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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纂《丽水市志》的几点体会
日期:2018-01-09 14:27    来源:丽水市地方志办公室   作者:朱晓亮 浏览量:

  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地方志是我们中国独特的一种文化现象。过去的县令就是做三件事,“审案子、办教育、修县志”。修志是一项十分重要而有意义的工作,“为民修志、传承文明、资政育人”的责任和使命光荣而重大。丽水市二轮志书启动以来,《丽水市志》编纂部非常注意总结和吸收首轮志书的编纂经验教训和成功做法,同时加强了对二轮志书的丽水地方事物和特色的思考与实践,增加了一些符合时代、地方、行业、民族特色的新编目和体例,从而将《丽水市志》编目结构更有地方性和时代性,志稿质量提高了一个新层次和新水平。目前,《丽水市志》志稿的总撰任务基本完成。作为《丽水市志》志稿的主纂人员,在这里谈几点在总纂过程中的体会,与各位方志专家切磋交流。

  一、规范志书编纂标准是提高质量的前提。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质量是衡量修志工作的标准,要把志书质量放在第一位。要正确处理时间与质量问题。在时间与质量问题上,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质量不好,即使完成任务很快,那也是粗制滥造,必然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抓志书质量要抓早、抓细,抓全过程控制,制定志书质量管理目标。中指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1997年5月8日)指出:“编纂地方志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详实资料,力求观点鲜明正确,材料真实可靠,体例完备严谨,篇目结构合理,内容充实深刻,段落层次清楚,审校严格认真,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保证志书质量。”2008年8月27日出台的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三条提出了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详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丽水市地方志办公室制定的《丽水市地方志行文规范》,从志书的观点、资料、体例、行文、图表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质量要求。

  1.政治标准。二轮志书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详今明古,重在当代,实事求是地全面客观准确记述一地从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到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全书的记述内容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有利于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政治标准的具体把握主要有:第一,记述整个历史发展进程时,要符合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社会发展规律;第二,记述社会主义建设时,要反映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卫生、科技等各项改革的必然性与优越性;第三,记述社会方面的内容时,要符合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统战政策、外交政策和保密的有关规定。

  2.框架设计标准。中指组明确了二轮志书编修的框架结构和门类排序标准,有效地避免了一轮志书编修中的随意、不规范、不统一现象。第一,志书框架设计按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五大部类进行划分归类,具有完整性和均衡性,符合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门类齐全,归属得当,能反映地情的基本全貌,内容无重大遗漏和不必要的重复;第二,框架设计具有层次性,全书和各篇章节以及各篇章节内部之间的地位、等级关系明确,层次分明,排列有序;第三,框架设计具有特色性,能在保持志书共性的基础上,突出自己的个性,体现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第四,框架设计具有创新性,志书篇目应根据地情不断变化的特点有所创新,以反映新事物、新情况、新经验和新问题;第五,丰富完备检索手段,能运用目录、索引、参见系统以及其他一些辅助检索手段,做到检索准、全、快、便。

  3.资料标准。资料涵盖文字资料、数据资料、图片资料、图表资料、附文资料。第一,真实性,如实记载历史现象,做到历史现象真实与历史本质真实一致。第二,全面性,如实记载区域范围从自然到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做到“横不缺项”。第三,系统性,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记载各类事物,做到“纵不断线”。

  4.体例标准。志书编写要符合志体规范格式。第一,体裁要求,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反映不同的事物,以志为主,图表并用。第二,章法要求,事以类从,类为一志,横分门类,纵述始末,以横为主,纵横结合;详近略远,详独略同,详主略次;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生不立传,以事系人。

  5.条目标准。第一,条目设置符合规范,具有分类标准统一性和主题内容完整性;第二,条目记述要素齐全,具备人物、事件、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要素;第三,标题标引正确,个性突出,特征新颖,简明醒目,检索方便,要概括全文无遗漏,概念明确无歧义。

  6.行文标准。第一,文体文风规范,采用记述体、语体文,行文符合规范。文风严谨、朴实、准确,不说空话、套话。做到言简意赅、文理通畅、标点准确。第二,称谓规范,人名、地名、年代、事件名称、机构名称等必须规范统一,符合历史事实和有关规定,并须前后一致。第三,语言文字规范,用字、标点、数字、计量、等必须统一规范,符合国家标准并尽力与国际标准接轨。文与表,分计与合计,纵计与横计,前后左右数据要一致,相对数与绝对数吻合。

  7.出版标准。第一,差错控制,文字差错率低于国家规定的万分之一。第二,版式要求,内文版面设计主次分明,条理清晰,标题醒目,题式新颖,字体、字号要协调、美观,文图表搭配恰当,整体上美观紧凑、简洁活跃。第三,装帧要求,典雅大方,封面设计符合出版规范,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庄重新颖。彩页设计疏密有度、层次清晰,构图明快,色调高雅;彩页照片内容新颖,文字说明简洁明确,整体彩页中心突出,主题鲜明。第四,印刷要求,符合国家出版物印刷质量标准墨色均匀,字迹清晰,不残、不糊、不掉;套印准确,不偏不离;书页干净,无油污、无墨迹等;装订坚固、准确,不缺页、不重页、不串页、不倒页,符合装订工艺要求。

  二、完善组织管理机制是提高质量的保证。

  志书编纂应该紧紧围绕志书质量标准,强化编修过程每个环节的有关活动,建立一套合乎志书质量管理特点与规律,便于操作的质量管理机制,以控制方志编纂每一环节的质量,实施方志编修全过程质量控制。

  1.人员优化机制。事业成败,关键在人。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是决定性的因素。志书质量的优劣、品位的高低、取决于修志人员的素质。因此,要确保续修志书的质量,应当解决的是人的问题。首先,制定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现有专业修志人员积极性,使他们干有劲头。其次,通过市场机制招录、聘用社会人员等方式来解决修志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优化修志队伍结构;再次,用制度和感情留人,稳定方志编纂队伍,坚持专职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的方针,吸收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参加方志编纂工作,做到老、中、青“三结合”。第四引进竞争机制,下大功夫提高编修人员素质,通过各种途经和办法,更新观点和知识,在修志队伍中大力倡导“坚守坚持、淡泊名利、秉笔直书、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尤其是要树立历史责任感,树立向党和政府负责、向人民群众负责,把志书质量放在第一位的精品意识,不搞“豆腐渣工程”,这样,使我们的修志队伍既有老练持重、修志业务造诣较高的老专家、学者,又有基础知识较为扎实、充满活力、热爱修志工作的中青年骨干,从而保证高质量地完成志书编修工作。

  主编在志书编修工作中主编处于核心地位,是志书的总设计师。要编纂一部高质量的志书;主编是关键,他是第一责任人。主编应具有较高的学历,有厚实的方志知识及理论功底,有一定的历史、经济、法律、文化、科技等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地情有较全面的把握,有德而能秉笔直书,有才而能驾驭编修全局,有识而能决断取舍,是一位一专多能的“杂家”。主编选定后要保持稳定,不能一部志书换多个主编,为了完成第二轮方志编修任务,志书编纂主编要尽早确定,做到一手完成,整个修志工作要做到一气呵成。要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主编和编辑人员处于重要地位,关系到志书各环节质量,编辑人员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方志知识,具备与承编篇章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与承编篇章相关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涉及承编篇章的地情有较全面的把握,有较强的社会沟通能力。修志采供稿人员要培训上岗提高素质,使采编资料稿达到上乘,从而保障初稿质量,最终保证总纂质量。

  2.主编负责机制。主编负责制,是由方志工作性质所决定,是保证志书顺利进展和提高质量的重要机制。主编在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志书编纂业务工作,具体职责有:第一,负责草拟志书编纂工作方案;第二,负责志书篇目总体设计,在编纂过程中研究决定篇目和内容的调整与取舍;第三,负责组织修志业务培训和研讨,对编纂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第四,组织志书的总纂工作,负责志稿的统稿、送审、定稿等工作;第五,负责志书出版印刷过程中的各项事宜;第六,负责推荐副主编人选。主编的聘任,为有利于工作,首先在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中选聘主编;如果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不具备任职条件,也可以在其他人员中选聘。各级志书主编和副主编实行聘任制,由同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决定聘任并颁发聘书。丽水市本级的做法,采取志办主任负责制。这种体制对于联系协调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修志任务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丽水市是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和丽水市地方志办公室合署办公体制,丽水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兼任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主任一身兼任两职,客观上抓行政管理花的时间多了,对编纂业务时间就难以保证有完整的整块时间,很难的是我们有一位工作负责、业务娴熟、时间有保证的副主任兼任常务副主编,与主编形成互补,有效弥补主编陷于事务无暇静下心来总纂志书的弊端,保证《丽水市志》的顺利推进。同时,我们实行分部类主纂制,主编下面分设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五位主纂,统揽本部类志稿总纂任务。

  3.资料征集机制。地方志的功能是“存史、资治、教化”。其中,“存史”功能是地方志的首要功能,而志书要发挥“存史”功能的关键,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资料征集机制应在建立健全供稿网络的前提下,通过坚持资料的全面搜集、长期积累更新、科学索引、分类保管、考证鉴别、管理使用等制度,形成有效机制。这里的关键是明确志书所需资料的种类、分布及获取资料的方式,确定资料整理的方法、步骤,以及资料的真伪如何鉴别考证。供稿机制,应由各供稿单位成立对政府负责的地方志编修领导小组,下设编辑室,实行责任制,实现人员、时间有保障,办公场所、必要经费有落实,做到保障有力、协调有效。供稿人员应为专职,也可聘请离退休老同志,要有供稿所需要的文字功底、责任心,要熟知本行业、本部门情况。对供稿人员可采取以会代训、按行业轮训、个别指导、编发志书编修辅导材料等形式进行地方志知识培训与指导。供稿单位实行供稿人文责自负、领导负责,所供分志资料稿实行初稿、送审稿、报送稿“三稿制”,经过自审、送审、联审“三审”阶段,严把政治关、体例关、事实关、文字关、记述关、保密关“六关”。最终形成的报送稿应由供稿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实行成书资料“问责制”。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应突破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获取材料的传统做法,可采取发布征集资料信息、查证各类媒体资料、利用互联网进行资料交流等现代手段,广泛收集资料。对收集的各种资料,必须坚持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认真进行筛选把关,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好资料质量关,严格做到不达标准要求的资料不入编。

  4.编纂工作机制。编纂工作机制,是落实志书质量、实施包括相关制度在内的诸多质量控制手段的重要环节。第一,科学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应在科学规划编纂业务量的基础上,根据编纂人员的职责范围、专业特长、素质与能力,借鉴课题化管理模式,将编纂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并签订责任书。责任书应载明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及时限要求。任务量应与能力相适应,质量要求要具体,时限应遵从质量为主、兼顾效率的原则。建立起总纂和分纂、总纂和编辑、志办与承编单位之间既制约又共保的责任机制。这种责任机制,以确保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使整个编纂工作能高质、高效、低成本地运转。第二,实行采编修研一体化编纂模式,规范编修初稿。主纂人员应是集采编修研于一体的“专家”型,应根据部门的报送稿并辑取一切可用资料,依据志书质量标准,进行科学性、著述性、学术性加工,然后形成初稿。该阶段应在主编的领导下,严格落实编中调研制度、编中交流制度、编中调度制度、质量反馈控制制度、激励约束制度等一系列质量、技术、管理制度。主编应定期了解进度,及时发现编修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改进意见,有计划地召集一些相关会议。第三,总纂合成,形成评审稿。主编把关守要,统筹全志,对志书质量负总责,在分工编辑形成的初稿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把关、统一控制、规范完善、升华质量,以使整部志书整体划一、一气呵成。在此阶段,分工编辑应据主编在总纂中提出的问题、质疑及要求,相应做好资料补充、核实、考证等工作,全力协助主编做好总纂工作。

  5.志稿评审机制。要确保二轮志书质量,争创精品佳志,志稿的评审同样也很重要。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省地方志书由省地方志工作机构提交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查验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由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提交本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验收,再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应当组织有关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重点审查地方志书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是否符合地方志书有关质量规定。”审稿队伍强调专业、方志部门、熟悉情况的领导几方面相结合,保证审稿的全面性、科学性。在志书评审时组织由党政领导、行业专家、修志业务负责人、志书编纂人员参加的志稿评议会,多方听取意见并作认真修改。但是要作些明确分工,有所侧重,减少层次,加大责任,严把质量关。实践检验是比较科学的,既保证了志书的专业质量,也保证了整部志书的宏观布局、体例结构、文字质量。二轮志书审稿要采用“三级审稿”制。市、县(市、区)志的初审稿,市、县志编纂委员会负责全面审,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初审,侧重把好史实资料关。市、县(市、区)志的复审稿,省、市志办负责对县志的的质量进行全面审。包括政治观点正确与否,史料是否翔实可靠,体例是否得体,章法是否规范,文字是否简洁流畅,尤其要审查涉及党的方针、政策和涉外保密等重大问题。市、县(市、区)志的终审稿,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全面审,有关保密、信访、安全、军事等部门参与,审议通过志书志稿,批准出版志书。各级审查验收单位要认真填写审验意见,加盖公章,签署负责人姓名。省、市志办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宏观调控上,进行理论研讨、志书规划和业务培训指导上去。这样各级机构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就能进一步加快审稿速度,提高续志的整体质量。避免因省、市志办过多包揽审稿任务,而影响志书评审质量和出版进度。

  三、精心打磨志稿内容是提高质量的关键

  志稿编写是完成一部志书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要始终坚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把精品意识贯穿于编纂全过程,最大努力保证志书的科学性、完整性、权威性。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弘扬“实录”精神,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做到“纵不断主线,横不缺要项”,以史实、数据说话,忌浮言赘语,打造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精品佳志。

  1.高站位。志书不是昙花一现的应景文章,而是垂之久远的文化瑰宝。志书存史,是传世之作,要求编写人员必须立足历史高度和全志高度,全面看问题,系统梳理材料,将最能反映事物本质面貌的资料纳入有限的篇章之中。要立足历史的高度,也就是追求存史价值。在具体编写过程中,往往会犯一个毛病,就是记述过于琐碎,存史价值不高,微观记述有余,宏观中观不足,缺乏对具体资料的提炼、升华和综合概括,对历史发展的主线没有清晰的认识,不能用历史的眼光去研究和认识事物盛衰起伏和兴废交替的发展规律,不善于围绕历史主线组织和取舍材料,不善于用史学之笔去记述好宏大久远能经受住历史考验的事。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度去写,才能让读者观百科而不觉繁琐,明万物而不觉冗长。要立足全志的高度,也就是追求著述严谨。志书是资料性著述,而不是简单的资料汇编,其整体性、科学性和严谨性是其志书质量的重要标志。一部志书由多人编写多篇章节构成,编纂难度很大。它作为一个整体,从内容到形式,从体例到文风,都必须力求科学严谨,整齐划一,如出一人之手。这就要求各编写人员在编写过程中,必须立足全志高度,遵循统一的要求。在编写《丽水市志》的过程中,我们通过座谈研讨、互评互议等办法,力求把分篇编写人员的风格统一到主笔的整体要求上来,最大限度的克服时间断限不一,文风语体不一、内容详略不一等问题,做到全书整体和谐。

  2.明特色。修地方志,要讲准“地方话”,富有“地方味”。既要客观准确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面貌和客观规律,充分展示丽水人民奋发进取的时代精神,也要充分挖掘丽水悠久的传统文化,彰显丽水特色,千万不要搞成千篇一律、空泛无物。在志稿的编写过程中主要是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时代特色是历史演变主旋律的突出反映,是社会发展灵魂的真实显现。志书要真是记载历史,就必须突出时代特色。本着详今明古的原则,《丽水市志》虽属重修,要记述自事物的发端至2010年的内容,但重点要记1990~2010年,这20年是改革开放时代,是快速发展时代,赋予新方志以丰富的时代特色。其根源源于我们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主要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深化全方位多层次的改革开放,具体表现在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比如到志书下限的2010年,我市工业企业完成了由“公”转“民”的改制,实现市域经济民营化。在民营经济逐步成为市域经济增长点的过程,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编写,这些独具特色的个体事物拾掇成本届志书中反映时代特色的串串珍珠,整个志书的时代特色就显现出来。地方特色是一个地区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是区位优势的鲜亮要素,各地都有各自的地方特色,自然的、人文的、历史的、现实的、政治的、经济的,地方志书应该浓笔重抹,在篇目上大胆凸显出来。我们在编写《丽水市志》过程中,把原定的林业部分由章升格为篇,主要就是突出林业大市的地方特色。丽水市境内林业经济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理应独立成篇,重点反映。

  3.精内容。俗话说:文章不厌百遍改。一部志书从开始修编到最后成书,对其内容上的修改,大到篇目内容的调整,小到一个字、一个数字的修改,具体修改了多少处、多少遍真是无法统计。在志稿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关注交叉重复、粗细详略和体例文风三大主要问题。交叉是指内容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重复是指同一人、同一事在志书中多处记载反复出现,具有连贯性和主观性。在一部志书里,有篇目、内容、文表的交叉重复,有大事记、人物、专业记述的交叉重复,有总述、概述与分项记述的交叉重复,在编写志稿的过程中做到详主略次是解决交叉重复的重要方法。具体作法是在处理整体交叉上,以志文记载为主,大事记一笔带过,概述精辟简略;部分交叉做到不分割主要内容而集中记叙;点与面的交叉以面记载为主,详略互见。当然在实际编写过程中,不可能将各部分的内容绝然分离,孤立记述,完全斩断其相互联系,从事物普遍联系以及志书为实现服务角度看,为保证对某一事物作完整的、连续的记载,以使人们应用方便,重复记述在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粗细详略的问题是一个相对问题,不易把握。详不是什么都记,略不是一点不记。该详不详,该略不略,则会削弱志书的存史价值,大大降低志书的可读性,严重影响志书的质量。在志书编写过中,按照详近略远、详主略次、详干略枝、详特略同,详结果略过程、详史实略背景、详转折略一般等原则,对有关解释、议论、细枝末节和共性、常规、一般性的记述毫不保留地删减,对原始资料进行挖掘、提炼、概括和升华。志书的体例文风最重要的是在一部志书内必须统一,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站在全书的高度去写。

  (作者单位:丽水市党史方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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