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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个体工商业登记证见证丽水的改革开放
日期:2022-11-10 09:46    来源:丽水史志(2022年第1期)   作者:周 率 浏览量: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之后,经济体制改革开放首先从农村突破,实行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此同时,经济体制的改革也在局部领域开始探索,对所有制结构也开始进行改革,实行在国营经济为主导、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并存,支持和提倡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

1980年8月上旬召开的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提出在政府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8月17日,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支持行业青年办合作社,发展以知青为主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鼓励城镇个体经济发展等途径来解决就业。

这个文件下发后,使原本只能“偷偷摸摸”卖东西的个体户首次获得了合法身份。众所周知,被称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个工商个体户”的是温州的章华妹,1980年12月11日,19岁的章华妹从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到了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工商证字第10101号,使章华妹成为改革开放的代表性人物,温州也成为个体经济的发源地。

2021年5月,丽水市档案馆为举办纪念建党百年的《峥嵘百年—中国共产党在丽水发展历程暨红色档案文献展》时,征集到的一张个体工商业登记证,为中国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历史提供了一个新的注解。

丽水市档案馆征集到的个体工商业登记证是1980年7月20日由丽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放的,比温州章华妹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早了近5个月。

这张个体工商业登记证的原主人为当时丽水县城郊丽南大队的陈玉龙,主营业务为棒冰,经营区域为丽南村和丽水城区。除了工商业登记证外,还有一张由原丽水县城关镇派出所、工商所核发的《公共场所设摊管理登记卡》,编号为00089。登记卡上对设摊地点和有效期,以及违规的处罚等都作了说明。

经多方努力,丽水市档案馆工作人员联系上了陈玉龙,当得知这张41年前的登记证还完整保存至今,他感到非常惊讶与高兴。据他回忆,改革开放之初,很多人的思想观念还未完全转变,摆摊卖货依然是一件被人瞧不起的事情。因家庭困难,当时只有15岁的他,为了给自己筹措4块钱的学费,顾不得外界的眼光,趁暑期摆摊挣钱。为能正大光明的上街卖棒冰,他就去县工商局申请了这张个体工商业登记证。

陈玉龙清楚记得,他忙碌一天,能挣两三块钱,一个暑期下来,他不仅攒够了学费,还能买些零食和连环画。这张小小的证书,改变了他的人生,在陈玉龙心里埋下了“自己当老板”的种子。他初中毕业后,辗转各地经商。上世纪90年代初,陈玉龙结婚后,夫妻二人白手起家,在市区一家菜市场经营一个摊位。当许多人的工资每月只有几百元时,他们一天就能赚100多元,没过多久就在城里买了房、安了家。

据《丽水地区志》记载: 1980年,丽水地区共有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567户,从业人员755人,商品零售额86万元。

改革开放的进程史,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市场主体的变化史。1990年,丽水全市城乡个体工商户首次突破5万户,2013年突破10万户……“最多跑一次改革”让市场主体登记更加便捷,2017年,全市比上年净增市场主体1.8万户,相当于每天有近50户破土而出。据统计,经过40余年的发展,目前丽水全市市场主体总数已突破30万户。个体工商户27215户,从业人员35118人,商品零售额32102万元。

这张个体工商业登记证,见证了丽水改革开放后个体户第一次拥有了合法的经济身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是见证改革开放历程的珍贵档案。

(作者单位:丽水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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