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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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载——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4日在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日期:2019-02-15 10:03    来源:丽水史志    浏览量: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虞红鸣

各位代表:

  我受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中共丽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全体代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4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8个,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作出决议决定10项,作出审议视察意见14个,圆满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服务大局,落实决策部署更加有力

  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推进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主动行权。作出推进创新区建设决议。着眼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提请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的决议》,凝聚共识、传递责任、营造氛围,把市委决策意图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推进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市县两级人代会全面实施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并协助市委出台了《乡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批准财政决算和政府债务。加强对财政决算、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查监督,依法作出批准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和市级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有效推进地方立法。顺应改革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编制立法规划。着眼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立法调研项目17件,有效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立法。推进年度立法。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制定《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启动起草《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条例》。完成新一届立法专家库选聘,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暂行办法》,不断完善辩论、协商和立法联系点等机制。督促法律实施。省市联动开展动物防疫、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执法检查,积极推动《丽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点审查5件,督促修改废止2件。

  认真行使任免职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换届人事任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其中新一届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9人。促进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依法选举和任命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听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通报,助推试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完成代表选举工作。认真做好连任省人大代表推荐工作,组织召开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我市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坚持问题导向,助推绿色发展更加有为

  强化问题导向,紧扣市委工作重点、紧盯政府推进难点、紧贴群众关注热点,切实在保护生态、助推发展、保障民生中履行监督职责。

  助推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续开展生态环保专项监督,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注环境污染整治。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了我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市县联动开展剿灭劣V类水专项审议和代表主题活动,专题调研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跟踪监督水阁污水处理厂未达标排放质询案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关注防灾减灾救灾。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行动专题调研,组织里东、苏村灾后重建情况视察,省市联动开展《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关注文明城市创建。针对创建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就老小区改造、农贸市场提升、交通场站建设、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开展视察,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助推生态经济发展。围绕绿色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强化监督。促进全域旅游打造。听取和审议农旅融合发展、民族文化与生态旅游良性互动情况专项报告,开展通景联景公路建设、华侨经济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促进重大项目实施。听取和审议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16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市本级PPP项目推进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督促加快重大项目实施。促进财经绩效提升。认真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审计等工作报告,对市水利局、环保局预算进行重点审查,对市民政局预算进行听证并表决。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监督。

  助推民生福祉改善。紧扣农民增收、社会发展、公平正义等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推动民生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了民族村经济发展、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开展医疗卫生“双下沉、两提升”、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专题调研视察,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督促安置计划落实。听取和审议了市区征收安置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加快解决历史欠账,兑现对民承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审议侦查监督工作、行政诉讼法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专项报告,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8件次,处理省人大交办信件4件。

  三、坚持强化保障,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完善联系机制,加强教育管理,强化服务保障,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有效促进代表主体作用发挥。

  强化代表联系服务。坚持和完善“两联系一发挥”制度,不断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切实增强联系代表群众的实效。着眼常态化。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编入代表联络站,通过双向约见、走访、座谈等形式,有效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着眼规范化。充分发挥全市173个代表联络站和169个网上代表联络站的作用,统一部署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主题活动,实现五级人大代表进站活动全覆盖。着眼制度化。完善市级领导干部代表进代表联络站接待群众制度,坚持以普通代表身份进站参加活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加强代表培训管理。把提升人大代表素质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实施代表轮训计划。委托县(市、区)人大对新当选的市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完成219名基层市人大代表的轮训任务,开展立法、财经等专题培训,努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丰富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监督活动,邀请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出台代表管理办法。出台《丽水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代表履职登记工作,激发了代表履职积极性。

  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将提高办理质量作为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的首要目标。提高代表建议质量。通过工作情况通报、组织会前视察、提供议案建议素材,畅通代表知情明政渠道。加强对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的培训指导,编辑下发《优秀代表建议汇编》,促进代表议案建议规范化。完善建议办理机制。健全议案建议交办和分类办理机制,完善重点建议领办和建议答复件审核制度,规范建议办理“三见面”形式,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面商率。强化建议办理督查。继续实施建议督办通报制度,通过建议办理工作评议、代表约见部门负责人等方式,增强建议督办实效。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立案代表建议313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四、坚持固本强基,人大自身建设更加扎实

  按照市委打造“丽水铁军”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和人大机关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常委会的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把常委会建设摆在自身建设的突出位置。加强理论武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规范履职行为。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人大工作,改进法规立项和监督选题方式,探索运用质询、专题询问等监督手段,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审议发言、请销假制度,切实规范履职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大兴调研之风,扎实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主题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人大机关建设有效推进。坚持把人大机关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工作规程。加强与“一府两院”沟通联系,制定了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联系工委制度,优化办文、办会、办事流程,完善责任落实和协同配合机制,切实提高机关工作规范化水平。重视智库建设。加强立法专家库、专家咨询组、人大工作研究会等“人大智库”建设。注重与新闻媒体互动,办好《丽水人大》杂志和《人大关注》栏目。强化基础保障。扎实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启用代表履职登记管理系统和电子表决、视频会议系统,加大代表监督治水手机APP、人大微信公众号等推广力度,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县乡人大建设持续深化。坚持把县乡人大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开展专项督查。就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文件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列出问题清单、及时督促交办、推动问题整改。加强联系指导。完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对口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等机制,加强基层创新经验的总结推广,强化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注重上下联动。健全上下级人大工作的联动机制,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推进重点任务完成,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中共丽水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离宪法和法律的要求,离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是:人大决定权有待充分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人大主导立法作用有待更好发挥,精准精细立法还需进一步推进;履职监督方式有待探索创新,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联系代表群众的意识有待切实增强,联系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有待持续优化,议案建议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有待不断加强,人大机关作风还需进一步改进等等。对此,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加以改进。

  

今年工作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有新担当新作为。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紧紧围绕市委关于“打好五张牌、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和“明目标、树标杆,争先进位大赶超”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能,着力提升立法质量、监督实效和履职能力,为全力创建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上述要求,今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以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四个意识”的政治原则中去定向,置于“四个自信”的战略定力中去把握。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切实把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决贯彻市委决策。强化党领导一切的意识,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全过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机统一,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决策意图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切实增强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能定位,始终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自觉践行“争先进位大赶超,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的战略决策,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强化一线站位、展现一线作为,切实回答好新时代人大应有什么样的作为、什么样的担当、什么样的举措三个课题。

  二、以助推绿色发展为己任,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市委关于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的部署和人大决议的落实,找准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在服务绿色发展中发挥人大优势、体现人大作为。

  聚焦生态保护。着眼最顶格的生态标准、最严格的生态治理,聚焦最美生态行动方案的实施,主动开展监督。紧盯环保目标落实。围绕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这一目标,实施市县乡三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在人代会上对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议,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紧盯环境综合整治。围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任务落实开展监督,推动环境突出问题的解决。听取和审议地质灾害“大搬快治”综合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就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省市联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紧盯生态系统监管。围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域建设最美生态,重点加强对生态修复、“碧水蓝天”工程、美丽林相建设、公园景区建设等情况的监督。就我市林相改造、河道管理等情况开展调研视察。

  聚焦绿色发展。着眼“培育新引擎”、推进“生态+”,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关注全域旅游发展。围绕全域旅游行动方案的实施,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就我市特色小镇建设情况开展视察。关注生态工业培育。围绕“丽水生态制造2025和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推动绿色工业体系构建和新旧动能转换。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助推九大百亿产业发展、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关注重大项目实施。围绕重大项目任务清单的落实,持续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和侨资项目落地情况专项报告,就市区城中村改造、科技金融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视察,省市联动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二条例”实施情况检查。

  聚焦民生福祉。着眼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助推“三农”问题解决。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把推动“三农”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省市县联动听取和审议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情况专项报告,组织开展在丽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建设情况视察,就民族村经济发展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助推社会事业发展。聚焦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通过专项审议、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监督。围绕人口健康信息化、基层市场监管平台建设、人防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视察,市县联动就《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调研。助推民生政策落地。围绕便民惠民政策落地见效,认真行使监督职权。把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纳入人大监督计划,加强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实现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继续关注市区征收安置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适时开展跟踪监督。

  三、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切实推进依法治市

  顺应法治丽水建设的新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职责,推进精准立法,加强司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的发展与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着眼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市委领导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全程领导,保证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在立法中得到充分体现。配合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项、法规起草、问题决策中的主导作用。组织制定《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条例》《丽水市物业管理规定》,完成《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规定》初审工作。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探索实施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制度,创新立法专家参与立法方式,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进一步规范立法辩论、立法协商、立法评估形式。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眼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聚焦政府改革。扭住“最多跑一次”改革牛鼻子,有效开展监督。市县联动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调研视察,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落地见效。关注资金使用。立足管好政府“钱袋子”,依法审查市本级预决算,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推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将部门和开发区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审查,对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出版局及丽水开发区2018年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推动依法行政。开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督促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实施。

  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着眼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司法监督,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规范执法。围绕规范执法开展监督,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听取和审议公安机关理顺执法关系、健全执法机制情况的报告。促进公正司法。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效开展审判权、检察权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全民守法。积极开展新修改《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宪法宣誓,听取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期检查情况的报告,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社会氛围。

  四、以密切联系群众为纽带,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着眼于代表主体作用发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强化服务保障,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拓展联系群众渠道。立足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平台建设和组织保障。深化平台建设。加强对代表联络站运行的检查指导,督促各级人大代表就近就地进站开展活动。深化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推动代表与群众“线上+线下”多渠道联系。完善联系机制。贯彻省委关于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文件精神,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发挥示范作用。深化代表联系群众主题活动,推进领导干部代表进站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党员代表的示范作用。

  丰富代表活动内容。精心设计代表活动载体,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努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搭建活动载体。坚持形式服务内容,选好主题、拓展形式,认真开展代表联系群众、代表接待选民、代表小组专题视察等活动,切实提升活动实效。丰富履职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智能化代表履职服务系统应用,为代表履职提供便捷服务。扩大工作参与。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专委会等工作制度,拓宽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视察等工作的渠道。组织代表参与《人大关注》电视栏目等活动,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代表履职管理,优化代表履职服务,改善代表履职环境。保障代表知情明政。完善“一府两院”与代表的联络机制和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寄送刊物资料、参与调研视察、意见建议办理等工作,帮助代表拓宽视野、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积极为代表知情明政创造条件。提升建议办理实效。市县联合开展建议办理系统试点工作,完善议案建议办理面商和重点建议领办机制,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注重代表激励约束。认真落实《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述职制度,完善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督促代表履职尽责、提升形象。

  五、以“两个机关”建设为抓手,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立足党的十九大提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代表机关、工作机关”的新定位,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人大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创新履职方式。创新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力量源泉。健全履职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人大履职行权、常委会专工委议事制度和工作规程,切实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完善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上下级人大沟通联系和联动开展工作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改进工作方法。以“智慧人大”建设为抓手,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进APP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在人大工作中的运用,为人大履职提供技术支撑。

  注重工作实效。务实是人大履职行权的优良传统。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常委会领导重点调研课题制度,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紧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丽水实际、符合客观规律。坚持问计于民。面向基层、多接地气,组织引导人大干部、人大代表深入一线、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从基层和群众中了解工作的得与失,制约发展的问题与原因,使人大履职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恪守务实品格。坚持高站位谋事、高水准履职,以严谨的作风、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对待每项工作,细心做好每件事情,努力使各种调研、视察、监督都有较高水平,各项工作都有较高质量,经得起实践检验。

  切实转变作风。强化实干导向,努力营造善谋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力戒形式主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改作风、正作风,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注重理论研究。加强人大制度研究,重视立法专家库、专家咨询组、人大工作研究会等“人大智库”建设,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注重创新经验总结推广,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提升机关效能。落实机构改革方案,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加强委室工作协同配合,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积极开展“争先进位大赶超”主题活动,不断增强政务服务和统筹协调能力,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蓝图已经绘就,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目标催人奋进,奋斗成就梦想。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丽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勤勉履职、积极作为,为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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