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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丽水商人王七六的时代悲剧
日期:2021-01-27 10:52    来源:丽水史志网   作者:孙卫武 浏览量:

宋·洪迈《夷坚支志丁》卷八《王七六僧伽》记载了南宋绍熙年间丽水商人王七六因经商贩货争执遇害一事经过,摘文如下:

“丽水商人王七六,毎以布帛贩货于衢婺间。绍熙四年至衢州,诣市驵赵十三家,所赍直三百千,赵尽侵用之。王久留索价不可得,时时忿骂。赵但巽词迁延。一夕,醉以酒,与妻扼其喉杀之,纳尸于大篰内。王常日奉事僧伽大圣甚谨,虽出行,亦以画像自随,旦暮香火瞻敬。赵恐遗物招累,卷像轴并浄缾香炉,并置篰内。俟半夜人定,欲投诸深渊。将出户,有僧数人继踵来。惧其见也,为之少止。良久再出,则遇僧如初。凡五六返,且天明。不暇顾,径舁至江滨。邻居屠者姜六一,讶其荒扰,执赵手欲就视。不能隐,乃告以实,赂以五楮券。姜不听,曰:‘我当诉尔于官。’赵夫妇哀祈,复増十券。姜喜,乃舍去。是日不买猪,即归而持券易钱。其妻疑之曰:“汝无事早归,不作经纪,何缘得有钱?定是作贼!”姜语之故,妻曰:“事干人命,万一败露,打一场官司不小。汝若入狱,我一家如何存活?合经官告首。”姜迟回未应,妻厉声叫呼,于是往报津逻,摝王尸于于中。其像卷傍题字曰“处州丽水县奉佛弟子王某舍钱画”。西安县遣牒质会得实,赵伏辜。始验诸僧示现,皆僧伽灵变所格,然不若救其死也。” [1]

《夷坚志》是宋代志怪小说集,作者洪迈。洪迈从中年起,开始杂采古今奇闻琐事,书名取自《列子·汤问》“夷坚闻(怪异)而志之”之意写作此书,夷坚为上古博物贤者。该书内容取材繁杂,凡梦幻杂艺、冤对报应、仙鬼神怪、医卜妖巫、忠臣孝子、释道淫祀、贪谋诈骗、诗词杂著、风俗习尚等,无不收录。宋末周密批评此书“贪多务得,不免妄诞”(《癸辛杂识序》)。书中亦有不少故事反映当时的现实生活,或属于轶闻、掌故、民俗、行商、医药等,为后人提供了不少可资考证的材料。

丽水商人王七六是一位生活在南宋时期的普通商贩,往来于衢州、婺州(金华)之间贩卖布帛赚取价差,因行商人生地不熟,不得不依靠当地的驵侩进行交易,导致资金被侵吞而产生矛盾,最后命丧赵十三家。虽赵被姜妻告发后伏罪,但人死不能复生,反映出当时社会底层民众的生存艰难。

王七六也是一位丽水最早有文献记载的个体商户之一。

一、南北军事对峙为底层民众生存埋下了隐祸

靖康元年(1126)八月,金军兵分两路南下。十一月进攻汴京,钦宗苟生求和。汴京沦陷后,金朝册立张邦昌作“大楚”傀儡皇帝。靖康二年(1127)四月,女真贵族俘获徽宗、钦宗和宗室妃嫔、工匠、伎女等,还掠夺走大批金银财宝,至此,维持了一百六十八年的北宋宣告灭亡,史称“靖康之变”。

宋靖康二年(1127)五月,徽宗第九子康王赵构在南京(商丘)即位皇帝,是为高宗,改元建炎,重新组成了宋政权。后都城南迁杭州,史称为南宋。宋高宗昏庸无能,只图偏安而屈膝求和,金军南下进攻时一度从明州入海南逃。建炎四年(1130),南宋著名将领韩世忠率兵抗击金军,在江南人民的配合下击溃金军而退出江南。绍兴二年(1132),宋高宗回到临安(杭州),绍兴八年(1138),南宋朝廷正式定都临安。此后,南宋王朝便苟安于江南的半壁江山,直到南宋灭亡,长达一百四十多年。

宋金对峙期间,南宋经济继续发展。“京都细民,(逃)往东南者甚众”,南方人口增加,对南方经济的发展十分有利,加上江南天然资源丰富,“水田之利,富于中原,故水利大兴”。江南人民从事生产和创造,推动了全国经济重心的南移。

南宋政府是一个腐朽的政权,从皇室到文武官员无不聚敛财富,过着奢侈极欲的寄生生活。土地高度集中,封建地主将掠夺的土地按照庄田的经营方式,对农民进行地租剥削,一些权势之家“吞噬千家之膏腴,连亘数路之阡陌,岁入号百万斛,自开辟以来未之有也。”由于南宋时期土地过分集中在地主手中,影响国家的税收,绍兴十三年(1143),高宗命户部侍郎李椿年把以清丈土地为目的的“经界法”推广到全国,但是,由于大地主势力的干扰与反对,没有收到实际效果。景定三年(1261),理宗时,权臣贾似道当政,实行所谓的“公田法”。在“公田法”实施过程中,“虽百亩之家,也不免焉”,甚至农民的小块土地也被强行收买。于是“浙中大扰……六郡之民,破家者多”。

赋役的加重,阶级矛盾进一步加深。南宋时期的税赋除了正税外,还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主要有经总制钱(经制钱与总制钱的合称,是对酒、糟、印契、田宅等买卖增课的一种杂税)、月桩钱(南宋政府为增加军费,要求各地州县按月缴纳的额外杂税)、版帐钱(是指输米多收的“加耗”和交钱帛时多收的“糜费”等杂税的总称)等等。这些苛捐杂税到孝宗末年已是正税的九倍。朱熹亦曰:“古者苛剥之法,本朝皆备”。[2]

王七六正是生活于南宋政权更迭,南北军事对峙,社会动荡不安的年代里,底层人民赋役沉重,生活十分不易,只能靠些微本生意养家糊口,也为他的悲剧人生埋下了祸根。

二、细民无名与佛教信仰

宋代平民多以姓加排行称呼。如《夷坚志》里的兴国军民熊二,鄱阳城民刘十二,黄州城民李十六,其仆崔三,处州松阳民王六八,丽水商人王七六等。

宋时处州有青瓷匠人兄弟,一个叫章生一,一个叫章生二,哥哥章生一烧制的瓷器带有各色开片裂纹,如冰裂,在市场上深受欢迎,被推到一个极高的地位,这就是哥窑;弟弟章生二烧制的瓷器温婉含蓄,清澈苍翠,如青梅初泛,为弟窑。两者相得益彰,各有千秋,是中国陶瓷史上的两座高峰。存世以数字起名的龙泉青瓷窑器带书的还有龙泉青瓷博物馆藏青釉五管瓶内墨书:“张氏五娘五谷仓……”,日本大和文化馆藏青釉五管瓶腹墨书:“元丰三年……何十二娘百年荫益子女孙子富贵长命大吉”,龙泉民间收藏北宋器窑标本釉下款:“窑匠李熟同妻十二娘捨大香炉”[3]等。

秦观秦少游是北宋时期的著名词人,他的儿子叫秦湛、孙子叫秦南翁,秦南翁生下四个儿子,分别取名秦小五、秦小十、秦十一、秦二十。此后秦小十又生下秦念八,秦念八生下秦三十七,秦三十七生下秦细二。《水浒传》里的阮氏三雄分别称为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就是用数字取的名。

宋朝并没有禁止平民百姓取正式名字,可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数字名呢?因为这是大宋民间的取名习俗。陆游《老学案笔记》记载:“今吴人子弟稍长,便不欲人呼其小名,虽尊者亦以行第呼之。”江南地区的男孩子稍稍成年,就不喜欢别人再喊他的乳名,即使是他们的长辈,也要按照排行来称呼他们。换言之,前面所说的所有数字名,如十一、十二、七六等,其实都是排行。[4]

古人的排行并不是小家庭内部的排行,而是在整个家族里的排行。商人“王七六”这个名字,就是在一个大家族里的排名,同辈兄弟排行到七十多位也就不足为奇了。

宋元乃至明清,直至到了民国,普通平民一般不起名字,而只称“姓第”。元朝有法令禁止平民取名,而平民对这种法令并不会存有异议,毕竟老百姓早已经习惯了不起名字。除了“姓第”的称呼,平民往往以父母生他时二人的年龄合计数为名。

数字取名是古代一种风俗,在宋朝就已流行,元朝继续沿用了这个风俗,直至清末及民国。

宋代为佛教中国化、世俗化的时期,在民间广为流传,深入民心。宋代统治者利用佛教来“精神慰藉”广大贫农百姓,以达到巩固封建统治的目的。陆游《法云寺观音殿记》:“予游四方,凡通都大邑,以至遐陬夷裔,十家之聚,必有佛剎。”[5]

丽水商人王七六“常日奉事僧伽大圣甚谨,虽出行,亦以画像自随,旦暮香火瞻敬。”可见,底层百姓信佛之风盛行,已在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僧伽大圣,世称观音大士化身。百姓把观音视为济世造福的圣神,认为观音不仅是一尊大慈大悲、能解救世间苦难的菩萨,而且还能够帮人多子多福、传宗接代。

《夷坚志》还记载了许多观音救难、治病、送子的异事。如《观音医臂》有述:“湖州有村媪,患臂久不愈,夜梦白衣女子来谒曰:‘我亦苦此,尔能送我臂,我亦医尔臂。’媪曰:‘娘子居何地?’曰:‘我寄崇宁寺西廊。’媪既寤,即入城,至崇宁寺,以所梦白西舍僧忠道者。道者思之曰:‘必观音也。吾室有白衣像,因葺舍误伤其臂。’引至室中瞻礼,果一臂损。媪遂命工修之,佛臂既全,媪病随愈。”

三、楮券的使用为南宋农商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

《王七六僧伽》文中记录了楮券的使用已是广泛流通。楮券,指宋时发行的“会子”纸币,因其多用楮皮纸制成,故名。后亦泛指一般的纸币。

丽水商人王七六“每以布帛贩货于衢婺间……不能隐,乃告以实,赂以五楮券。姜不听,曰:‘我当诉尔于官。’赵夫妇哀祈,复増十券。姜喜,乃舍去。是日不买猪,即归而持券易钱。”说明楮券与铜钱可相互流通兑换,信誉较佳,纸币已在浙江境内各地流行使用。

中国是纸币的故乡。北宋真宗年间(998-1022),在四川成都出现了一种纸券“交子”代替了铁钱的流通。南宋绍兴三十年(1160),临安(今杭州)设会子库,负责印制和发行纸币“会子”。此后,纸币从民间走向了官制,至元十三年(1276年)统一了全国的纸币。宋、金、元、明、清都有发行纸币,具有国家性质的纸币有交子、钱引、关子和会子,金交钞,元钞,明宝钞,顺治钞贯和咸丰官票宝钞等。

纸币的发行、流通和使用,承担起了交换的职能,弥补了现钱的不足,便利了商业往来,为推进商业贸易的繁荣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南宋时期,南方人口激剧增加,农业生产发展较为迅速,商品经济的兴盛也加快了自身的发展,从而步入了农商并重的社会发展模式。当农业经济已无法独立支撑整个社会的顺畅运行时,商业经济自然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农民生计要靠种植业以外的手工业、副业和商品贸易来维持,而且国家财政也需要更多的商品采购、交易活动从而增加税收收入,以增强国库的财富。

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经济作物商品的扩大,从而促进纺织、焙茶、制糖、瓷窑和竹木加工等乡村手工业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集镇的兴起,商业繁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事诸如手工制造、商贩贸易和水陆运输等非农产业。南宋晚期的王柏在其《鲁斋集》中总结道:“今之农与古之农异。秋成之时,百逋丛身,解偿之余,储积无几,往往负贩佣工以谋朝夕之赢者,比比皆是也。”[5]商人王七六正是这些非农产业中的普普通通一员,他靠敏锐的眼光和勤劳的双手在衢州、婺州(金华)之间贩卖布帛,赚取差价,但受制于当地的诣市驵侩(经纪人)赵十三家,从而“所赍直三百千,赵尽侵用之。”王七六因寄售商品得不到货款,“久留索价不可得,时时忿骂”,被赵扼其喉而杀之。从侧面也反映底层民众生活的艰难和社会时局的乱象。

到了南宋末期,由于军费的剧增和政治的腐败,国库亏空增大,纸币发行量无限激增,最高额曾达六亿伍千万贯,官府不备本钱兑换,楮券便成为不值钱的废纸,致使币值狂跌,物价暴涨,社会经济发生严重通货膨胀,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受到极大影响。

四、贸易的扩大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宋朝的商业比前代更加发达。传世画家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便是当时商业繁荣的真实写照。随着农产品剩余率的提高,矿冶、产煤、造船、纺织、制瓷、造纸业等均有显著进步,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区域内和区域间的商业贸易成为江南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而海外贸易更是为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活力。

南宋时期的国内贸易,越来越多的日常生活资料(如粮食、布匹茶叶和各种手工业制品等)、生产资料(如土地、耕牛、农具、煤炭、木材、船只等)进入商业流通领域,居民日用品为主的商品贸易成为市场主流。我国著名经济史学家傅筑夫先生所说宋代“商业不再为少数富人服务,而变成供应广大人民的大规模商业,这在性质上是一个革命性变化”。这也正是宋代政府商税收入大幅増长,以致不少年份甚至超过农业“正赋”收入。

相对于国内贸易而言,海外贸易对于江南经济的影响要更显著一些。南宋海外贸易的兴盛为汉唐和北宋所不及,除北宋时期广州、杭州、明州三处设市舶司外,又在温州、江阴、秀州、海盐等七处设有市舶场(务)。此外,南通、淮安、连云港、绍兴、临海,福州、漳州、潮州、雷州、海口等十多个城市都有规模不等的海外贸易活动,通商港口近20个。与宋朝有直接、间接易往来的地区有东亚(日本、高丽)、南亚(非律宾、印度尼西亚等)、波斯湾以西的阿拉伯半岛及东非沿岸(坦桑尼亚等)等国家或地区超过60个。著名学者马润潮称宋朝是“世界伟大海洋贸易史上的第一个时期”。[6]

宋元时期是我国海外贸易大发展的时期,瓷器作为大宗主要商品,辅以铁器、漆器,加上地域产品如丝、绢、茶、烟、银等源源不断地输往世界各地。处州龙泉瓷器经过几百年的沉淀和积累,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加上优越的交通和地理环境,自然是生机蓬勃,一片繁荣。龙泉顺流瓯江航运干道直达出海口温州港,正处于庆元(宁波)和杭州、泉州和广州市舶司的中间节点,上可就近到达庆元路和杭州,再到高丽半岛和日本,下可沿海岸线到达泉州和广州港,再到南洋诸岛,循印度半岛沿岸到波斯湾,到红海、埃及、非洲等地区。宋元时期龙泉青瓷大量输出的同时,也向外传播中国的文化、思想和先进的技术,包括古代“四大发明”在内的指南针、航海图、造船技、制纸术、印刷术和火药等,直接促进了世界文明的进程。

1976年,南朝鲜西南木浦港考古出土了一艘满载瓷器、金属器、红檀香木、铜钱等货物的元代沉船,沉船地点在宋元时代中国区高丽的“南路航线”附近。打捞出瓷器17000多件,其中龙泉系青瓷达9639件,占总数的57.4%稍多,白瓷达4813件,约占总数的28.69%,铜钱数百公斤等。在出土的金属器物中有一秤锤,上镌“庆元路”三字,宁波府在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称“庆元路”。另有一件青瓷盘底刻“使司帅府公用”六字铭文,经北京故宫博物院陶瓷研究员冯先铭确认龙泉窑为“浙东道宣慰使司帅府”定烧之瓷。这艘载有大量龙泉青瓷、金属器、香木、铜钱、漆器的商船考古发现足以证明,宋元时期,处州龙泉青瓷、金属器、漆器等已成为中日、中朝两国民间贸易的主要商品。

海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单一农植经济过渡到多种产业的生产与经营,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五、商业繁荣的背后是一部底层民众生存的血泪史

宋朝社会表面上的富庶和繁荣远超盛唐,但依然是一个“积贫积弱”的时代,其主要财富集中在士大夫和官商集团,民间百姓虽然依靠农植和经商获取少许财富,但却面临繁重的苛捐税赋,百姓生活并未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宋朝政府为了解决唐朝中后期以来藩镇割据、政权军事更迭频繁等问题,鼓励官僚经商,通过财政手段解决军事问题。然而官商集团的形成一方面造成了宋朝军队的赢弱,增加了岁币、冗兵等负担,并最终分摊到百姓身上;另一方面,在官商垄断宋朝经济的大背景下,百姓并未从繁荣的商业活动中获得巨额利益,依旧过着十分疾苦的生活。

到了南宋时期,百姓的赋役负担更加沉重,人民生活十分痛苦,因而激起农民进行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以农民为主体,包括茶贩、盐贩、矿工、士兵以及少数民族等各种起义达二百多次。孝宗以后,佃农的抗租斗争更加激烈,阶级矛盾也一直非常尖锐,如湖州佃农往往“数十人为朋,私为约,无得输主户租”。[7]宋景炎二年(1277)十月,处州青田县季文龙等聚处州民众抗争并一度占领处州城,景炎三年(1278),龙泉张三八领导起义军占领庆元县城。各地的起义斗争此起彼伏。

南宋政府是一个腐朽的政权,从皇室到文武官员,无不肆意对农民进行搜刮,聚敛财富,过着穷奢极欲的寄生生活,有诗嘲讽当朝皇帝偷安享乐的生活:“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南宋时期,土地的高度集中甚于北宋。封建地主将掠夺的土地按照庄田的经营方式对农民进行地租剥削。南宋政府积极扩大官田,组成官庄,招募无地的客户和南迁的农民来充佃输租。官僚地主则通过皇家赏赐和兼并民田以扩充家业。《宋史·食货志》载:“豪强兼并之患,至今日而极……今百姓膏腴皆归贵势之家,租米有及百万石者”。在土地兼并激烈的情况下,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民沦为大地主的佃户。佃户所受的剥削主要是实物地租为主,劳役地租已不多见。在两浙、江东、淮西和福建等地还盛行佃仆制度,佃仆除向地主缴租外,还要负担繁重的劳役。农民一旦沦为佃仆,就要子孙世袭,永世不得解脱。

南宋皇帝昏庸腐败。高宗时有秦桧把持朝政,打击、迫害不同政见之士,到了宁宗、理宗、度宗,一直到南宋的灭亡,政治异常黑暗。史弥远、丁大全,以后又有贾似道等,在这些奸相控制下,政出私门,奢侈腐化,卖官鬻爵,社会表面的繁荣掩盖不住底层民众的生活艰辛和痛苦,社会危机更为严重。

六、以管窥天,王七六的时代悲剧不可避免

商人王七六之死看似是个南宋社会的少数现象,其实,放眼整个南宋的社会状况,王七六的时代悲剧不可避免。

南宋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均深受战时状态的制约。 南宋经济以优先保障战争需要为主要目标,因此,百姓的赋役非常繁重。不少大臣直言不讳:“赋役烦重,人不聊生。”连宋孝宗也公开承认“税赋太重”,“横敛及民”。加之统治者以军需为幌子,敲诈勒索百姓。如绍兴年间,礼部尚书刘大中就指出:“自艰难以来,奸臣持不恤之说,虐用其民,为国敛怨,民被其毒”。“奸臣持不恤之说”,其借口无非是“艰难”(即战争)。苛捐杂税如此沉重,民众理所当然起而反抗,如淳熙年间广西发生李接事变。时官朱熹说:“李接寇广西,出榜约‘不收民税十年’,故从叛者如云,称之为‘李王’。反谓官兵为贼。以此知今日取民太重,深是不便。”

另一方面,宋代城市商业的繁荣为民间贸易中担任驵侩的势力壮大提供了温床,文中的赵十三就是其一代表。驵侩,亦作“驵会”、“驵阓”、“驵狯”,本是指说合牲畜交易的人,后泛指中介人、经纪人、市侩。驵侩赵十三家为当地坐贾行商,通过收购客商货物掌握货源,再将货物分销到当地的各个零售商进行销售,从而形成一个城市的商业流通网络。驵侩作为这一流通过程的中介环节,在城市商贸活动中处于主导和支配的地位,他们凭借雄厚的资金和势力,不仅控制着大批的中小零售商,甚至通过控制城市市场而垄断商品价格,使大批外来客商也受到他们的制约。史载,神宗时:“兼并之家,如茶一行,自来有十余户,若客人将茶到京,即先馈献燕,乞为定价,比十余户所买茶更不敢取利,但得为定高价,即于下户倍取利以偿其费。”“余行户盖皆如比”。以行首为代表的少数富商大贾,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城市商品定价权,所以,外来客商把商品运入城市后,为了能卖到较好的价钱,必须经他们进行分销,否则商品难以脱手。[8]

一些商贾为了获取最大利益,不是考虑如何扮演做好驵侩中介人的角色,而是利用一些欺诈、侵占、扣押等非常手段获为已利,造成交易双方利益冲突,最终引发重重社会系列矛盾。王七六生活在这一孱弱的时代,生不逢时,注定他要沦为权势贵族和商贾富豪们的砧上之鱼,市井小人物的时代悲剧不可避免。

参考文献:

[1] 《夷坚志》,(宋)洪迈,《王七六僧伽》,中华书局出版,1981年10月,P967;

[2] 《中国古代史》下册,詹子庆/田泽滨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86年11月;

[3] 《小梅夫妻窑匠:龙泉窑文化新发现》,周大彬,龙泉新闻网,2018年12月18日;

[4] 《宋朝流行用数字取名》,李开周,《汴梁晚报》,2018年1月20日,A11;

[5] 《从“农商社会”看南宋经济的时代特征》,葛金芳,《国际社会科学杂志》,2009年3期,P9;

[6] 《两宋时期的“市舶司”》,郑欣,《历史学习》,2001年6期,P23;

[7] 《战时状态与南宋社会述略》,张邦炜,《西北师大学报》,2014年1期,P9;

[8] 《宋代城市商业的繁荣与坐贾势力的发展壮大》,冯芸/桂立,《北方论丛》,2015年2期,P93。

(作者单位: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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