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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记述
日期:2019-02-15 09:52    来源:丽水史志    浏览量:

  丽水市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常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自2008年启动以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六城联创”工作以来,先后创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等国家级荣誉,并于2015228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15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的工作理念,众志成城,“首战当决战”,20171117,丽水市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取得全国第四、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一、机制推动,形成全民共创强大声势

  (一)全面动员部署。201572,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16624,丽水市召开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明确要举全市之力打好创建攻坚战,把首战当决战全力冲刺,力争2017年一举夺魁。201723,新年上班的第一天,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吹响全国文明城市的冲锋号。

  (二)建立有力的指挥体系。全市创建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两办印发《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由市委书记史济锡任第一组长、市长朱晨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尹学群担任第一副组长,宣传部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每位市领导都有分工,都有责任。组建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创建办),市创建办主任兼任市委副秘书长,从文明、建设、城管等职能部门抽调3名副处以上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委组织部从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三)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丽水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丽水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集中攻坚行动方案》《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决胜行动方案》,理清攻坚项目64个。逐年下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责任分工,逐项逐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四)健全督导考核机制。20166月,两办印发《2016年度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建立“周检查、月点评、季考评、年考核”的推进机制。周检查。建立“周检查”工作制度,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抽查为主,通过实地走访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和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制发《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交办单》,交办任务未按要求完成或回复的制发《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办单》,督办单作为创建工作考核扣分依据,累计印发交办单1900多份。月点评。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安排、要求,结合周检查结果,着重围绕创建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专项通报。市创建领导小组通过召开点评会等形式,通报督查情况、安排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围绕“打造‘文明交通最礼让城市’” “迎省测 补短板”等主题,召开点评会10次。季考评。委托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模拟测评,组织开展以创建责任落实、创建氛围营造、重要任务进度评估等内容为主的文明城市创建季度考评。年考核。结合月点评、季考评结果及省测、国测反馈意见,综合评估各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并作出年度考核结论。创建考核成绩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评,集中对莲都区年度考核实行加扣分制,加扣5分,对市直部门年度考核实行扣分制,扣3分。

  (五)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由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办法》,对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通报表扬、记功和嘉奖。对创建过程中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组织谈话和组织处理。20171218,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大会暨深化常态长效创建工作推进会,给予莲都区政府等7家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予莲都区委宣传部等42家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给予莲都区联城街道办事处等81家单位记嘉奖;给予叶东等22人记个人二等功,给予王苍松等117人记个人三等功,给予赵丽珍等369人记个人嘉奖。

  (六)健全全民参与机制。市委办下发《市区领导联系帮扶社区(城中村)创建工作方案》,市四套班子领导累计调研创建工作700多人次,实现市级、区级领导帮扶社区全覆盖。市创建办印发《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段包干”实施方案》,落实市直部门包路口、包路段责任制。建立市民巡访团、设立热线电话、定期进行市民问卷调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督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电视问政、“每周聚焦”、“不文明大家拍”等栏目对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推动创建落实,引导市民提升文明素质。

  (七)营造全民共创浓厚氛围。广泛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市、区共举行“文明丽水总动员” “我为丽水洗把脸” “我为丽水助助力” “我为丽水献爱心”等万人群众性活动12场。市区各单位组织各行业、各系统开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系列活动760余场,形成群众参与的浩大声势。媒体报道生动全面,《丽水日报》、丽水电视台、《处州晚报》分别开设“全民共创全国文明城市”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同心共筑中国梦” “我们的节日”等专栏19个,累计刊播创建报道9200多篇。公益广告刊播融情入景,连续举办年度全市公益广告征集大赛,围绕“理想信念、法治精神、传统美德”等10个主题,征集作品2700多件,评选优秀作品78件,在市区商业街区、社区、广场、公园(景区)、公交站台等20类重要节点运用文化墙、户外广告牌、灯箱等载体设置公益广告3.2万平方米,刊播优秀作品1700篇次,营造文明向上的城市风尚。

  二、以人民为中心,实现惠民创建

  (一)加快基础设施优化更新。完成高铁站场改造提升建设工程,推进中山街商业示范街区改造,打造丽水人共同的乡愁记忆。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老小区改造、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等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提升农贸市场16个,改造老旧小区34个,累计完成雨污管网铺设93.6千米。实施背街小巷改造、城市污水收集、社区“三防”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等“二十大民生项目”建设,市区新增停车泊位6300个,安装人车分离护栏4500多米、施划标志标线2.1万平方米,优化城市交通环境。加强城市绿道、公园绿地和城市地下空间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

  (二)推进城市管理全面提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小车”、交通秩序、城市立面、社区(城中村)“六乱”、占道经营等30类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推进“五水共治”,实施丽阳坑、好溪堰两大内河水系整治改造,实现水清、景美、岸绿。扎实推进“三改一拆”,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495.42万平方米。倡导绿色、公共出行,建设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系统,丽水成为全国继上海之后第二个实现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的城市。新建50个网点334个停车位充电桩,投放电动车汽车100辆。

  三、品牌引领,打造城市特色亮点

  (一)打造最整洁城市品牌。严格落实网格化保洁、常态化“飞保”、“无死角”巡查等机制,推行“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作业”。推广“以克论净”理念,实行“双十”管理,积极推进“智慧化环卫”建设,突破考核监管机制瓶颈。突出示范带动,打造一批保洁精品示范街和社区、城中村,不定期开展重要节点保洁整治。坚持“小烟头撬动大文明”,以“烟头垃圾不落地、家园环境更美丽”为主题,常态化开展全民捡烟头活动,开展百人以上的捡烟头活动541次,万人以上的活动已有45次,全城50多万人次上街捡拾烟头,其中活跃在城区大街小巷的“小荷”志愿者联盟,有122支志愿服务队加盟,总人数达1.5万多人,每周开展捡拾烟头等文明劝导志愿服务,丽水“一个捡不到烟头的城市”品牌深入人心。

  (二)打造最礼让城市品牌。以打造“文明交通最礼让城市”为目标,以“礼让斑马线”为切入点,持续开展“礼让斑马线”集中整治、“礼让斑马线我最美”、“我是党员我带头我是干部我率先”等六大载体活动,通过公交先行、严管重罚、党员示范、媒体曝光等途径,确保全市公交车礼让率稳定在100%,出租车礼让率达到90%以上,社会车辆礼让率达80%以上。据第三方评测结果显示,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礼让率均100%,社会车辆90%以上。媒体曝光不礼让行为895起,处罚不礼让行为2237起,约谈党员117人。201726,率先在全国发布实施《礼让斑马线行为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规范。同时,广泛开展“文明过马路我最美” “排队守秩序我最美” “文明旅游我最美” “微笑服务我最美” “烟头垃圾不落地我最美”等“六最美”活动,努力形成“人人讲文明,共创文明城”的浓厚氛围。开展“万朵鲜花送文明”活动。组织百名志愿者常态化开展“万朵鲜花送文明”活动,在市区公交车、窗口单位、主要交通路口,送出鲜花25万支,形成“你文明,我点赞” “我文明,我光荣”的良好氛围。

  (三)打造最有序城市品牌。推进停车泊位、机非隔离护栏、人车分离护栏设置,实现城市交通空间综合利用。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重点整治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等“十大交通违法行为”,三年来,累计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8万起。着力破解小区乱停车问题,推进开放式小区、消防通道乱停车专项整治,累计处理各类乱停车8500多起。

  (四)打造最有爱心城市品牌。出台《丽水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做到常态化开展“四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实体化阵地建设,建成一批“志愿者之家”、微笑志愿服务亭和“学雷锋志愿服务广场”;推出“志愿汇”手机APP服务,入驻队伍37528.5万人,累计开展各类创建志愿服务活动900余场,服务时长达30多万个小时。

  (五)打造最平安城市品牌。大力推进全市夺取“平安金鼎”,实现平安创建全市“满堂红”,丽水市已连续11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市”,2017919,被中央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四、同步推进,实现城乡一体共建

  (一)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六边三化三美”行动,加快推进公路沿线房屋“处州民居”风格外立面改造,累计建成21条美丽乡村风景线、10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全覆盖。推行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农村垃圾保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100%。保护利用历史文化村落,突出“一村一品” “一村一景” “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分四批启动185个村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古村落文化得到有效保护。

  (二)深化农村“六星文明户”创评。在农村开展以孝老文明星、生态文明星、信用文明星、爱心文明星、文体文明星、致富文明星为内容的“六星文明户”创建。市委办、市府办下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六星文明户”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六星文明户”创建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年度综合考核。市文明委出台《丽水市农村“六星文明户”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六星文明户”的长效管理。开展“六星文明户”家训传承活动,“好家训”匾送“六星文明户”1470多块,推进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大力实施“信贷惠德”行动,累计为1013户有需求的农村文明户发放免抵押贷款7710万元。全市有171个乡镇(街道)、958个村、236213户参与创评活动,行政村创建覆盖面达94%,农户参与创评率达90%以上。

  (三)全面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丽水市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部署要求,将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之一,紧紧围绕“文化礼堂、精神家园”定位,坚持“建、管、用、育”四措并举,出台《丽水市农村文化礼堂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建立“星级评定”制度,对文化礼堂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农村文化礼堂511个,市、县星级文化礼堂105个,9县(市、区)中有7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先进县。

  (四)开展小城镇文明行动。结合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推进“小城镇文明行动”,重点实施“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睦”四项行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1900多场,治理农村陋习2700多起。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已创建全国文明村镇6个。继续开展新一轮文明单位“城乡结对、共建美丽乡村”活动,落实结对446个,拨付结对扶持资金1.2亿元。    (夏贻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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