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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计划
时间:2023-10-31 16:14:49 来源: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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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深化创建工作保持创建经常化的通知》和中共丽水市委“争先进位大赶超”主题活动要求,全面持续落实好纪念馆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和《2021年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任务清单》《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任务清单》《2021年度丽水市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经常化创建过程与考核、测评结果并行,注重结果导向、问题导向、绩效导向,通过督促检查、月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实现各项巩固工作全面提升,持续深入推进本馆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网上申报任务或台账内容;  

二)完成做好实地考察任务;  

(三)完成未成年人测评任务;  

(四)完成共性任务;  

三、时间要求  

20211--12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和台账  

部署开展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红色革命教育活动。具体任务指标按照《网上申报材料任务清单》(台账内容)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执行。  

开展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抗战胜利日、烈士纪念日、国庆日、国家公祭日等重大纪念日(节庆日)开展主题活动,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具体活动计划、组织、照片信息由宣教展陈部负责  

开展常态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具体活动方案、组织、照片、信息由宣教部和研究发展部分工负责  

网上申报、台账、网上申报材料自查工作由综合部负责,部门间做好资料提交衔接。  

       (二)点位实地考察标准  

(1)广泛刊播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系列、关爱未成年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垃圾分类等公益广告,显著位置分别设置3处以上公益广告。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3米以上)。  

(2)在入口处或大厅及主要场馆设置不少于5个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事迹专题展览。在显著位置设置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  

(3)提供办事流程或说明书等资料。  

(4)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基本服务项目健全。所有公益性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在大门入口处或内部显眼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  

(5)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6)在入口处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指示标识。安排文明劝导员,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7)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等不文明现象。  

(8)无服务窗口随意关闭,导致群众等候时间超过15分钟。  

(9)服务人员态度热情、耐心,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10)设置意见箱、意见簿或公布投诉电话,无投诉未处理现象。  

(11)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2)未成年人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在显著位置设置免费开放标识。  

(13)有明显置禁烟标识,禁烟区无吸烟现象,无散落烟蒂。  

(14)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15)电梯设置“先出后进”提示语,乘电梯遵守先出后进规定。  

(16)在显著位置设置志愿服务站点,有站点标识、位置指引标识、服务制度、免费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物品、服务记录和穿戴志愿服务标识的志愿者提供服务。  

(17)公共厕所有节约用水、文明如厕等公益宣传,设置无障碍通道,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指示标志,公共厕所内设有专用无障碍厕位(有标识),管理使用良好,干净整洁,无小广告、无异味。  

(18)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设置牢固可靠。无乱设广告牌、乱搭乱建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  

(19)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无飞线充电现象。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  

(20)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21)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设施无损坏,每月有检查记录,消防通道不被占用、堵塞。  

(22)服务场所周边无乱停车、流动摊贩、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23)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等现象;道路基础设施无缺失、损坏和被侵占等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24)便民服务齐全,有饮水机(包括水、纸杯)、水笔、老花镜、应急急救箱。  

(25)符合行业管理的其他标准。  

(责任部门:文保工程部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任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广泛组织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各类活动。具体任务指标按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网上申报材料任务清单》《实地考察任务清单》和《问卷调查任务清单》执行。(责任部门:宣教展陈部)  

)共性任务  

做好本单位的创建机制、单位环境、台帐资料、文明共建、“国卫”巩固、节能减排、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者服务、信息报送、交办任务、网上申报等共性工作,详见《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综合部负责,宣教展陈部、文保工程部、研究发展部配合)  

综合共性工作,对照目标要求分工如下:  

1.把经常化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纳入纪念馆日常议事日程和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学习市创建办各类文件精神、工作布置等会议精神,本单位创建工作小组要充分发挥成员作用,部门相互配合、协助,保证顺畅完成每项目标。(叶丽青负责)  

2.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设立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志愿服务站点,加强志愿者培训和服务工作有计划、有考评制度、有总结。(王茜负责)  

3.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加实践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工作有计划,有图片文字资料,信息报送及时。(柳素娟负责)  

4.设立“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栏”“宣传牌”,定期更新,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泛传播核心价值观。(刘燕斐、沈美叶负责)  

5.做好展示公益广告,内容有中国梦、学雷锋站岗、关爱未成年人、志愿培训服务、诚信建设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与宣传,并在纪念馆门户网站中设立一个创建文明城市专栏,进行宣传。(刘娟娟陈莎莎负责)  

6.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联系相关普法单位,领取普法资料放在前台和馆内宣传。(刘燕斐负责)  

7.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加强单位服务管理,推进微笑服务、诚信服务。加强对投诉、意见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及时办结。(沈美叶负责)  

8.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养成,开展全馆文明旅游行动和文明礼仪普及行动,加强对馆舍乱扔垃圾、乱吐痰、吸烟、乱停车等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孙力负责)  

9.提高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主题活动参与率,广泛开展生态节能活动,大力提倡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全馆工作人员和市民参与节能排减,垃圾分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孙力负责)  

10.开展对本市创建满意度宣传,支持本市创建活动。背诵、默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强化对浙西南革命精神表述语理解和宣传。(李幸负责)  

五、督查考核制度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巩固成果,形成创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纪念馆创建工作小组要及时开展督查考核,并形成固定的检查制度。文保工程部每周开展场所检查1次,纪念馆考核组每月督查一次,文保工程部每月小结一次,形成考核材料。综合部及时传达文明委、市文明办(市创建办)下发相关文件、会议布置、交办(督办)单、抄告单等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部署、整改、汇总上报。其他工作要制定工作计划,按照计划进度有序推进。
 

附表一:纪念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周检查表  

附表二:纪念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