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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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2017-05-10 11:54       浏览量:

——201528在丽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虞红鸣

各位代表:

  我受丽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丽水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共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视察3次,听取各类工作报告16个,作出决议决定10个,提出审议及视察意见11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人次,对8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工作评议,为推进绿色生态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监督重点,推动发展有力度

  监督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基本职责。常委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监督方式,推动科学发展。

  计划监督有新举措。常委会审查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听取和审议了黄志平市长关于2014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确立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营造生态工业发展氛围,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同时,对“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监督,对规划纲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审议了《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就进一步明确城市功能定位等问题提出意见。

  财政监督有新突破。开展了全口径预决算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对市政府30个工作部门及下属单位,共计149个预算单位的预算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市科技局、安监局的预算草案开展了细化审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直财政性基本建设预算2013年执行及2014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4年市直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督促政府合理编制基本建设预算,抓好项目建设,防范债务风险。听取和审议了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要求市政府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对财政结余资金的预算管理、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国库对财政资金开户和使用的监督。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计监督,将开发区年度审计情况与市本级财政同级审的情况一同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做到审计监督全覆盖。

  经济监督有新成效。常委会开展了“发挥人大职能、推动五水共治”系列行动,组织部分丽水市和莲都区、青田县人大代表,分别对黄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丽水经济开发区工业治污以及青田县生态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营造全民治水的氛围,加大治污工作力度,落实农村卫生保洁、饮用水源地管理、环保监督等长效机制,推动“五水共治”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了当前招商引资工作“重数量轻质量、重引进轻落地、重二产轻三产、重考核轻基础、重开发轻产出”的问题,要求各级政府严把质量关、完善项目引进机制、加快项目落地投产、加强项目跟踪评价,切实做到招好商、招大商。此外,还对全市旅游、科技发展情况以及《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执行情况开展了调研,对全市农业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努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关注社会热点,促进和谐有作为

  常委会坚持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立足点,把维护公平正义和群众利益作为切入点,推动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的解决,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回应社会期盼,促进民生改善。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就丽水市医改存在的问题,要求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主体地位,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配合省人大就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建议省人大督促省政府加大对丽水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食品产业的扶持。

  关注公平正义,监督司法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报告,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开展了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主题的市人大代表约见相关单位负责人活动,提升了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实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一府两院”及律师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促进律师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反映百姓诉求,维护群众权利。配合省人大就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防震减灾条例等10多部法律法规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民意,如实反映群众的立法诉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共审查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3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2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开展信访包案办理,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10件、接待来访124203人次,办理省人大交办的信访件12件,为维护社会和谐作出了努力。

  (三)强化服务意识,代表工作有亮点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活力所在、潜力所在。常委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代表主体作用得以进一步发挥。

  建好“两平台”。印发了《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举办了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站长培训班,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完成了代表联络站建设。加强对浙江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的信息加载、履职登记、网络互动等工作,提高了网络平台的实用性。

  加强“两联系”。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意见》《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坚持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基层代表和代表走访群众活动,推进“两联系”常态化。一年来,共邀请56名基层代表列席了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工作调研、联系代表、主任接待日活动等机会,走访接待代表335人次,及时了解代表的意见建议,有效拓宽了代表知情明政的渠道。

  优化“两服务”。常委会把服务好代表和群众作为应尽职责。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培训、参与“五水共治”视察、电视问政、执法检查等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实行常委会领导和专职委员每人督办一件重点建议制度。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的183件代表建议,代表建议办理的面商率从去年的75.1%提高到78.9%,解决率从去年的35%提高到39%,提高了代表履职成效。并对市旅游局、经信委开展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

  (四)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有提高

  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常委会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开展教育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的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基层开展“走亲连心解忧”和“六联” “万千百”活动,严格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管理规定和出(缺)席会议通报制度,精简会议和文件数量,着力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公务接待、因公出国考察、差旅费报销等管理,认真开展办公用房及兼职清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专项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履职行为。完善议事制度,制定了《中共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联席会议制度》,民主决策、协商议事、集体行权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制定《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履职工作评议办法(试行)》,常委会在分组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劳社保局等八个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履职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制定了《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修改完善了《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等,进一步提升了人大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整体合力。以纪念人大制度建立6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协助市委召开纪念人大制度建立60周年座谈会,开展“人大制度在丽水实践”征文活动和人大知识竞赛等,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丽水电视台开播“人大关注”栏目,提高了丽水市人大工作的透明度。成立了人大工作研究会,努力推进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自觉接受上级人大的指导,配合开展各项调研、视察和检查活动,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凝聚人大工作合力,推进全市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常委会工作在实践中完善,在创新中突破,在发展中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市委的要求、代表的希望、人民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宽,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需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机关服务的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对于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认真加以改进。

  二、2015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既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十分重要的一年,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加快建设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双示范区”、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这个要求,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着眼“三个推进”,认真履行职责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立足丽水实际,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在助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中发挥作用。

  推进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关注绿色生态发展。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理念,通过本次大会作出相关决定,把市委关于绿色生态发展的工作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主任会议听取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关注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扣绿色生态发展、“三改一拆” “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对市政府落实“五水共治”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质询,并开展满意度测评。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林下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关注财政资金使用。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5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报告,批准2014年市本级决算。在全面审查市政府工作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对市经信委、农业局、旅游局的部门预算(草案)开展细化审查。同时,要加强对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丽水经济开发区预决算的监督。制定出台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

  推进民生改善。提升民生福祉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责任。着眼人居环境的改善。围绕美丽城乡建设、“六城联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跟踪监督,对城区地下管网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金温铁路建设和市区停车难整治工作情况,为打造美丽幸福新丽水发挥应有的作用。着眼社会事业的发展。把群众最关心的求学、求医、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主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的报告,推进就学难问题的解决。听取市政府关于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组织代表视察市区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情况,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保障。着眼保障体系的建立。围绕大社保体系建设,努力促进民生保障体系的完善。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题调研。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就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开展监督,主任会议听取专题报告,督促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推进法治建设。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是人大工作的重要使命。根据市委关于推进法治丽水建设的总体部署,常委会将适时作出决定。推进依法行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情况和“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继续开展对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评议,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公正司法。加强对“两院”司法队伍建设的监督,采取省、市、县联动的形式,就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开展监督,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工作评议。对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对涉法涉诉的信访,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立法工作准备,着重围绕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进行立法探索,为推进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双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抓好“三个环节”,加强代表工作

  代表作用的发挥决定着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们必须把做好代表工作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完善代表履职的平台。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双向互动机制,拓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范围和深度。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适时出台《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着力推动基层代表联络站规范运行,探索建设网上代表联络站,积极利用网络平台了解民情、收集民意、集聚民智,实现联系服务代表和群众的经常化、便捷化、网络化。注重代表联络工作的成果转化,对代表在履职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推动问题的解决。

  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途径,深化代表主题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继续开展代表培训,组织人大代表就事关发展大局和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调研视察;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定期通报情况、送阅人大内部资料等形式,搭建代表知情明政、反馈群众意见、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快捷通道。

  强化代表建议的办理。代表建议办得好不好、办得实不实,不仅事关代表履职效果,也是检验人大工作的重要标尺。要完善建议办理机制,通过市政府领导领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专职委员督办,开展代表面商和办理情况评议等途径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增强代表履职成效。

  (三)加强“三个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以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做主为己任,始终把为民履职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使人大工作体现群众的意愿、符合丽水的实际。要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市委开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要自觉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过硬的作风,树立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常委会履职行权时,做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讨论决定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常委会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联系机制,保证和促进人大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要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把人大机关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用制度规范人大机关工作行为,用机制调动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

  切实加强能力建设。要切实增强学习意识,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注重对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和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水平。要切实增强务实意识,夯实群众工作的基本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意见、掌握实情;倡导敢说话、说真话的新风尚,实事求是分析问题,认真负责提出建议,努力提高审议的质量和水平。要切实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努力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丽水市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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