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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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3月22日在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日期:2020-04-10 09:27    来源:丽水年鉴(2019)    浏览量: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虞红鸣

 

各位代表:

  我受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市上下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高质量谱写“八八战略”丽水新篇章的奋进之年。一年来,在中共丽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发展大局、强化法治意识、秉持为民情怀,自觉践行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5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19个,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作出决议决定7项,作出审议、视察、评议意见21个,圆满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强化政治意识,贯彻市委决策更加坚决

  常委会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履行人大职责、发挥人大作用,推进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

  依法作出决定。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文件精神,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眼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创建、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打造,作出《关于批准丽水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的决议》,把市委重大战略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推进发展计划落实。认真审查政府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等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及时作出年度财政决算、政府债务及预算调整等决议。推进民生实事票决。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票决通过1028个项目,投资额170.9亿元。全市30个街道产生民生实事项目135个,投资额13亿元。

  统筹推进立法。坚持质量优先、精准管用,地方立法彰显丽水特色。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进年度立法。强化人大主导,深化立法协商,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组作用,《丽水市南明湖保护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93月起实施,完成物业管理条例二审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一审。保障法规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动《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纳入普法考试范围和执法培训内容。开展《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条例实施。

  行使任免职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规范人事任免。修订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范任免程序,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人次。修订《关于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若干规定》,明确“一府一委两院”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宣誓细则。开展履职评议。引入量化评价方法,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7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促进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机构改革。作出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市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决定,依法任命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为全市深化机构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二、强化问题导向,促进绿色发展更加有效

  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在推进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中体现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

  加强生态环境监督。始终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第一责任。审查环境报告。出台《全面落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市县乡三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制度。跟踪污染防治。省市联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危废监管、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短板,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关注生态修复。听取和审议大搬快治解危清零工作报告,推动“基本消除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直接威胁”工作目标实现。专题调研美丽林相建设,组织代表视察河道管理情况,督促政府强化管理、美化景观。

  加强经济运行监督。始终将促进生态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听取和审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情况报告,组织开展在丽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建设情况视察,就民族村经济发展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专题调研科技金融工作,着力推进经济健康发展。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17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审查。审议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签约侨资项目落地情况专项报告,关注华侨在丽投资要素保障。深化政府财政监管。改进预算审查方式,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与财政预算草案一同提交人代会审查。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开发区决算的重点审查,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推动财政管理优化。

  加强民生领域监督。始终将促进民生福祉改善作为第一追求。助推城乡建设。组织代表视察市区城中村改造、特色小镇建设,审议丽水市历史文化名城和高井弄等3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跟踪监督市区征收安置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回应百姓诉求。审议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县联动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调研视察,推动政府审批数据共享不断扩面、流程更加便捷。市县联动开展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基层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人口健康信息化项目建设、全市人防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关注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公安机关理顺执法关系、健全执法机制情况报告,推动司(执)法质量和公信力提升。召开全市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听取“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期检查情况报告,督促全民尊法学法守法。修订《信访工作规定》,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2件次。

  三、强化服务保障,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主体作用发挥,积极为代表履职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平台建设有了新提升。在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推进代表联络站活动常态化。推动站点建设。开展代表联络站建设专题调研,出台代表联络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考评办法,推动代表联络站场所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全市173个代表联络站基本实现“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要求。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经常性进联络站开展联系人民群众主题活动,引导领导干部代表带头进站参加活动,将每年10月定为民生实事项目“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活动月”,推动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拓宽联系渠道。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快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方便群众通过更加便捷的方式联系代表。

  代表履职有了新气象。在服务保障上下功夫,丰富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活动。增强履职热情。开展代表履职经验交流,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加大对履职优秀代表的宣传力度,严格代表履职登记,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增强履职能力。实施代表系统培训,健全“一府一委两院”与代表的联络和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寄送刊物资料、参与调研视察、指导建议办理,为代表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增强履职成效。坚持将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与提出议案建议相结合,提高履职效果。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法规调研、视察监督和执法检查。组织各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建议办理有了新成效。在强化议案建议办理上下功夫,增强办理实效。注重源头把关。通过组织会前视察、提供建议素材,加强培训指导,引导代表多提好建议、实建议。精准分办交办。完善代表建议分办流程,做好建议分办工作。加大与各承办单位的协商力度,有效提升建议分办的准确性。强化考核通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通过领导领衔督办、办理情况通报、代表约见部门负责人等方式,增强建议督办效果。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立案代表建议328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四、强化基层基础,自身履职尽责更加规范

  常委会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和执行。强化思想武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重要思想、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和“两山”理念、“丽水之赞”精神,夯实思想政治基础。严守政治纪律。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优化服务效能。围绕“两个机关”建设目标,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规范履职制度。全面梳理规章制度,出台专家咨询组管理办法,增强了人大履职行权的规范性。完善工作规程。编制人大会务操作规程,规范会前、会中、会后的工作流程。加强人大机关内控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机关日常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展现新作为,助力大赶超” “落实‘丽水之干’,机关争做表率”主题活动和“比担当比执行、反四风促赶超”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深化能力提升。强化实干导向,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注重调查研究。常委会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大调研”活动,推动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举办“坚持党的领导,创新人大监督”专题研讨会,成果被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交流推广。加强沟通联系。完善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和上下级人大联系机制,促进工作协调运转。改进宣传方式。运用电视、党报等阵地推出专栏专版60余期。规范网络宣传和新闻发布,提升人大杂志、门户网站和信息质量,升级人大微信公众号,宣传效果不断提升。水阁污水处理厂质询监督案获“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工作经验在全国和省级媒体上连续报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中共丽水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全市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与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地方立法需进一步提高质量、强化精准管用;监督工作需进一步创新方式、提高实效;重大事项决定需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程序;代表履职需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提升工作活力;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与群众联系、改进工作作风,等等。对此,我们将虚心听取意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今年工作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贯彻落实全市“两山”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迈上高质量绿色发展新征程的开局起步之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两山”发展大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高举发展的行动旗帜,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自觉砥砺“丽水之干”、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奋力书写创新实践“两山”理念的丽水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理论武装,着力夯实思想政治基础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加强理论武装、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推动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理论学习。自觉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建设学习型人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全市“两山”发展大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拉高标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配合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相关筹备工作。

  恪守政治原则。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全过程和工作各方面。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聚焦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依法作出关于弘扬和践行新时代“浙西南革命精神”的决议,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决策意图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使人大工作始终同党委同心同向同步。

  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使命,勇于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不断提振人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好作风,敢于担当、勤勉尽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在为民履职尽责中砥砺“丽水之干”、在助推高质量绿色发展中展现人大作为。

  二、加强依法监督,着力助推高质量绿色发展

  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力,聚焦创建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这一“丽水之干”主战场,紧盯 “六大工程”实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助力美丽城乡建设。紧扣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助推打造绿水青山新优势。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和审议市区垃圾分类推进情况报告,开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和城市防洪情况调研,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紧盯千万工程实施。围绕打造生态品质之城、特色小镇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有效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我市深化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情况的报告,开展高等级旅游景区建设情况调研,推动美丽城乡建设。紧盯交通网络优化。围绕畅通区域交通主动脉、构筑市域经济交通网、完善全域旅游交通网等开展监督。开展农村“四好”公路专题调研,助推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促进交通“卡脖子”问题解决。

  助力生态经济发展。聚焦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助力打好高质量绿色发展组合拳。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聚焦“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实施,重点关注省、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的落实,市县联动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议,督促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生态产业提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年度重大投资项目2018年计划执行和2019年计划草案报告,重点关注生态旅游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打造、水产业培育、“丽水生态制造2025”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助力生态经济新引擎培育。推动财经绩效提升。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实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审议预算执行等报告,对市交通运输局、文广旅体局、商务局、丽水开发区的决算进行重点审查。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议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查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监督。

  助力民生福祉改善。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着力推动民生改善。推进创业增收富民。紧盯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和“八个万元”系列增收富民行动实施,开展产业富民增收、“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全面消除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民族乡村振兴建设等情况的专题调研,助力巩固扶贫成果、做好富民文章。回应群众普遍关切。听取和审议市区征收安置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跟踪监督《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围绕县域医共体建设、民办教育发展、新生代华侨资源涵养、宗教事务条例实施等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体育产业发展情况视察,促进百姓幸福指数提升。督促民生项目实施。深化市县乡三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推动代表全环节参与,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建立“年初问选题、年中问进度、年度问效果”的监督工作链,确保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

  三、加强地方立法,着力推进法治丽水建设

  以推进依法治市为己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强化执法司法监督,促进法律有效实施,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稳步推进地方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的原则,有效推进年度立法。继续审议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对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条例、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进行审议。促进法规有效实施。加强对我市已出台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政府做好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就《丽水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保障地方法规有效实施。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及时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范围、标准、程序,落实全面报备与重点审查工作机制,推进专家参与备案审查工作。

  加强规范执法监督。紧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依法监察开展监督。组织执法检查。就我市贯彻落实《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执行情况调研,跟踪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开展履职评议。着眼政府机构职能设置的调整优化,开展常委会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听取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效率效能。今年继续对政府部门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促进依法监察。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主任会议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眼打造全国最平安城市,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调研视察等方式,促进社会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部分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督促公正行使检察权。促进社会建设。聚焦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强化信访综合分析,督促有关问题解决,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代表工作,着力激发人大工作活力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素质,强化履职保障,更好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将代表联络站建成代表的“学习之家” “履职之所” “服务之地”。推动建设标准化。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完成全市173个实体人大代表联络站的规范化建设,着力实现代表联络站“场所便民、人员到岗、制度完备、活动有序、运转有常、富有成效、群众信赖”目标。今年,完成30%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任务。推动活动规范化。坚持以“精品示范”带动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先进评选,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代表进站活动,不断丰富代表联络站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今年,部署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主题监督活动。推动工作制度化。建立完善代表联络站相关活动、运行、工作等制度,形成有效的代表联络站工作联动、站点延伸、情况反馈、登记处理、履职考核等工作机制。

  深化代表履职管理。始终把深化代表履职管理作为基础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履职培训。统筹谋划全市各级代表培训工作,丰富培训形式,不断提升代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今年在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班。加强履职保障。认真落实代表知情知政制度,切实保障代表合法权益。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邀请更多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活动,提高代表履职实效。做好省人大代表丽水中心组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履职管理。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完善代表述职、评价、激励、辞职、退出等机制,综合运用教育、引导、服务、管理、监督等手段,引导和激励代表履好职、尽好责,塑造人大代表良好形象。

  提升建议办理质效。推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系统试点经验,抓住提、商、督等关键环节,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在“提得好”与“交办好”上把关。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加强培训指导,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完善建议交办流程,实现精准交办,切实把好建议分办关。在“面商好”与“解决好”上着力。紧盯建议办理时限和沟通面商的节点,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好工作要求、开展好专题调研,提高建议的“面商率”、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在“承办好”与“督办好”上尽责。加强办理过程监督,督促政府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考核,推动办理责任落实。实行领导领办督办和专工委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完善评价反馈机制,开展对代表建议解决情况“回头看”。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努力做加强政治建设的表率。抓好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议大事、作决策、把方向作用。深入贯彻清廉丽水建设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开展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活动,坚定理想信念,传承革命精神,提高政治素能,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精神支撑。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工委、办事机构和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让实干至上在人大机关蔚然成风。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认真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持之以恒转作风、正作风。大兴联系群众之风。增强群众观念,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健全立法听证等履职公开制度,努力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接地气、聚民意、求实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问题导向,创新调研方式、加强调研组织、增强调研实效,有效发挥调研成果在服务党委决策、提升审议质量、改进自身工作中的作用。大兴务实创新之风。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履职方式,发挥代表专业优势,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宣传工作,以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为契机,举办相关纪念活动,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入脑入心。

  以基础建设为重点。推动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的落实,切实加强我市人大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工作指导。通过主任读书会、业务培训、交流座谈、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答复请示等形式,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专委会议事规则,完善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选举任免工作程序,健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密切上下级人大工作联系,加强对全市人大工作的协调部署,通过上下级人大的学习互动、工作联动和制度促动,共同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丽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为奋力书写“丽水之干”的“两山”时代答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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