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卷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丽水年鉴>2020卷
法治——司法行政
日期:2021-02-25 14:55    来源:丽水年鉴(2020)

【概况】 2019年,丽水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深化改革、法治丽水建设、平安丽水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16件,结案率86.36%;行政应诉案件512件,审结490件,结案率77.17%;各级人民组织调解纠纷46200件,调解成功率98.1%,其中非正常死亡纠纷213件;全年全市律师人数485人,同比增长14%,办理业务22383件,同比增长21%;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42件。全市办理公证34671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4533件,法援案件6693件。丽水市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两个指标连续三年均排名全省第一。

【机构改革完成】 2019年,原市司法局与法制办重组,市委成立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并设在市司法局。建立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以及4个协调小组等议事机构,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一次会议,制定“两规则、一细则”。至年底,市、县两级均完成依法治市(县)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公文处理及印章管理等制度,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各议事协调机构发挥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的作用。

【政府立法工作】 2019年,市司法局起草《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地方性法规项目5件。《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条例》经市人大审议并报省人大批准,是丽水市首部历史文化类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大窑龙泉窑遗址的保护管理、研究利用和法律责任等。《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定》出台有利于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加快形成政府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的工作格局。

【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 2019年,市司法局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县行政复议局均完成挂牌。制订出台《关于主要负责人对重大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进行主动过问的规定》《丽水市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的通知》等机制11项。全省首家数字化听证系统投入使用。全年全市无一超期未结、无一冤假错案、无一群体上访。

【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市司法局推进减证便民,全市取消本地自行设定证明事项75项。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对违规设置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等排除、限制市场准入的行为和违规排除、限制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整治;共清理存量文件893件,废止28件。组建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队10支,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全年“法治体检”民营企业575家。开展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化解涉企纠纷2860件。

【普法宣传】 2019年12月5日,丽水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丽水市行政复议局揭牌。基地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余元,是全省首个以宪法为主题,集知识性、科技性、趣味性、互动性为一体,现实与虚拟交融的“法治游乐园”。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年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3个,全市累计创建135个;市级147个,全市累计创建733个;善治示范村221个,全市累计创建429个。创建“诚信守法企业”21家,全市累计122家,创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31家,全市累计50家。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校中部署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年创建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56家。

【人民调解】 2019年,市司法局发挥人民调解在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作用,出台《丽水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制度,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全市开展集中排查8962次,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疑难复杂纠纷5654件,涉及金额24.61亿元,获“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调委会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以上。

【社区矫正】 2019年,市司法局通过全面走访、深入摸排、警示教育、信息协调,做好重点对象管控工作,确保管控“全方位、无遗漏、不留死角”,坚决杜绝失管、脱管、漏管。在全省率先探索“浙里矫”AAP应用推广,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实现全覆盖。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063人,受到警告302人次、治安处罚31人、收监执行43人;刑满释放人员10244人得到安置和帮教,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率100%;获裁定特赦社区矫正人员144人,赦免罚金 961.2万元。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派驻民警管理,各县(市、区)派驻民警表现良好,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市司法局严格执行《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方案》,制订出台丽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和《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突出对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引导律师依法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对12名主张改变定性或无罪辩护等不按规定请示报告和集体研究的律师予以通报。全年发现并提供扫黑除恶线索9条,报备涉黑案件295件,参加听庭31次。全系统未发生扫黑除恶重大事项漏报、瞒报、迟报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上级通报的情况。

【城中村改造法律服务大会战】 2019年,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开展城中村改造法律服务“四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机制、打响服务品牌,队伍从原有的8支扩充至10支,并增加仲裁、复议等内容。从2018年4月25日成立城中村改造法律服务团以来,调解矛盾纠纷成功2662户、605件,全部实现零上访、零复议、零诉讼。2019年8月26日,该做法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批示肯定。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9年2月18日,市本级新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将法律援助中心和莲城公证处迁至中心合署办公,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活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工作机制,报送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加大智能自助终端设备的配备,全年投放41台。建立法律援助律师24小时值班制度,争取到3名外地志愿法律援助律师,“12345”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7*24小时”不打烊,接待来电来人咨询1.31万人次,群众满意度97.94%。全年全市办理法援案件4522件,同比上升27%,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批准率100%。

【司法行政改革】 2019年,市司法局出台全市司法行政改革清单,明确改革措施132项和具体目标任务298项,以钉钉子的精神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全国试点工作得到肯定,丽水市莲城公证处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市开展试点工作,相关执行案件从受理到查控时间压缩在1—2天,提速500%以上。6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文《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文件阐述重要意义部分点名肯定丽水试点的特色。丽水市司法局莲城公证处主动参与,并与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互设便民服务点,通过将“线下窗口互设”与“线上互联互通”相结合,群众只需就近选择其中一个部门,便可集中办理公证与不动产登记2个事项,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浙江省委机关旧址(黄景之律师事务所)项目启动】 2019年,浙江省委机关旧址(黄景之律师事务所)项目是浙西南革命精神项目建设的重要支点,一期项目增列2019年政府投资计划,投资2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的征迁和主体建筑的修缮,至年底,完成征迁环节,规划报省文保局报批。

【司法所业务建设】 2019年,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开展司法所业务能力大提升系列活动。推进司法所机构建设,司法所数量由上年的78家上升到173家,完成一乡一所建制任务。加强精品司法所建设,全市建成省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4所。   (蓝陈嘉)

【推荐】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