3月,划丽水县林场北山林区、水东苗圃给丽水林校,总面积为3.97万亩,成立地区实验林场,下设太山、白云山、丽阳坑、庵堂四个分场。从此,丽水山区迎来林业发展良性恢复的较好时期。
1966年5月,中共浙江省委第一书记江华在东阳、义乌、缙云三县有关社教座谈会上就山区发展作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山区的具体工作方针应该是以粮为纲,农林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粮食与林业比较,粮食更重要。同时抓好农林牧结合,多种经营。5月22日至28日,地委召集各县县委书记会议,地委宣传部部长李志刚传达江华关于山区发展的重要讲话,重点讨论丽水专区生产方针问题。在这次会议上,地委作出生产方针的调整,确定“以粮为纲,农林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生产方针。
经过国民经济的进一步调整,1965年,全区农副产品收购总值达到4000万元以上。木材是丽水山区主要的农副产品,木材实行统购统销后,由森工部门经营木材购销业务。1965年,收购木材30万立方米,比1962年多收1万立方米。随着日用工业品市场供应好转,物价略有下降,社会商品零售额上升。1965年与1961年相比,全区社会商品零售额从7377万元上升到8801万元。部分定量供应的商品提高了供应标准,猪肉因货源充足,一度敞开供应。1965年和1962年比,用于食品支出的比重降低了2个百分点,用于衣着的支出比重提高了2.6个百分点,用于服务的支出比重降低了2.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在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1965年,全区达到443万元,比1962年的265万元增长67%。在生产发展的同时,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基本建设和社会事业得到了加强和提高。1965年,丽水全区财政支出总额中,用于基本建设724万元,比1962年的164万元增加了四倍多,用于文教科学卫生事业支出536万元,比1962年增加24%。
1972年下半年,地委、地区革委会还组织对落实农村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把党的政策原原本本地传达到群众,一条一条地落实下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劳动积极性。为推动全区土地平整工作,1973年1月4日至7日,地委召开全区平整土地现场会,学习《人民日报》等联合发表的《元旦献词》,学习缙云县马渡、笕川,青田县岭下,丽水县沙岸、后铺、大众等大队7平整土地、造田造地、改良土壤的经验。至年底,全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
1972年,全区粮食总产量58.43万吨,比1971年增加6.74万吨。棉花、糖蔗、油料、茶叶、猪牛羊肉等产量达到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要求。
1972年开始,在各县县委重视下,全区各地增加林业干部,鼓励和支持社队发展林业生产,积极发展用材林、薪炭林,同时努力发展经济林,掀起以乡村林场为主基地的用材林基地建设热潮。1972年至1973年间,完成造林125.03万亩,为尽快地绿化一切可能绿化的荒山荒地,积极发展毛竹,发展木本油料、木本粮食等经济林,搞好林木抚育工作;新造毛竹林4.51万亩、经济林24.01万亩、油茶林20.79万亩。
20世纪70年代初,丽水全区农村经济恢复发展,为尽快改变丽水低产田多、水利设施差的局面,地委、地区革委会提出农田水利建设要以小型为主、配套为主、以蓄为主,提出地区主要抓松古、碧湖、壶镇等较大盆地的水利建设和瓯江两岸的引堤;各县要认真抓好涉及两个以上公社的水利建设工程。1970年6月,缙云县全面发动,动工建设大洋水库。整个工程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仅靠6万元资金启动,做到自行勘测、自行设计、独立施工。至1971年,全区农村水利投工达到1560万工,相当于解放后20年总和的三分之一,相当于1959年至1965年总和的两倍。至1973年1月底,全区开工水利工程2332处,其中百万方以上水库28处,小型水电站286处;完成开田造地730.5亩,改造冷水田2929亩。水利设施的应用,使全区增加蓄水量1283万立方米,增加灌溉面积18万亩,扩大保收田7.7万亩。1972年完成养鱼340万尾,产量7500担。
1973年,全区农田水利建设取得好成绩。经过三年奋战,缙云县大洋水库建成,蓄水容量1190万立方米,为1974年后盘溪流域五个梯级电站建设奠定了基础8。9月,丽水县开始建设雅溪水库,相应库容2240万立方米,并引水库之水兴建雅溪一级水电站,装机4台、容量6400千瓦。大洋、雅溪水库等一批骨干工程的完工,带动全区大批中小型水库建设,为全区农业丰收和水电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丽水党组织的历史使命实现了新的觉醒,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丽水在改革开放中改闯改试,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进入了全方位提速阶段。这一时期,在农村,丽水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搞活农村商品经济,推动农民工外出务工等。1981年,庆元县有一半的生产队建立联产承包责任制,有的已包产到户,深受农户欢迎。前后用两年时间,全县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基本上落实。责任制有两种方式:一是分散经营,将生产队的土地按人口、劳力分配到户,承包经营收入除上交国家和集体提留9外,余下归己;二是统一经营、专业承包,大队或生产队的企业、副业、茶山、果地等,由户或组承包。1983年,丽水地区生产队24460个,全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1985年,地、县进行延长土地承包期试点,先期选择14个乡346人进行试点,然后全面铺开,土地承包期普遍延长到20年。同期,丽水地区经济作物生产也实行联产承包,专业承包茶叶14446.67公顷,柑橘5986.67公顷,蚕桑1233.33公顷以及山塘水库若干。1998年,丽水地区执行“大稳定、小调整”政策,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至2000年7月基本完成,完成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乡镇98个。2003年,丽水市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政策,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纠正“小调整”做法,指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2004年12月,丽水市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在城市,丽水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工资收入与分配制度、股份制改革;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探索市场体系建设,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带动城镇居民生活水平高速增长。在此阶段,丽水经历了解决温饱、巩固温饱、总体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的发展阶段,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城乡经济社会面貌显著改变。1978年先后批准一些企业恢复试行奖金工资制度,1979年全面实施国有企业奖金工资制度,此后试行各种形式的“工效挂钩”或“奖金、加班费与效益挂钩”的分配办法。2000年,实施现代企业制度,推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普遍建立公司制企业,形成新型的企业分配关系。至2000年底,丽水市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成为产权关系明晰,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带动城镇居民生活水平高速增长,1997年全面深化商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年粮食系统独立核算企业85家,通过撤并改制、转产、拍卖、租赁等形式,完成产权改制企业51家,占总数的60%,1998年,丽水地区供销社全面开展企业改制,其中对政策性经营企业和骨干支柱型企业,采取由供销社控股、持大股的形式改制;对资产质量尚可、政策性经营不强,但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采取供销社参股,或者由职工一次性买断的形式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对经营困难、长期处于亏损和资不抵债的企业,采取兼并、解散、破产、歇业、租赁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使资产发挥效益。2000年,丽水市全面改革国有、集体商业企业,退出国有资产,推进商业企业改革工作,改制完成国有集体商业企业67家,占应改制企业的92%;基本完成县以上供销社企业产权改制工作。在此阶段,丽水经历了解决温饱、巩固温饱、总体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的发展阶段,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
(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
丽水全面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释放社会财富的增长效应,将共同富裕的实践推向了全面深入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丽水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部脱贫,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市委坚持把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动新型城镇化战略、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城乡融合取得明显成效。市委、市政府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最大追求,实施民生幸福工程,高标准搭建就业支持体系、社保支持体系、教育支持体系、医药卫生支持体系,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拓宽了老百姓的致富渠道。如云和县完成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接茬推进“大搬快治解危清零”“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在全国率先把村经济合作社改组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成员按股取得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共为全县95879位村民分红1300余万元。开展空闲农房二次创业,实行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引导工商资本上山下乡。
丽水市委、市政府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最大追求,实施民生幸福工程,高标准搭建就业支持体系、社保支持体系、教育支持体系、医药卫生支持体系,拓宽了老百姓的致富渠道。如云和县开发“联连帮”智慧救助平台,运用大数据建立群众“幸福清单”,智能化发布致贫预警,主动发现帮助1118名贫困户享受扶贫救助政策,于2018年和2021年分别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和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缙云县出台《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了优化资源整合、土地政策、金融服务、税费优惠等4方面具体扶持措施,至2018年底,全县253个行政村全部达到总收入1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完成“消薄”“清零”任务。
2021年,丽水如期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为在新起点上实质性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1年,丽水全市生产总值从2016年1134亿元增长到1710亿元,年均增长7.0%。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016年的1.6倍,年均增长10.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3259元和26386元,收入倍差由2016年2.19缩小到2.02,其中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连续13年位居全省第一。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连续6年位居全省第一。丽水如期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为在新起点上实质性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1年8月23日,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印发《丽水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开启了丽水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的新篇章。
二、丽水党组织探索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的主要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是党探索百年共同富裕主要经验的科学总结。丽水探索共同富裕的历程既伴随着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的结构转型,又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始终坚持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导
马克思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之初,就把实现共同富裕鲜明地写在社会主义旗帜之上,并深刻揭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发展规律、发展趋势、历史性和阶段性,形成了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共同富裕的价值论、主体论、方法论等方面进一步发展了共富思想。思想是时代的声音,实践是理论之母。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先行者,丽水市通过统筹打破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
推进共同富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收入分配相对均衡等众多方面,必须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必须充分发挥党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治理创新能力。在领导丽水人民开展土地革命、土地改革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丽水党组织发挥社会动员能力,有效地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汇聚了贫困治理的磅礴力量。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新时代由普遍性社会救济向系统性扶贫开发的转型等战略部署,是丽水党组织不断提升自身治理创新能力的生动诠释。
(三)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
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推进共同富裕方式方法的哲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丽水从自身地理特点、资源禀赋、时代发展和重大战略的实际出发,坚定不移地推进共同富裕根据地理、区域发展的禀赋不断优化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特别是丽水市第四届党代会以来,市委制定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发展新战略,构建“一带三区”发展新格局,形成“跨山统筹”区域发展格局,在推动丽水发展平衡性、协调性上迈出了新步伐。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不断探索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路径方法。根据省委省政府开展山海协作等优势,先后实施了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不断深化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思路和举措,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从时代大势出发探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开放后,丽水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推行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岗位技能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方式,建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
三、丽水党组织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路径探索
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赋予丽水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崭新定位。作为浙西南革命老区所在地,作为全省唯一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丽水在推进革命老区共同富裕上先行实践、打造示范,既是对丽水落实“两个先行”的必然要求,也是丽水围绕全省打造“重要窗口”目标所必须肩负的义不容辞的责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丽水要立足全国实现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的大局,丽水要从推动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全省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双重背景和两大战略出发,全力以赴推动先行示范区创建。
(一)突出创新引领,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先行示范
创新是丽水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必胜之路。丽水要更加坚定“老区也能搞创新、老区共同富裕更须搞创新”的自信和决心,坚定不移地把推动老区振兴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着力点放在创新上。在发展方针上,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使丽水不仅作为长三角区域的“生态绿心”,更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后起之秀”。在发展重点上,要跨山统筹布局高能级平台、大好高项目,以工业经济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打开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建设新空间。在战略举措上,要贯彻“以产业定位科技、以科技索引人才”理念,以前瞻眼光和超常力度打造浙西南科创走廊重大科创平台、国家高新区,谋划建设一批国家级科技孵化器、高校研究院、现代产业学院,促进创新要素与产业发展融合聚变。
(二)聚焦富民增收,在构建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持续增收
从优化收入结构入手,巩固和扩大居民增收基本盘。坚持扩增量和优存量并重,采取差异化政策措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加快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要聚焦高校毕业生、科研人员、技术工人、新就业形态青年、农创客、新生代农民工、异地转移农民等潜力人群,完善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多措并举推动更多劳动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要守住防止返贫底线,更要致力于促进增收和发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帮助低收入群体自立自强,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在提高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上形成“丽水示范”。
(三)深化对口合作,在革命老区高水平开放发展上先行示范
丽水与宁波通过“山海协作”机制已经携手二十载,两地合作成果丰硕,干部群众情谊深厚。丽水完全应该抓住国家发改委把宁波确定为丽水对口合作结对市的契机,在革命老区高水平开放发展上走在前列。要坚持把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作为对口合作的基础,找准对口合作的契合点和切入口,聚焦人才科创和产业平台合作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协作共育、优质民生资源互惠共享、革命精神互鉴共荣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努力在打造标志性成果上取得重大成效,树立典范样板。
(四)弘扬革命精神,在塑造城市精神气质上先行示范
近年来,丽水坚持以浙西南革命精神为“丽水之干”注魂赋能立根,在守护“红色根脉”上形成了具有丽水辨识度的成果经验,更使浙西南革命精神成为丽水最亮眼的精神地标。丽水要不断创新和丰富弘扬践行活动,以浙西南革命精神引领丽水改革发展,将其所蕴含的精神养分和文化基因融入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体现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激励全市党员干部模范实践,汇聚形成全市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气势如虹的全“丽水之干”。
〔作者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丽水市地方志研究室)、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注释:
1. 太平区:1951年2月改称雅溪区,1992年5月撤销,其辖区范围包括今莲都区雅溪镇、仙渡乡全部及太平乡一部分(不包括原巨溪乡区域)。
2. 城西乡,2022年属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
3. 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浙江丽水历史》第二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21年5月,62-63页。
4. 凤鸣乡,2022年属龙泉市龙渊街道。
5. 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浙江丽水历史》第二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21年5月,180页。
6. 石仓公社,2022年属松阳县。
7. 马渡,2022年属缙云县新碧街道:笕川,2022年属缙云县新建镇:岭下,2022年属青田县祯埠乡:沙岸,2022年属莲都区碧湖镇:后铺,2022年属莲都区岩泉街道:大众,2022年属莲都区紫金街道。
8. 大洋水库是当时丽水地区最大的地方水利工程,涉及淹没水田511亩,房屋395间,移民190户、843人。1974年后,开始梯度开发,六级梯度开发全部在20世纪70年代完成。共利用水头606米,梯级开发凿引水隧洞总长7520米,沿山开渠3537米。1975年,被浙江电影制片厂拍摄成纪录片《青山明珠》搬上银幕。
9. 即承担国家征购、烈军属优抚、五保户照顾、干部误工报酬、集体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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