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 年 8 月,处属特委和浙东工委负责人在缙云西青头村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扩大游击战争问题,决定联合建立浙江壮丁抗暴自救军第三总队(宣恩金任总队长,傅振军任政委,李文辉任政治部 主任)。总队部下辖二个大队,台州筹备设立第一大 队(暂缺),处属的武装为第二大队,金华 的武装为第二大队。8 月底开始,总队部率第二大队转战于丽水、云和、松阳、遂昌、宣平、永康、缙云等县,推动了各县的革命斗争。