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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选——中共丽水市委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的意见
日期:2017-05-04 17:01    来源:丽水史志网    浏览量:

丽委〔201215

         为加快我市新型城市化进程,充分发挥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富饶秀美、和谐安康”新丽水建设,根据党的十八大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纲要〉的通知》(浙委〔201296号)精神,结合丽水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的总体要求

  1. 重大意义。城市化是发展的标志,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十年来,我市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城市化明显加快,但城镇规模偏小、建设水平落后、城市化水平偏低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加快新型城市化,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摆在全市面前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今后十年,是我市加速城市化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关键期,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推进新型城市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推进,为“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提供强力引擎,构建战略平台。

  2.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要求,深入实施省委“八八战略”、“两创”总战略、“两富”总目标和我市“三市并举”发展战略,按照“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着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综合功能,着力构建产业发展平台,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打响“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区域品牌,努力打造现代化的山水生态文明城市、宜业宜游宜居城市、国际休闲养生城市、浙西南区域中心城市。

  3.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处理城乡建设、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城市化推进速度,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根本目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着力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发动公众主动支持、参与城市发展,合力创造更加方便、舒适、优美、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三是坚持文化融入、特色发展。坚持以文化为魂,注重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新型城市化推进的有机统一,重视在城市建设中更多地融入城市文化内涵和历史人文要素。坚持以山水为韵,着力保护丽水山水相间的独特地域风貌,着力塑造独具魅力的“山水城市”特色。四是坚持以城带乡、统筹发展。坚定不移地做大做强做美中心城市,培育发展大、中城市,推动县城扩容升级为中小城市,积极培育一批特色重点镇,打造区域增长极。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协调融合,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五是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动力源泉,以改革突破体制性障碍,以创新破解发展难题,鼓励支持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创新实践,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4. 目标任务。坚持绿色、统筹、创新、特色、和谐发展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加快推进布局科学合理、宜业宜游宜居、品位特色鲜明、产业低碳高端、管理高效精细的新型城市化要求,到 2016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60%,“112”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小城市为依托、中心镇为纽带的城镇布局体系。中心城市全面推进“北城西进、南城东扩、中部提升”加快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形成“南工、北居、中闲”城市格局,逐步向现代化城市转变,建成区面积达到 45平方公里、集聚人口 45万人。到 2020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超过 70%,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62平方公里、集聚人口 58万人。

  二、科学构筑城镇体系,提升空间资源整合

  5.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完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功能结构、规模结构,加快构建“112”城镇体系,严格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统筹谋划市县域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功能布局,加快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城市功能互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

  6. 做强做特做美中心城市,打造“美丽城市”。加快中心城市人口、要素、产业集聚,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把中心城市加快培育成为浙西南区域中心城市。中心城市围绕“一江双城”总体框架,打造宜业宜游宜居城市、休闲养生(养老)基地。统筹推进北城行政商业主中心、滨江商务副中心、中山街城市传统商业中心等“三心”和行政商贸文化中心片、联城花街科教旅游居住片、水东岩泉物流居住综合片等“三片”建设,加快北城“东进西拓”步伐,完善城市路网、管网,完善城市配套功能,加强小区和道路改造提升,努力打造区域服务业高地和最佳生态宜居区。依托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南城东扩区块现代产业平台建设,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综合商贸、物流、居住以及生态农业联动发展的城市新区和产业高地。以南明山、南明湖、大梁山的山水风光为依托,提升生态休闲旅游功能,加快建立集居住、休闲、文化疗养、旅游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性养生养老旅游度假基地、迎宾新区、城市窗口和最美亮点。

  7. 推动县城向中小城市发展,打造“美丽县城”。积极实施“小县大城”、“小县名城”战略,完善县城城市功能,拉开城市框架,提高承载能力,促进人口、要素、产业集聚。鼓励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中等城市,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小城市,促进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缙云和青田围绕撤县设市目标,提升城市品位,加快融入浙中城市群和温州都市圈。

  8. 加快培育发展中心镇,打造“美丽乡镇”。坚持把中心镇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节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认真落实《加快中心镇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中心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乡镇工业功能区、高效生态农业基地和旅游景区。把强镇扩权和“撤小乡并大镇”结合起来,从政策导向、项目安排、资金扶持、用地需求等方面优先向中心镇倾斜,促进中心镇更好更快发展。

  9. 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打造“美丽乡村”。按照“民富、村美、风正”要求,全面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提升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增强中心村集聚辐射和服务带动能力。到 2016年全市 60%的行政村达到市级生态文明村标准,创建市级“美丽乡村”100个。

  三、坚持规划科学引领,提升调控服务能力

  10. 完善规划体系。围绕“秀山丽水、养生福地”的区域品牌和定位,进一步审视、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不断优化规划体系。加快完善城市绿道、雕塑、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公共设施以及生产经营行业安全等专项规划。加强城市色彩研究,确定城市主色调并严格进行规划控制和审核。加快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促进城市空间从地上到地下、从平面开发向立体开发转型。重视城市中心区、城市新区和城市综合体、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深化规划研究,提升设计水平,打造地域特色建筑精品。要大力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要加强规划经费保障,强化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促进城乡一体化。

  11. 强化规划衔接。围绕城乡一体化目标,加快建立区域规划协调工作机制和城乡规划“一张图”制度,推进中心城市与相关县(市)产业布局、重大设施、土地使用等方面的规划对接,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总体规划、镇乡规划、村庄规划的有机衔接和全面覆盖,做到发展目标相互衔接、空间布局协调统一。

  12. 严格规划实施。建立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制度,完善规划管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严格实施红线、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等“五线”管理制度。完善规划审批和管理执法衔接机制,切实加强规划的批后管理。加强规划稽察。加强城乡规划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实施“阳光规划”,推进规划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13. 完善市域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配套协调、高效可靠的要求,以“四网”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功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长远需要。突出各类交通设施的无缝对接,主动纳入全省 2小时交通圈,形成市域城际 1小时快速通道,使丽水中心城市由区域交通节点变为区域交通枢纽。到 2016年铁路通车总里程达到 200公里,形成“五线一枢纽”的高速铁路网。围绕“大路网”发展战略,以加快高速公路建设为主,国省道为辅的区域对外快速交通网络,实施农村公路联网工程,建设现代化、一体化的高速公路网和干线公路网。积极完善中心城市和县市城市快速交通网络,提高市域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建设一批水电项目,启动一批风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华东绿色能源基地”。突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以 500千伏为支撑,以 220千伏为主供网架的智能电网。建成天然气主干管网,启动成品油输送管道建设。围绕构筑安全水利网,加快实施防洪减灾工程和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

  14. 拉大城市发展框架。加快建设中心城市快速路网,完善北城东进西拓、南城东扩西拓南延城市道路主框架,带动推进行政中心综合商务文化区、滨江现代商务区、联城花街文教区、水东综合物流区和环南明湖区域综合开发,推进四都、富岭、七百秧、旧机场等区块开发。四都区块突出休闲度假特色,打造融体育健身、休闲度假、文化旅游为一体的高品位生态居住区。富岭区块规划建设融特色物流、生态科创、休闲养生为一体的宜居新城区。旧机场区块以主题水景为特色,打造集生态、旅游、商业、居住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七百秧区块打造集行政管理、商务商业、体育文化、医疗卫生及生态景观功能为一体的“产业新都心、生态山水城”。加快城市道路网建设和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建设,加快打通城市主干道与城市快速路网的连接瓶颈,进一步增强城市可达性和畅通性。

  15. 完善城市基础功能。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新建一批综合性城市公园,集中种植市树(红豆杉)、市花(杜鹃)、纪念林、植物园,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实现污水、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到 2016年,市区污水处理率达9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加快建设饮用水第二水源,推进区域一体化供水。完善天燃气行政管理,建立城市供气体系,加快管道燃气发展速度,建设以丽水为中心区域型天然气输配系统工程。加强管线单位协调,深化地下管网管理,优先配套集中建设地下公共管沟,统筹协调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促进城市公交向郊区和农村延伸。完善城市防洪、消防、人防体系,提高城市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提高城市竞争能力

  16. 优化城市工业结构。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为导向,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加快形成以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为核心,以十大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十大特色产业集群为支撑的工业新格局。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交流合作和对外开放战略,加强与长三角经济区和海西经济区的交流合作,巩固“山海协作”成果,促进浙商回归和华侨要素回流,不断增强城市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17. 加快发展城市服务业。按照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意见,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加快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推进8个县域特色服务业功能区建设,形成“1+8”服务业发展格局。实施“815”服务业发展工程,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现代商贸、金融服务、休闲旅游、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房地产等 8大行业。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分层次、分类别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18. 加快发展休闲养生经济。切实加强休闲养生经济的“两大平台”建设和“八大行业”发展,优化养生环境,发展养生经济,弘扬养生文化,打造“中国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第一市”。建设10个休闲养生养老基地建设,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推动生态休闲养生产业标准研究。继续推进以 8大旅游综合体为重点的大景区开发,拓宽旅游项目投融资渠道,坚持“一项目一政策”,积极探索旅游资源开发、市场开拓、跨区域合作的有效途径和运作模式,确保到“十二五”末,建成 20个以上高等级景区,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增幅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19. 稳定房地产业,提升建筑产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加快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同时,推进坡地建房,适当发展度假小区、旅游别墅等高档住宅,积极发展商业地产、旅游地产。进一步加大城中村、城郊村、旧小区改造力度,大幅度提高居住质量。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全市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十二五”末达到 20%,力争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加快培育建筑行业规模企业,进一步在税收优惠政策、总部大厦、企业生产基地建设等方面提供扶持,引导企业回归。积极鼓励和帮助企业提高市外市场拓展能力,推进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六、加快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独特魅力

  20. 突出山水生态。从整体上利用好丽水依山傍水的优势,切实做好山、水、城相融合的文章,努力体现“城在山中、水在城中、楼在树中、人在景中”的鲜明风格。按照建设绿色城市、低碳城市的要求,重点推进公园休闲场所和城市慢行系统建设,优先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段推进城市绿道建设,今后三年完成绿道建设38公里。大力推进园林城市、园林城镇创建,到 2016年全市 80%以上城市成功创建省园林城市,各县(市、区)每年创建1-2个省园林镇。积极推进绿色城镇行动,加大绿色城镇试点县(市、区)的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争取在全省率先建成绿色城镇。

  21. 突出人文内涵。立足丽水深厚的人文底蕴,以文化强市和国际摄影名城建设为载体,加快九龙湿地公园等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建设,继续办好国际摄影文化节,不断扩大“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强化文化的独特传承功能,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建设为载体,以弘扬瓯江文化为抓手,加快推进刘祠堂背、酱园弄和碧湖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及重点文物古迹保护修缮工作,加快处州府城建设,加强对龙泉剑瓷文化、景宁畲族文化、青田华侨文化和石雕文化、遂昌汤显祖文化、庆元廊桥文化等特色区域文化的挖掘和保护,保留城市记忆,提升城市内涵,彰显城市魅力。全力支持龙泉市、松阳县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加快城市景观照明建设,大力提升丽水城市夜间形象。加强城市公共文化艺术塑造,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22. 突出精品精致。以“一草一木都是精品,一砖一瓦都是艺术”的理念,把精品精致的要求贯穿到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和城市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细微处打造魅力丽水。强化精品区域的规划、研究与控制,努力把环南明湖区域建成最美的“城市客厅”、“城市名片”。高度重视城市入口门户形象塑造,精心创建一批高品质特色街区、样板道路、示范小区和城市标志性建筑。强化城市建筑风格、色彩、天际线等的控制引导,将建筑的整体美感和单体特色有机统一起来,形成独特的景观效果。

  23. 突出环境提升。全面有效推进“六城联创”,按计划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继续加大“三大改造”力度,全面实施城区污水治理、农贸市场改造、老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部门协调,采取特别程序,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迅速改善城区环境。加强城市行政执法的力度,维护城市运行秩序。加快完善与新型城市化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系,健全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城市管理逐步延伸至各乡、镇、村,形成城乡统一的管理体系。

  七、强化城市整体素质,提升城市综合实力

  24. 加快推进城市信息化。以建设“无线城市、智慧丽水”为突破口,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应用,全面推行道路市政设施实状电子图示化(市政一张图)管理和城市照明智能化控制,继续完善数字丽水地理空间框架平台建设与推广应用。深入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联网,加快实现县城及以上城市“数字城管”全覆盖。深入实施交通道路和社会治安“天网”工程,提高城市科学动态管理水平。

  25. 强化提升全民素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修改完善教育专项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服务均等化。重视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建设,丰富繁荣城市居民文化生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覆盖率达到 95%,确保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积极探索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新农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五保合一”的大社保体系,切实增强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统筹安排城市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公寓建设。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完善各类体育设施,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新丽水、新市民”文明素质工程。

  26. 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城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各种治安防控力量和技防资源,形成适应动态社会治安管理需要的城市治安防控体系。完善供水、供气、供油、公共交通、市区危化品、消防、人防、反恐、食品、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风险防范、风险控制和应急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平安丽水”、“法治丽水”建设,努力让更多的人“住在丽水有安全感、活在丽水有幸福感、干在丽水有成就感、走出丽水有自豪感”。

  八、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

  27.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要素综合协调。市委、市政府成立“推进新型城市化”领导协调机构,各级党委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城市化发展综合协调。统筹谋划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新型城市化、信息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全力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试点,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用地空间,优先保障民生、重大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需求。有序引进市外金融机构,鼓励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充分激活民间投资,确保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资金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实行按领域与按主体功能定位相结合安排政府投资,集中财力办大事。

  28. 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推进新型城市化的体制机制。定期研究新型城市化的重大问题,加快研究制订新型城市化深入发展的财税、科技、人才、用地、投融资、环境保护、人口迁移、社会保障等政策,完善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配套政策体系。理顺园林绿化管理,建立项目建、管分离机制。完善污水、景观照明等城市管理长效维护机制和城市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完善城市化项目推进机制,每年滚动增加一批储备项目,开展一批前期项目,开工一批建设项目,在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深化市、区征迁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大项目建设征迁和政策处理力度,确保基础设施项目按期开工和无障碍施工。建立完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相互衔接、有序运作的机制。

  29. 加大改革创新,完善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解决城乡户籍分割、保障脱节问题,探索推进“以土地换就业、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保障”改革,为促进农民进城创造更好的制度条件。稳步推进住房、社会保障、就业、教育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权益。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挂钩试点、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低效用地“二次开发”试点,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进一步开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努力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30. 加强宣传发动,建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涉及社会各个方面,任务十分艰巨。要及时分解落实《关于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的意见》的任务,各负其责,加强协同,形成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强大合力。研究制订新型城市化评价体系,加强工作考核,建立推进新型城市化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干部专业培训,提高驾驭新型城市化建设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和手段,大力宣传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成就,充分展示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宏伟蓝图。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社会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全民参与、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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