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军事年鉴是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全军军事志第二次工作会议赋予各大军区、省军区的任务。全军第二次军事志工作会议要求:“各军区、省军区要继续扎实做好本级军事年鉴编纂工作的同时,适当扩大军事年鉴的编纂范围,进一步完善我军的军事文献资料系统。”丽水军分区从2007年开始编纂《丽水军事年鉴》,按照浙江省军区规定,军分区每三年一编。至今已编纂两卷,本人参加了《丽水军事年鉴》2009年—2011年卷的编纂工作。
编纂军事年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编纂人员大多没有工作经验,遇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我们采取“边学边干”的方法,按质按量及时完成了编纂任务。
一、完善军事年鉴编纂的组织保证与运行机制
军事年鉴编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使这项工程正常运转,丽水军分区根据编纂需要,建立了一个比较权威的策划机制和一个务实高效的实施机制,以确保编纂工作的正常运转。
(一)策划机制。军事年鉴编纂工作不仅涉及到军分区本级的各个方面,而且涉及到本区域内其他的军事单位,包括武警、消防、人防,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没有一个权威的决策筹划机制,就很难统一协调。按照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的规定,丽水军分区成立了由军分区牵头、各军事单位领导参加的军事年鉴编纂委员会,组织领导年鉴编纂工作。定期开会研究解决部署任务、投入力量、筹措经费、总结表彰及编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年鉴编纂委员会下设编辑部,负责丽水军事年鉴的设计、组稿、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负责对兼职撰稿人的培训、评比及对年鉴工作的检查督促。
(二)实施机制。要使军事年鉴编纂工作落到实处要有一个务实、高效的实施机制。这个实施机制通常应包括组稿编撰、编辑出版、发行应用、总结表彰等环节。抓好以上环节,才能保障军事年鉴工作逐步落实、有条不紊。组稿编撰是军事年鉴的基础性工作,我们组建了一支良好的兼职撰稿人队伍。军事年鉴的兼职撰稿人,由各军事单位综合部门或主要业务部门的秘书或参谋担任,因为他们既了解全面情况,又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能力。其次,由他们牵头,组织发动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供稿。稿件收齐后,由兼职撰稿人进行初步筛选和文字加工,并撰写单位概况,经分管领导审定、签署后,将稿件及时送交年鉴编辑部。考虑到在职干部公务繁忙的实际,丽水军分区聘请了一名退休干部,协助兼职撰稿人完成组稿编辑任务。编辑部按照编纂方案,将各单位来稿进行归类,组织编辑分工编纂。最后由编辑部主任进行统稿,呈送军事年鉴编纂委员会主要领导审定。
二、理解与明确编纂军事年鉴的基本概念
(一)理解军事年鉴的定义。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2008年颁布的《军事年鉴编纂细则(试行)》指出:“军事年鉴是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上一年度军事活动情况,逐年编纂并连续出版的综合资料性文献。”这就是军事年鉴的定义。“全面”是指涵盖军事领域的方方面面,包括某一地区或某一单位的所有军事部门或准军事部门。“客观”是指如实记述、实事求是。“系统”是指科学归类、领属得当、记述规范、衔接合理、逻辑严密。其中的“上一年度军事活动情况”是军事年鉴的时间断限,是说本年的军事年鉴记述的是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军事活动情况,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越限上溯和下延。这里说的“军事活动情况”,不是狭义的军事,而是广义的军事,它包括与军事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就军内来说,包括军事工作、政治工作、后勤保障、装备技术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就军外来说,包括军事环境、国防动员、双拥工作等。其中的“综合资料性文献”,点明了军事年鉴的性质,“综合”是指它集军事百科于一体,集年度军事活动于一册。资料性是军事年鉴的基本特性,它是以翔实、连续、准确可靠的资料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下一轮军事志编纂积累资料。
(二)明确军事年鉴的功能。年鉴是昨天的史实、今天的借鉴和明天的赓续,军事年鉴也不例外,其功能和作用是很大的。概括地说,其主要功能是资政、教化、咨询、交流和存史。资政是为各级领导和机关决策、制定计划提供历史依据、历史经验;教化是借助军事年鉴中记述的优良传统、先进单位和英模人物的事迹启迪后人、教育部队;咨询是为研究人员和读者逐年提供真实可靠的军事活动信息和军事知识;交流乃是军兵种之间、各单位之间、军地之间互通情况,使其开阔眼界、对照比较、互相促进;存史就是集中积累和保存有价值的军事活动资料,为续修军事志、编写军史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军事年鉴在上述领域,都发挥着巨大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把握军事年鉴的基本特点。其基本特点有四个方面:一是信息权威,真实可靠。军事年鉴所载的军事活动信息,都是由各单位军事部门供稿,经兼职撰稿人筛选、编辑,由各单位领导审核、签署后提供的。稿件送到年鉴编辑部后,再由编辑整理加工、校核订正,经年鉴编纂委员会审定后方能出版发行。因此,军事年鉴中所提供的年度军事活动信息,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真实性。二是内容全面,资料翔实。军事年鉴是某一地区或某一单位的“军事小百科”,它横及军事领域的方方面面,无论军事、政治、后勤、装备,也无论国防动员、非战争军事行动和双拥工作等,军事年鉴中都应有尽有。地区军事年鉴还包括该地区的军事环境和驻区的所有军事单位及与军事密切相关的单位。因此,它可为读者提供全面、翔实的年度军事活动资料。三是逐年编纂,连续出版。俗话说,年鉴年鉴,一年一卷。今年的年鉴是去年的延续,年复一年,就构成一部生动、连续的历史活剧,为研究军事历史和编纂军事志提供了坚实的资料基础。四是编纂科学,文风朴实。军事年鉴的编纂方案,是根据军队的内部分工和编制序列制订的,它类目齐全,归类合理,逻辑严密,系统规范。军事年鉴采用记述文和说明文体,军事行动要求使用规范的军语,内容上强调直书其事,文字上力求简要清通、恰如其分,因而文风比较朴实。
三、拟制军事年鉴编纂方案(计划)
军事年鉴编纂方案是编纂军事年鉴的纲目、蓝图和准则。方案拟制是否科学、切实,直接关系到军事年鉴的编纂质量和进展。因此,对这项工作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拟制军事年鉴编纂方案的依据。一是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于2008年颁发的《军事年鉴编纂细则(试行)》;二是区分军事年鉴的类别,主要分清是地区军事年鉴,还是部门军事年鉴。《丽水市军事年鉴》应包括丽水市范围内所有的军事单位;如军分区、武警、消防、人防、县(市)区人武部;三是根据部队的实际情况,主要是编制序列和军队内部分工的发展变化,担负的不同任务,以及与军事密切相关的准军事部门和部队驻地的环境变化等。
(二)拟制军事年鉴编纂方案应遵循求实、求全、求新、求特的基本原则。求实,是指方案要从实际出发,符合当时军事领域的客观实际,包括国防建设、部队建设的实际,军事环境变化的实际、时代军事特点的实际。求全,是指内容全、单位全,方案中的内容要涵盖军事领域的方方面面,达到“横不缺要项”,单位全是指某一地域的军事年鉴编纂方案,应包括该地域内的所有军事单位、及准军事单位,均不可遗漏。求新,就是指方案中,应充分反映新情况、新发展、新成就、新问题,要与时俱进,不可因循守旧。求特,就是指年鉴编纂方案,应反映时代特征、地域特点和专业特色,达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三)军事年鉴编纂方案的基本内容。按照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军事年鉴编纂细则(试行)》第五章,对框架结构的设置的规定。采用类目体,由序言(出版说明)、凡例、目录、图片、大事记、正文、附录等部分组成。编纂时做到:文件中规定的类目不随意取舍,编排顺序不随意颠倒。在规定类目、分目后,明确概略字数和负责编撰单位,以便于操作、落实。
四、如何编撰军事年鉴条目
年鉴的条目是年鉴的基础和主体。据概略统计,年鉴的60%是由条目构成的。条目编撰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年鉴的整体质量和使用价值。因此,抓好军事年鉴条目的编撰,是做好军事年鉴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要分清条目的类别。年鉴条目按记述内容可分为综合性条目和专题性条目。综合性条目,是指对某一地区、某一单位或某一项工作的概括性记述,重在全面、系统地反映整体风貌。专题性条目则是一事一条,突出专一性、独立性和完整性。此外,还有人物条目和图文条目。人物条目包括军事人物、英模人物、新闻人物等,主要记述军事人物的简历和事迹。图文条目则是照片加文字注释。二者均属专题条目范畴,只是侧重点和记述方法不同。不同类别的条目,其记述方法和要求是不同的,编撰者应弄清其中的区别,并熟练地掌握运用。
(二)把握条目的筛选。撰写和编辑年鉴条目,都有一个选材问题,要选取那些能反映事物本质、发展脉络和整体风貌的有价值的材料。编撰条目,不能事无巨细,一揽子收录。选列条目应遵循“重、大、新、特、全、续”的原则。重,是指在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重大价值的事项;大,是指在某一地区或某一单位有较大影响的事物;新,是指能反映新情况、新发展、新成就、新问题的材料;特,是指有年度特征、地域特色、单位特点、专业特性的事项;全,是指涵盖军事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驻区的所有军事单位和准军事单位,一般应大体照顾平衡;续,是指条目的选列要注意与上一年度的衔接,既不要年年老样子,也不要前后脱节。属于一般性、经常性的日常活动,一般不列专条,可在综合性条目中略有叙述。
(三)编撰条目的基本要求。条目是军事年鉴的基础,编撰好条目是从事年鉴工作人员的基本功。条目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年鉴的整体质量。条目通常包括标题、释文和署名三部分,属小块文章,看似简单,编撰好实属不易。根据编撰实践,年鉴条目必须达到实、全、新、特、精、规的基本要求。实,是指内容真实,信息确实,实事求是,条目内容要经得起读者和历史的检验。全,是指条目的内容全面,要素齐全,全方位、完整地反映军事领域的方方面面。新,是指条目要注重记述新事物、新发展、新成果和新问题。特,是指条目要反映本单位、本地区的特色,着重记述那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少我多、人同我异的事物,充分反映本单位的特性。精,是指精选内容、精炼文字,文字上要简明扼要、清楚通顺、直书其事,力求添一字嫌多、减一字嫌少。规,是指条目记述要规范,数字书写、计量单位、部队番号、时间表述、标点符号、引文注释等,均应严格执行《军事年鉴编纂细则(试行)》的规定。
(四)编撰条目的具体要求。综合性条目,占比25%,包括总述、综述、概况、概述,主要注意撰写的层次性问题;常规性条目,占比15%,每年都有的不变的条目,一般指的是单位主要本职工作,年年不变,写作最好每年有特色;单一性条目,占比60%,每年不一样的,一次性的条目。但是专业年鉴作主要还是要围绕军事、训练、保障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条目【五何(五W)】:时间(何时)、人物或单位(何人)、地点(何地)、事件(何事),结果(结果如何);重要条目【七何(七W)】:五何+原因(何因)、影响如何;数据单位——标准计量单位:人、万元、吨、公顷、千克、千米;一般数据保留小数二位,四舍五入,用0补齐,不宜采用多个0的数据。机构名称的使用:机构第一次出现使用全称(括号简称),以后机构使用规范简称;可以使用图表、事件、案件、事故、反面典型作为条目;一般禁用词:形容词、不定词、虚词:如积极、努力、较好、大力、认真、广大、充分、大多数、余、多、新成就、上台阶、成绩斐然等等,如荣获——获;获(得)XX肯定——事情、做法+要求——充分一词用的较多,条目要写的一目了然,尽量采用定词、名词、肯定用语,一般情况不使用第一、最高、领先等词语。条目撰写采用第三人称,如本市——全市(丽水);不使用报告、总结、报道用语——难以提炼事件真相,没有关键词。架构设计、条目标题、条目撰写、语言表达、称谓(计量单位、地名、单位机构、文件、专业名称等)、数据等要规范,并且统一。
参考文献:
1.《军事年鉴编纂细则(试行)》,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著;
2.《军事年鉴编纂刍议》,邹达开,湖北省军区军事志主编;
3.《年鉴条目的写作要求》,唐少景,浙江省松阳县军志办。
(作者单位:丽水军分区军事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