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人物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红色浙西南>革命人物
张新锦
日期:2019-02-21 13:39    来源:丽水史志网    浏览量:

  张新锦(1899—1927),又名金钱、有金,浦江和祥山村人。1916年,考入金华浙江省立第七师范。“五四”运动爆发,领导浙江省立第七师范、省立第七中学同学示威游行,声援北京。组织金华抗日救国会,创办刊物《童灯》,宣传抵制日货,影响遍及金华府属各县。1920年夏,被开除学籍。19228月,进杭州省立法政专门学校就读,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组织“五卅”惨案后援会,并以浙江学生代表身份,赴上海出席全国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担任会刊编辑。10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杭州地委书记,兼做学联、工会工作。1926年赴广州。同年7月,国民革命军北伐,在东路军政治部工作。19273月,随军回杭州,任中国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政治监察员,抵丽水发展中共党员和工农群众组织,秘密介绍省立第十一中学和十一师范4人参加中国共产党。建立丽水县工会、农会、妇女会等群众组织。工会组织影响遍及处属各县,景宁、宣平县建立县总工会。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遭通缉,转至金华地下斗争,恢复和发展党组织,组建农民协会和工人纠察队,作武装暴动准备。因叛徒告密,66日被捕,84日晚,在金华监狱杀害,年仅28岁。
【推荐】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