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之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开展的土地改革,就当时而言,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最彻底的一次土地改革,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又一民主革命目标。在这次土地改革运动中,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是如何践行群众路线的?哪些做法给新时代践行群众路线留下有益的启示?本文试以遂昌县的情况为例,就以上两个问题作一阐述。
一、遂昌县土地改革的基本过程
彻底推翻封建土地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目标之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部分根据地已经进行土地改革运动。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土地政策推向全国。
遂昌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950年春开始至1951年10月结束,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实施,大致可以分为准备、试点、铺开、复查4个阶段。
准备阶段开始于1950年春,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建立县土地改革办公室、对土地改革作出大致安排、培训干部、开展和土地改革相关的调查研究,为土地改革做好思想、组织、干部、材料四方面的准备。部分工作在1950年10月前完成,培训干部和调查相关情况两项工作在土地改革全面铺开后仍在继续进行。
试点阶段的起止时间为1950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通过宣传发动、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分配土地房屋用具这四个环节完成川溪、霜月两个乡的土地改革任务。
铺开阶段的起止时间为1951年1月至5月。这个阶段成立了遂昌县土地改革委员会,统一指挥全县的土地改革运动;再次培训土改工作队队员;贯彻执行“依靠雇贫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政策,深人茅棚,访贫问苦,充分发动群众,将土改与生产密切相结合,分两批完成42个乡266个村的土地改革任务。
复查阶段开始于1951年6月下旬,所做的工作主要是检查并处理土地改革中应解决但未解决的问题,颁发土地证,健全基层组织。至当年10月中旬,全县完成复查和发放土地证工作,封建土地所有制被消灭,广大劳动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
二、遂昌县土地改革过程中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遂昌县土地改革的目的、方法、步骤,全面诠释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
(一)一切为了群众
遂昌是山区县,绝大多数人依靠土地为生,但在土地改革前,土地只归少数人所有。占全县人口总数6.4%的地主[1]占有全县土地总数的57.4%,而占全县人口总数89.4%的普通农民只占有全县土地总数的38.7%[2];特别贫穷的农民户数占55%,土地却只占7.2%2[3];全县共有田地15.54万亩,有租佃关系的占68.84%[4];租赁土地耕种的农民有22,079户,占全县总户数的68.61%[5];全县约有林地322.8万亩,国有与集体(众产)、地主富农、中农、雇贫农分别占9.3%、49.3%、22.6%、18.7%,地主富农、中农、雇贫农人均分别占125.5亩、16.3亩、9.5亩[6]。
因为土地所有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广大农民不得不承受高额地租的剥削。当时,田地的租赁形式主要为“定租制”,即在租赁土地时就定下交租数量,秋收后按约定交租,租额约占田地主要农作物产量的60%至70%[7]。少数土质和水利条件差、易受灾、产量低的田块采用“活租制”,即在租赁时不定租额,在秋收时,根据实际产量,地主收50%至60%[8]。对土质、水利与种植条件好的土地,除交租之外,佃户还要预付押金,每亩田一般需交稻谷100至150公斤[9],到佃户退佃不租种时,押金才无息退还。地主除通过地租剥削农民外,还趁农民春耕缺乏资金、青黄不接缺粮时,向农民放高利贷,货币利率一般为月息3%至5%,粮食年息一般为50%至100%[10]。由于地主的重重剥削,再加上生产力低下和民国政府的苛捐杂税、不合理的兵役制度等原因,农民生活非常困苦。仅有104户361人的王村口乡第五村,19户无房,13户住破茅屋,28位大龄青年未能娶妻,识字的只有四五位;因生活所迫,妙高乡一王姓妇女溺死5个女儿,苏村乡一邓姓农民卖了4个儿子[11]。
根据这种情况,中共遂昌县委组织广大农民在开展减租斗争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开展土地改革运动。这是顺应民心之举,是“一切为了人民”的具体体现。
经过土地改革,遂昌县农民对生产和生活资料的占有量大大增加。田地的人均占有量,佃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分别从1.1亩、0.85亩、0.11亩、0.13亩增加到1.44亩、1.48亩、1.26亩、1.4亩[12];山林的人均占有量,贫雇农从9.5亩增加到23.4亩[13];全县贫雇农还分得房屋4168间、粮食37.45万公斤、耕牛392头、农具24,408件、家具14,577件[14]。
历代农民追求的“耕者有其田”目标的实现,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52年,遂昌县粮食(含大豆)总产量达到33,180吨,比1949年、1950年、1951年分别增加66.11%、35.51%、15.07%[15],共产党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叫“一切为了群众”。
(二)一切依靠群众
遂昌是山区,一个乡有多个行政村(最少的有4个,大多为7个,多的达11个),一个行政村往往有多个自然村,而县委派往每一个乡的土改工作队队员一般只有十几名,有的乡甚至不到十名,如果单纯依靠工作队的力量,很难将相关政策落到实处。这时,群众路线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划分成分阶段,遂昌县将地主、富农与其他成分的划分区别对待。划分地主、富农时,首先召开行政小组会,由群众依据标准,提出哪些户应划为地主或富农;再由村农会搜集各小组意见,进行审议评定;报乡农会审查批准后,召开村民大会通过,上白榜公布。划分其他成分,一般先在小组会上自报公议,再经村农会审查调整,然后召开村民大会通过,最后上榜公布。
在没收、征收阶段,遂昌县的做法是:当群众初步掌握相关政策后,由乡、村农会组织建立乡、村没收保管委员会,下设登记保管、监查、搬运3个小组,成员以农会委员和土改积极分子为主。乡、村没收保管委员会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没收、征收户名单,报乡农代会讨论通过后,再以村为单位开始没收、征收工作。没收时,先召集地主训话,说明政策,令其如实交出财物;再召开全体村民参加的没收大会,让地主在会上呈报,当众烧毁各类契约;然后,搬运组根据没收清单将相关财物搬运到存放地点,交登记保管组登记保管,待下步分配。征收时,先召开征收户户主及公产、众产的管理者(相关人员)会议,共同学习相关政策,再依法征收土地、山林。
分配土改胜利果实阶段,遂昌县还是紧紧依靠群众。对于田地、山林及其他财物应该如何分配到户,尊重群众意见,有的小组采取各户自报,小组公议,大会通过的方式;有的小组采取各户自报,分配委员会评议,大会通过的方式;有的小组采取山林、田地和其他财物分别编号,各户抽签对号分配的方式。集思广益之后的分配方案非常公允。比如,对于田地的分配,所有没收征收的田地,统归农会分配;以村为单位分配,以乡为单位调剂;在原耕地的基础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好坏搭配;首先分给无田少田的贫苦农民,适当照顾原耕农民、单身汉,对非农业人口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优待烈军属。
纵观遂昌县土地改革的关键环节,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共遂昌县委领导下的土改工作队在落实相关政策时,每一步都以群众为主体,能紧紧地依靠群众,集中群众的智慧来解决问题。
(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早在1943年,毛泽东就表述了群众路线基本的工作方法——“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16]。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中共遂昌县委践行了这一方法,将群众的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
在稍早于土地改革的减租斗争中,中共遂昌县委根据大柘乡大畔畈村群众的意见、建议,总结出六条经验:一是用顺口溜总结讨论结果、算租田收支明细账、诉说自己受压迫的痛苦是启发群众阶级觉悟、鼓舞斗争情绪的好办法;二是必须走群众路线,引导群众通过讨论明白“敢不敢减租”“谁来减租”“地主富农在减租时可能会是什么态度,我们应该采用什么策略”等问题,而不是念一遍减租条例了事;三是当贯彻执行“团结中农”政策遇到阻力时,必须允许群众提出异议,在辩论中让群众明白打击中农会增大敌人的力量,不能将中农和地主同等对待;四是不要召开不必要的会,尽量节约时间,免得影响农活;五是邀请全乡农民代表及教师参加减租谈判会可以扩大影响,促进周边村的工作;六是要信任当地干部。这些经验在土改试点时被用于指导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土地改革试点过程中,土改工作队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又总结出一些经验。比如:在召开乡农代会确定分配方案前要先统计全乡田亩总数、可分配田亩(指没收征收来的田地)总数、人均使用田亩数、人均可分配数和各村参加分田人口、田亩总数、可分配田亩总数以及村与村人均相差数,另外,对各村调剂数、原耕农民留田数、补田农民的平均数也要做到心中有数;分田时要灵活运用政策,不要求绝对平均,各村人均数参考全乡人均数,但允许原先田地多的村的人均数稍多于原先田地少的村的人均数;在分配阶段仍应贯彻阶级教育,揭发地主剥削农民的实质,宣传“天下农民是一家”的思想,这样容易统一中农、贫农的思想;乡农代会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既要有贫雇农也要有中农,既要有男性也要有女性,既要有青壮年也要有老年。这些经验来源于群众的意见、建议,因此适用性非常强。在土地改革全面铺开后,这些经验用于实践,保证了土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土地改革运动给新时代践行群众路线的启示
梳理中共遂昌县委及其领导的基层组织在土地改革中践行群众路线的做法,我们可以发现,他们没有把“坚持群众路线”等同于“搞群众运动”,在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的同时,始终加强党的领导,同时,注重整顿巩固群团组织、注重调查研究、注重政策制度的宣传、注重查漏纠偏……这一些,对于新时代践行群众路线仍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践行群众路线要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因,董必武曾有过精辟的论述。他指出:“没有党的领导,群众利益是不能实现的。党领导群众就是为群众出主意,和群众一道去争取群众的利益。”“像群众长远的利益或最高的利益,群众自身往往是看不见的,必须有党领导,群众才不致走错路。”[17]
遂昌县的土地改革运动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实行土地改革的法律依据是经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审议、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50年6月3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签署命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准备阶段,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发出的《为准备土地改革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指示》和中共衢州地委第九次扩大会议精神开展一系列调查研究;试点阶段,贯彻执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土地改革“必须更加小心谨慎”[18]的指示;铺开阶段,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指示,工作方针由“小心谨慎,稳步前进”改为“放手发动群众,大胆展开运动”[19];复查阶段,依据中共中央华东局下达的《关于结束土改及争取一九五一年底全部完成土改的指示》、中共浙江省委作出的有领导地分批展开检查结束土地改革工作的部署以及中共衢州地委发出的《关于总结土地改革工作的指示》开展工作。
为加强党的领导,在土地改革试点阶段,中共遂昌县委建立由5人组成的土地改革办公室,县委副书记崔玫光任主任,县委民运部部长林桐德,宣传部部长辛万峰为成员。在土地改革全面铺开阶段,中共遂昌县委成立由县委书记书记、县长殷铁飞和县委副书记崔玫光等9人组成的土地改革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县的土地改革运动。
(二)践行群众路线要加强群团组织建设
群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团结各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土地改革过程中,中共遂昌县委非常注重群团组织的建设。
1949年下半年,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在《关于执行七、八、九三个月工作计划的决定(草案)》中的要求,中共遂昌县委结合建立基层人民民主政权工作,开始组建农民协会。至当年12月20日,全县27个乡(当时全县划分为29个乡)建立农会,有会员3万人[20]。
遂昌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9年11月,但基层妇女组织在1950年4月才开始筹建。在土地改革过程中,中共遂昌县委把建立妇女组织列为重要内容,出台《如何发动妇女参加土地改革运动的几点意见》,指出妇代会是妇联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受县妇联的领导,任务是向妇女解释人民政府的政策、传达上级妇联和妇代会的决议、动员妇女执行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搜集妇女的意见建议、解决妇女的各种问题。县妇联和土改工作队通过发动妇女参加土地改革运动和劳动生产,在各区、乡、村建立妇代会。至1951年12月,入会妇女17,771人[21]。
青年团遂昌县工作委员会在1950年2月成立后便开始建团工作,至1950年10月,发展团员近400人。土改期间,每个土改工作队都配备1名青年委员负责团的工作,一方面发展团员,另一方面对团组织进行整顿——撤换不称职的团干部,教育或劝退不合格的团员,通过建立学习传授站、开办培训班、赠送团报团刊引导团员学政治学文化。
除了整顿团组织,中共遂昌县委还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村级干部应立场稳、不被地主收买利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办事民主、大公无私、廉洁奉公、按政策法令办事”的要求,对农会、妇代会等组织进行整顿。土改期间,全县撤换村农会干部609人、妇女代表224人、小组长474人、民兵组织干部325人、儿童队队长59人,提拔农会干部1784人、小组长928人、妇女代表830人、民兵组织干部524人、儿童队队长252人[22]。
经过整顿的群团组织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农会是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组织农民划阶级,定成分,开展没收、征收、分配土地和其他斗争;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全县22,512人在诉苦说理斗争会进行诉苦说理,同地主作斗争[23],其中绝大多数是妇女;1951年,有227名农村团员被评为各类模范[24]。
(三)践行群众路线要注重调查研究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是毛泽东的著名论断,是中国共产党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形成正确工作方法的行动口号,其正确性毋庸置疑。
为了顺利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中共遂昌县委组织开展两项大型调查:一是调查全县各阶层占有土地、山林情况和租佃关系及农民生产、生活情况;二是调查核实县境内全部田地的面积、等级、产量及所有者、使用者(时称“整土”)。
这两项调查有明确的目的,采用档案资料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显示了共产党人实事求是的作风。以整土为例,1950年7月上旬至8月11日,中共遂昌县委组建的遂昌县整土委员会举办50余人参加的整土培训班,并组织人员在川溪乡六村、七村进行土地呈报试点。8月12日至8月底,整土工作人员整理民国时期形成的田亩清册,对照丘形图(田地分丘图)与丘领户册(田地分户册),找出差异记入丘领户册中。9月,中共遂昌县委召开区委书记和区长联席会议,明确整土工作为9月份的中心工作。会后,各乡、村均成立整土委员会,配备足够的人员下村进行实地核对——在登记核对阶段,按丘登记,土地主和佃户同时申报,申报内容包括租佃关系、土地主或佃户姓名、土地坐落位置、土地面积等项目,每户的申报表与原有档案进行比对核实更正;在评定产量阶段,按照“先分片再评等”的原则,先根据田地的坐落位置分为若干片,再根据坐落位置、土壤质量、水利条件等因素将田分为一、二、三等,然后按照田地等级确定田地产量。经过调查核实,大量“黑田”[25]被发现,全县水田在册数从1949年的14.77万亩增加到21.54万亩,旱地在册数由1949年的458.53亩增加到7241.97亩[26]。
经过调查研究形成的材料真实可靠,为土改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分配土地提供了正确的依据,也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四)践行群众路线要把政策宣传到位
和土地改革相关的法律、政策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外,还有《农民协会组织通则》《人民法庭组织通则》《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华东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土地改革中山林没收征收办法(草案)》等等。这些法律、政策和老解放区的土改政策有所不同,比如增加了对小土地出租者的相关规定,规定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均不得以地主论等等。这些政策,如果没有正确理解,如果宣传没有到位,那么,土改工作队及各级农会就无法正确执行,党的正确主张就无法落实。
为了将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到位,中共遂昌县委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坚决执行中共浙江省委1950年4月提出的“所有参加土改的干部和工作队均须经过一次训练”的要求,组织人员参加整风学习和土改培训。整风学习重在帮助干部们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命令主义作风和个人主义思想偏向。土改培训主要学习时事、上级党政机关关于土改的指示、土地改革试点经验。二是要求工作队每到一村,必先进行宣传发动、整顿组织等准备工作。宣传发动时,除了深入雇贫农家,与雇贫农同住、同吃、同劳动,启发诉苦算账,找穷根,还要分类召集村干部、村农会会员、民兵、妇女、地主开会,宣传土改的目的、意义、路线、方针、政策,讲明土改的正义性和必要性。
整风和培训使得干部们对土改的意义、政策、步骤、方法、纪律等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思想觉悟、政策水平有所提高,工作自觉性、责任感普遍增强。对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群众使群众明白了土改的正义性和必要性,明白了不同阶级成分有不同的划分标准等工作常识,从而保证了土地改革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五)践行群众路线要不断查漏纠偏
1951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中共遂昌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华东局下达的《关于结束土改及争取一九五一年底全部完成土改的指示》以及中共浙江省委、中共衢州地委的部署,在川溪、益三两个乡的17个村展开复查。复查发现,华东局要求重点检查的5个问题在各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逃亡漏网或逃亡回归未经法办的恶霸及不法地主,部分地主有威胁利诱收买干部及其他破坏行为,有被漏划或错划阶级成分而尚未依法改正者,有被没收、征收的土地财产尚未分配处理或分配处理不公的现象,干部在土改中有包庇地主及多得、得好的现象。除这5个问题外,还存在着部分干部群众对结束土改有抵触、部分尚未婚配的童养媳要求单独发给土地证、部分自然村之间存在宗派纠纷等问题。
这些存在的问题,说明农村情况比较复杂、群众的需求多样、土改政策在执行的时候出现了一些偏差。
为解决问题,中共遂昌县委开始查漏纠偏——确定“团结教育内部,坚决打击顽抗不法地主,分别不同处理,确定具体界限,紧紧围绕生产,充分走群众路线”的解决原则和“农民内部团结,组织巩固健全,目标集中对敌,党群关系密切,一切有利生产”的要求;在统一县、区、乡干部认识的基础上,以乡为单位召开吸收村干部、团员、民兵、妇女积极分子、劳模等参加的乡农会委员扩大会议,宣传复查的目的、要求、内容,用实际事例说明复查工作非常必要,动员与会者查找土改中存在的偏差及遗留的问题;工作队进村,通过召开会议和深入田间地头个别交流等方式了解土改中遗留的问题和必须纠正、解决的事项;分类纠正遗留问题(仅涉及经济的事项,由群众提出纠正处理意见,经村农会会员大会通过后予以纠正;如涉及家庭和个人成分认定,则先收集资料听取各方意见,再召开村干部会议对照政策提出初步决定,经村农会会员大会通过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再执行)。
经过复查,全县纠正成分错划者108户,对错划者按照《土地改革法》进行政治和经济上的纠错;调整再分配田地1109.53亩,山林8250.1亩,粮食129,547公斤,主要农具(犁、耙、耖、水车、稻桶)199件,零星农具925件,房屋569间,耕牛81头,家具9865件[27];119名村干部被撤职,有多占多分行为的干部向村民作检讨并退出多得的物资[28],74名尚未婚配的要求单独发给土地证的童养媳如愿拿到了土地证[29]。共产党人再一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群众路线。
参考文献:
[1]地主:土改划定成分前的“地主”泛指拥有大量田地山林的人家。
[2][3][4][5]中共遂昌县委秘书室调研组:《各种租佃关系及租佃形式》,1951年。
[6][13]遂昌县林业局:《遂昌县林业志》,方志出版社2007年版,第57、58页。
[7][8][9][10]中共遂昌县委:《下乡工作以前的概况和特点》,1949年9月3日。
[11]中共遂昌县委秘书室调研组:《遂昌县土改前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情况》,1951年。
[12]遂昌县委土改办公室:《遂昌县土改总结》,1951年7月。
[14]遂昌县委土改办公室:《遂昌县农具耕畜房屋家具粮食分配表》,1951年5月。
[15]遂昌县统计局:《浙江省遂昌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49—1988)》,1989年8月发行,第61页。
[16] 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1943年6月1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9页。
[17]王相坤:《董必武:“彻底革心兼革面”的情怀》,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21年1月11日。
[18]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浙江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91页。
[19]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浙江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96页。
[20]遂昌县人民政府:《遂昌县各界代表会议记录》,1949年12月20日。
[21]衢州专员公署:《遂昌县6区44乡组织情况调查表》,1952年1月。
[22]中共遂昌县委土改办公室:《遂昌县各区各乡各村干部情况统计表》,1951年6月1日。
[23]中共遂昌县委土改办公室:《遂昌县土改中对各种不同地主及不法分子不同对待统计表》,1951年5月14日。
[24]遂昌县团工委:《青年团遂昌县第一届代表会议总结报告》,1952年10月。
[25]黑田:实际存在但未经政府登记的田地。
[26]遂昌县人民政府粮政科:《秋征工作总结》,1951年2月5日。
[27]中共遂昌县委土改办公室:《遂昌县土改遗留果实处理情况统计表》,1951年8月16日。
[28]中共遂昌县委土改办公室:《遂昌县村干部贪污多得果实处理情况统计表》,1951年8月16日。
[29]遂昌县人民政府粮政科:《遂昌县一九五一年整籍地亩及发证情况统计表》,1951年。
(作者单位:遂昌县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