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卷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丽水年鉴>2014卷
专辑——国家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探索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之路
日期:2017-05-08 16:31    来源:丽水史志网    浏览量:

  2013年,是深化推进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之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规划》、丽水农村金融改革省级领导小组会议和丽水农村金融改革推进会工作要求,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试点以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马凯、中央书记处书记赵洪祝、省领导夏宝龙、李强等先后作出指示和批示,对丽水金改寄予厚望;全国政协副主席、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将丽水金改列为中国“十大自下而上的金融改革”。

  提升改革层次

  414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改革试点推进工作,副省长卢子跃主持会议。副省长朱从玖在会上讲话。认为,丽水金改工作基础扎实,成效非常明显,有很多值得学习研究的东西,不仅为全省金融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对抓好温州金改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希望丽水要总结推广经验,要不断地探索研究,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继续深入推进。他强调,丽水要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为丽水农村金融改革的落脚点,要始终坚持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改革能否取得成效,主要体现在其能否有效促进经济发展;要从金融出发,推动丽水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从金融出发,通过持续深入推进改革试点,积极推动丽水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全面建设和协调平衡发展;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作为检验金改成效的一个标准;要发挥金融部门改革创新的主体作用。改革无止境,金融部门创新更是大有可为。丽水农村金融改革空间非常大,要通过改革,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层次,努力使每一个有信用的农户都能获得贷款。要通过金融创新,增加信贷投放力度,不断提升农户贷款满足率。

  624日,人民银行总行、省政府在丽水召开浙江省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潘功胜、副省长朱从玖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金融办主任丁敏哲主持会议,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纪志宏、征信管理局局长王煜等相关司局负责人,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张健华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浙江省相关厅局负责人,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专家等参加会议。市长黄志平汇报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进展情况、下阶段思路。会议原则通过《浙江省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协调推进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浙江省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规划(2013—2017年)》《2013年推进丽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要点》,并要求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会议精神,落实好潘功胜和朱从玖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自身职能,突出重点,分头落实,争取更多新的突破。

  625日,省政府在丽水召开农村金融改革推进会,总结丽水农村“金改”工作成效,交流全省农村金融创新经验,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潘功胜、副省长朱从玖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书记王永康在会上介绍丽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成效。人民银行杭州中支张健华行长、郭安娜助理巡视员参加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金融办主任丁敏哲主持会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总行相关司局、省级有关部门与各地市分管市长等参加会议。会议强调:要以丽水农村金融改革为旗帜,推动全市尽快打造成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示范区。各地要及时总结本地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经验,通过相互借鉴,最终实现全省农村“金改”与“丽水金改”同步推进。

  2013年主要工作

  一、推进机制建设,改革试点进展顺利

  一是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在建立市、县两级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省共建”模式作用,推动省政府和人民银行总行成立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省长朱从玖和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共同担任组长,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6个协调推进组,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完善研究决策机制。组织力量积极谋划思路,委托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编制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五年规划,并制定试点三年行动方案、14项具体实施办法及逐年工作计划,将改革任务项目化、重点项目指标化。同时,加强金融理论研究,与浙江财经大学共同组建“丽水农村金融改革研究院”,合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三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并于年底进行专项检查评价,进一步调动发挥各级各部门开展改革创新的主观能动性,以考评推动改革试点扎实有序、稳健持续发展。

  二、深化品牌建设,原有金融支农工程持续做强

  一是深化信贷支农工程。通过引导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增加放贷主体和拓宽贷款投放渠道等措施,持续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实现扩面增量,不断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截至12月底,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0.76万笔、89.69亿元,贷款余额36.58亿元,居浙江省首位,惠及林农20余万,不良贷款率仅为0.16%。二是深化信用惠农工程。由市人民银行牵头在全面做好农户征信数据更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农户、社区居民和中小企业“三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城乡一体化”的信用体系建设。截至12月底,全市成功创建市级信用村(社区)430个,信用乡(镇、街道)23个;评定信用农户37.80万户,其中,已有23.87万信用农户累计获得240.89亿元贷款,农户贷款面同比增长34.78%。三是深化支付便农工程。在总结前期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阶段性成果经验基础上,制定印发《丽水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终端联网通用实施方案》,率先实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终端联网通用。积极推进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和协调纳入全市“村邮站”建设方案。同时,依托全市助农取款服务点网络优势,同步实施农村反假货币、国债宣传服务、民间借贷监测、金融知识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网络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截至12月底,全市在2114个行政村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累计办理小额取现72.05万笔、金额1.93亿元,惠及130余万农民。

  三、争取政策倾斜,改革发展动力不断增强

  一是在涉农贷款规模支持倾斜上,结合市“三农”发展实际,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研究,切实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争取人民银行总行、杭州中心支行在业务指导、政策优惠、技术支撑等方面的最大支持。2012年以来,全市争取到合意贷款限额和支农再贷款额度倾斜等优惠政策,增加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规模30多亿元,增强了涉农金融机构支农资金实力。二是在外汇管理服务创新政策上,以市成功争取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丽水列入本外币特许经营试点城市为契机,在全国创新推出多用途个人外汇贷款,已发放个人外汇贷款7笔、金额15.24万美元。推动设立全省首批外币兑换公司,并创新设立全国首个村级外币兑换点,有效填补农村个人外币代兑业务的空白。已累计办理代兑业务3754笔、金额637.82万美元。三是在“三农”政策性保险扶持上,积极发挥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成功获省保监局政策倾斜,推动辖内景宁县创建全省首个保险服务民生示范点,为丽水市创建国家级保险服务民生示范区建设奠定基础。创新突破食用菌等特色险种,率先实现森林、水稻、油菜、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等政策性保险在全国、全省全覆盖。全面推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已累计发放贷款10余亿元。

  四、继续加大创新,农村金融普惠力度逐步提升

  一是加大金融产品集成创新力度。在引导各金融机构集群创新推出石雕抵押贷款、农副产品仓单质押贷款及农民工扶持贷款的同时,指导涉农金融机构依托市人民银行的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大力开展“整体批发、集中授信”小额农贷业务。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679个行政村开办该项业务,为5.8万信用农户提供授信32.9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3.99亿元。同时,积极推动特色养殖订单农业、低收入农户扶贫贷款项目试点,不断丰富农村信贷产品。二是在全国率先打造高密度、多功能的农村金融服务站。在全国率先打造高密度多功能的集小额取款服务站、反假货币工作站、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农户基本信用信息采集服务站、金融宣传工作站、“三农”融资服务站等六位一体的多功能农村金融服务站,为广大农民提供小额取现、代理转账、人民币反假、小面额和残损币兑换、农户基本信用信息采集、理财咨询、金融知识宣传、协办证券保险和农户贷款业务等“一站式”金融服务。目前,全市组建2010家农村金融服务站,实现农村地区(除城中村、镇中村外)全覆盖、农民享受基本金融服务“不出村”。三是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实现良好开端并扎实推进。在成功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基础上,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和农房抵押贷款创新,实现农民基本产权全部可抵押,初步构建完整的农村产权融资体系。全市土地流转面积110673公顷,其中,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25740公顷,林地流转面积84933公顷;发放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7笔、金额1298万元,其中耕地3笔,金额550万元,林地4笔、金额748万元。全市累计发放农房抵押贷款1.16万笔、金额24.21亿元,贷款余额8.23亿元,位居全省第二。

  五、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不断下沉

  一是进一步丰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加快组建丽水农村商业银行的同时,稳步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推动开业的村镇银行向下延伸机构网点。已设立村镇银行8家、小额贷款公司15家及农村资金互助社1家,基本实现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县域全覆盖。二是继续完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体系。加大财税和金融政策引导力度,鼓励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提高POS机、ATM等机具的布设范围。鼓励支付机构参与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扩大特约商户覆盖面。成功创建1条全国级、30条省级“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区”,农村支付结算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积极推进多层次农村担保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全市政府财政出资、行业协会组建、商业性运作、村级担保基金等四个层次的农村担保体系建设。有10家农民担保公司开展业务,累计为农民担保贷款3.8亿元。依托政府金融扶贫资金,探索开展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全市已建立220个村级资金互助组织,共有入会农户1.3万户,为农户提供贷款总额达到5100万元。

  (吴李坚   周历伟)

【推荐】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