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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 丽水市地方志研究室关于审计整改的结果
日期:2020-09-21 15:28    来源:丽水史志网

  20203月至4月,丽水市审计局对我单位雷华英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丽水市地方志研究(以下简称市党史方志)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针对“采购补充协议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室务会议专题研究决定有关制度,就采购补充合同与协议超出百分之十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在全体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主要负责人作专门强调与提出要求。三是《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 

  二、针对“大额资金过会标准不明确且部分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室务会会议先后两次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及时进行完善与补充,专门就上会的资金额度进行深入讨论和确定。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规定。三是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有关制度,要求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 

  三、针对“个别制度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前提下,814日、821日室务会会议先后两次专题研究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二是严格遵守《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权力制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四、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督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就“合同监管缺失”问题进行剖析与反思二是组建调查组,调查核实2017-2019年物业缺岗人员情况,拟清退多付物业费三是督促纪念馆加强监管,严格执行物业考核制度,对物业人员到岗情况进行定期或适时巡查。四是督促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加强经费使用管理,聘请了专业会计人员,规范经费使用台账。五是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出台监管制度。 

  、针对“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于6月份将报废的资产及时处理。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 

 丽水市地方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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